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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名词解释(八)

国际私法名词解释(八)

作者: 珊珊书 | 来源:发表于2020-12-04 17:38 被阅读0次

    1、冲突规范

    又称法律选择规范或法律适用规范,是指定涉外民商事关系应该援用那一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法律规范。

    2、法律规避

    指当事人滥用冲突规范,故意变更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法律,从而适用自己希望的对自己有利的准据法。

    3、连接点

    是指把各类特定的法律关系和一定国家的法律连系起来的媒介或纽带。

    4、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

    是指一国法院根据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规定,对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资格。

    5、不方便法院原则

    指一国法院根据国内法或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国际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但从当事人与诉因的关系以及当事人、证人、方便或费用方面来看,审理案件是极不方便的,而同样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审理更为合适时,放弃管辖权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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