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定胜天是人们的一种美好的愿望,有时可以实现,有时难以实现。这句话的真正用处应该是激励我们在能改变的地方做出积极的尝试和努力,争取更优的结果;而非在几乎不能改变的地方浪费宝贵的生命,最后白白蹉跎岁月,无功而返。
觉得我们成为现在这样一种人的除了客观的经济环境,文化环境,还有遗传自祖辈的基因,剩下的才是我们可以改变的部分。
托尼和罗杰还在襁褓中时就被领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但当成年后他们第一次见面后神奇地发现他们的声音很像,用同一种牙膏,抽同一个牌子的香烟,喜欢同一个类型的女孩。一周之后他们互换礼物,结果是一模一样的毛衣和领带。除了基因以外,没有第二个因素能合理解释这种相似性。
举出这个例子并不代表我是基因决定论者,当然,我也不是环境决定论者。
无数的科学研究都表明基因决定了我们人格中的相当一部分特质,但还有一部分是基因没有涉足的,这一部分正是我们可以相对容易改变的地方。
有些人天生就活泼好动,有些人天生就腼腆安静。还有些人天生擅长数学,有些人天生擅长文学工作。当然这些情况可以通过人为的努力改变,但相当不容易。问题是,你为什么要强迫自己改变这些呢?
这个社会的机会很多,你为什么不把宝贵的时间用来开发自己已有的特质,而非要浪费在强迫改变上呢?即使你强迫自己改变了,你也很难比那些天生数学就好的人能在数学上有更大的造诣。相反,你深挖自己的文学特质,很容易就能取得一些成就。
这就跟现在的一部分患有性别认同障碍的人一样。科学研究已经表明这部分人往往是因为母亲在孕期的时候分泌的某种激素不正常才导致的,而与后天的教育关系很小。即使父母再告诉他是男孩子,他依然内心坚定地人为自己是一个女孩子只不过被锁在了男孩子的躯体里。当然通过一些强制性的措施,他们或许能够跟所谓的正常人一样生活,但代价巨大,其结果也只不过是表面上走上了正轨,内心并不快乐。反而,让他们活在自己的性别认同里会更快乐。一些性取向障碍的人也是如此。所以,为什么要改变呢?这里包含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为什么要求他们改变?一个是自己为什么要求自己改变?既然不违法,不祸害别人,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改变自己呢?接纳自己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在基因能达到的地方接纳自己,在基因达不到的地方改变自己。学会利用基因带给自己的现有条件,让他们朝好的方向发展,而不是盲目推崇人定胜天,或许我们的生活会更轻松,当然也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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