《阴阳应象大论》曰:
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
木生火也。
肝主目。其在天为玄,
玄者,天之本色,此总言五脏,不专指肝也。在人为道,道者,生天生地生物者也。肝主生生之令,故比诸道。
在地为化,
化,生化也自无而有,自有而无,总名曰化。肝主春生,故言化耳。
化生五味,道生智,
生意不穷,智所由出。
玄生神,
玄冥之中,不存一物,不外一物,莫可名状,强名曰神。按:“在天为玄”至此六句,以下四脏皆无,独此有之,以春贯四时,元统四德,盖兼五行六气而言,非独指东方也。观天元纪大论有此数语,亦总贯五行,义益明矣。
神在天为风,
飞扬散动周流六虚,风之用也,六气之首也。
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在色为苍,在变动为握,
握者,筋之用也。
在窍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怒伤肝,悲胜怒;
悲为肺志,金胜木也。
风伤筋,燥胜风;
燥为肺气,金胜木也。
酸伤筋,辛胜酸。
辛为肺味,金胜木也。
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
火生土也。
心主舌。
舌为心之官也。
其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体为脉,在脏为心,在色为赤,在音为微,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
。心有余则笑,不足则忧。
在窍为舌,在味为苦,在志为喜,喜伤心,恐胜喜;
恐为肾志,水胜火也。
热伤气,
壮火食气。
寒胜热;
水胜火也。苦伤气,苦为心味,气属金家,火克金也。苦为大寒,气为阳主,苦则气不和也。
咸胜苦,
咸为肾味,水克火也。
中央生湿,湿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土生金也。脾主口,其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体为肉,在脏为脾,在色为黄,在音为宫,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哕yuě 呕吐、气逆:干~要吐而吐不出东西来),在窍为口,在味为甘,在志为思。思伤脾,怒胜思;木胜土也。湿伤肉,风胜湿;木胜土也。甘伤肉,酸胜甘。
木味胜土。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肾。金生水也。肺主鼻,其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体为皮毛,在脏为肺,在色为白,在音为商,在声为哭,
悲哀则哭,肺之声也。
在变动为欬(kài 亦作咳 咳嗽。),在窍为鼻,在味为辛,在志为忧。
金气燥慄故令人忧,忧甚则悲矣。
忧伤肺,
悲忧则气消。
喜胜忧;热伤皮毛,寒胜热;
水制火也。
辛伤皮毛,苦胜辛。
火制金也。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肾生骨髓,髓生肝。
水生木也。
肾主耳,其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体为骨,在脏为肾,在色为黑,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慄,
寒则战慄,恐则战慄,肾水之象也。
在窍为耳,在味为咸,在志为恐,恐伤肾,
恐则足不能行,恐则遗尿,恐则阳痿,是其伤也。
思胜恐,
土制水也。
寒伤血,
阴阳应象大论云:寒伤形,血为有形,形即血也。燥胜寒;燥则水涸,故胜寒。若五行之常,宜土湿胜水寒,然湿与寒同类,不能制也。
咸伤血,甘胜咸。
土胜水也。《新校正》云:在东方曰风伤筋,酸伤筋;中央曰湿伤肉,甘伤肉,是自伤也;南方曰热伤气,苦伤气,北方曰寒伤血,威伤血,是伤我所胜也;西方云热伤皮毛,是所不胜伤已也,辛伤皮毛,是自伤也。五方所伤,有此三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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