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自古以来被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以其永恒的特征和属性,毫无疑问,还将继续流传下去。在不同的时间,它也是有不同的含义的。
年少时,我对爱情的理解(或者说是最美好的幻想)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为了那个人可以不顾一切,倾其所有。爱,应该是完完全全地付出和给予。
每当看电视剧和小说的时候,看到一个人为了爱情,不计得失地付出所有,总是很感动。也希望,自己也能遇到那个可以让我心甘情愿付出一切的那个人。
记得那时候(高中)和初恋在一起时,我一朋友评价我对他的感情是:"你是爱他的吧!只是,你爱自己胜过爱他。"
当时听到朋友这样评价我对初恋的感情,还是有点不开心的。因为我的内心认为,我对初恋就是完完全全的爱呀,也为他付出了很多。只是缺乏外在的表现,或者是装作不在乎而已。
总之,是很委屈的,认为自己的一腔深情没人理解。
其实,对于爱情,我是不能做出百分之百的保证,我可以完完全全地投身于爱情,只要爱上一个人,就什么都可以接受的。
因为,如果对方触及我的底线,出轨之类的,我是绝不可能原谅他的。面对自己喜欢的对象,我会变得傻乎乎的,也会丢掉很多骄傲,但这是基于我喜欢他并且他不讨厌我的情况。
如果对方不知道珍惜,或者对这样的我不感兴趣,亦或我自己觉得在这段关系中,我变得不像自己,我是很快就会"脱身"的。
以前觉得这样的做法,和我的爱情观是相斥的。现在觉得,错得不是我当时的想法,而是当时不太正确的爱情观。
之所以提到这个话题,是因为今天看了一本书(《末代皇妃》)。
《末代皇妃》这本书讲的是溥仪的妃子淑妃文秀的一生。从幼年时,便显示出不服年龄的聪明,少年时成为溥仪的宠妃,后面因为政局不稳定跟随溥仪流连失所。最后,与溥仪离婚,闹得沸沸扬扬。
她是爱溥仪的吗?肯定是啊!她能和溥仪吃苦,东躲西藏,尽好做妻子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当她知道溥仪成为"日本人的走狗",且自己没办法改变的时候,只能选择"休夫"离婚。
文秀明明还喜欢溥仪,有着往日的情谊,但是当溥仪请她再次"入宫为妃"的时候,她还是忍痛拒绝。
30多岁的文秀遇到了自己的第二任丈夫,一个国民党的将军。当国民党战败,丈夫要跟着大部队一起逃到香港时,文秀是拒绝的。
因为在她眼里,只有大陆才是家之所在之地。与其跟着国民党四处流浪,不如留在北京。她甚至说,如果他一定要走,她也不会跟着去,因为这里才是她的家。
最后,她的第二任丈夫没有和国民党一起走,而是留下来过清贫的日子。
纵观文秀的一生,关于她的爱情,我们能说她没有爱过吗?如果一定要是那"夫唱妇随",完完全全给予,她可能没有爱过。
但是,她明明两个都爱过呀!只是她会有自己的底线和所坚持的。不能说为了坚持自己的一些东西和底线而去放弃爱的那个人,就是不够爱。
真正的爱情,是相互吸引,彼此妥协和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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