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追时间的女人》这本书,看完了第一个小节,整整七页时,我不禁对77岁的黛西心生怜悯。她似乎有一个不孝子——丹尼斯。
丹尼斯一出场,便显得个性黏黏糊糊,又过于着急。一个劲的想让黛西看养老院的小册子。
“丹尼斯硬是把五光十色的宣传册举到她眼前,黛西别过头去。
丹尼斯拿着小册子举了一会儿,摇晃着,仿佛必须如此才能引起她的注意。”
他特地跑到母亲家,接母亲出去吃饭。其实目的就是要说服母亲卖掉自己的房子,和他一起搬去另一个城市。他将和妻子一起在那个城市买房子,而母亲则住在和他们同城的养老院。
黛西内心很抗拒,但她的教养又让她不置可否,没有直接拒绝。
“她从儿子脸上搜寻着他襁褓时期、孩提时期和青春期的蛛丝马迹。一无所获。真傻,以为还会有些停留。虽然黛西仍在搜寻,但内心已然动摇。”
当丹尼斯把黛西送回家,还在喋喋不休,试图说服她。而黛西内心乱成一团,为了不再听他说下去,便微微地点了点头。
这让丹尼斯觉得谈话有了进展。
“丹尼斯觉得松了口气,或许他们达成一些共识了。
黛西把手放在副驾驶的门把手上,探身向前亲了他一下。“晚安,丹尼斯。”
“晚安,妈妈。”丹尼斯看着她慢慢地下车,消失在明黄色的大门后。
他没看见的是明黄色大门另一侧的情景:黛西重重地倚在门上,颤抖的身躯抵着厚实的门框,在也抑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唉,怎么看也是一个可怜的老人。
而丹尼斯看起来是个自私的儿子。
这便是作者的功力了。她用的这种手法叫什么?先抑后扬吗?
看到后面我才知道,丹尼斯这个儿子还是很不错的。
黛西一共生了两个儿子。小儿子伦尼要贴心的多。他总是热情洋溢的,充满爱的,把妈妈搂在怀里。谈话时,总是站在妈妈的一边。
可是,日常来帮助妈妈打理房子的,为妈妈修水、修电、修剪草坪的,三天两头到妈妈家来探视和干活儿的,却是丹尼斯啊!
之所以他要去别的城市,是因为他的经济状况负担不起本地的支出。
之所以要母亲卖掉房子一起去,是不放心母亲独自留下生活。因为他的弟弟貌似不大靠谱。
之所以让母亲住进养老院,是因为他真心觉得养老院的生活不错,风景优美,设施齐全,又有专业的人士照顾。而他自己毕竟也55岁,体力精力大不如前。
之所以说话时粘粘糊糊,对妈妈察言观色,是因为他很想说服妈妈,又怕妈妈拒绝,或是伤害妈妈的心。
所以,既不要太早下结论,也不要光看表面,人是复杂的,行为背后的动机也是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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