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对微博的关注度不高,今天随手翻了翻,发现热搜竟然是罗翔教授因为一篇文章被骂了。
很多网友说,罗老师的言论是在抨击辛亥革命,并把它抹黑成“排满”。
也有网友认为,罗老师是在暗示最近深圳发生的日本男童遇刺案件。
但翻来覆去地阅读了那篇“充满争议”的文章好几遍,这些解读真的让我感到很疑惑。
首先,许多网友一致认为“抹黑辛亥革命”的那句话,实际上是在引用其它作者的文献,这一点在文章中展现得很清楚了,而罗老师本人并没有明确表示同意或反对这种观点。
其次,整篇文章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任何关于深圳案件的文字。
按照心理学观念,人们总是更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
或许只是因为很多网友希望罗老师能对此案提出一些观点,因此自动地把案件带入了这篇本来在建议我们拥有“更为健全的爱国论”的文章。
同时,罗翔老师并没有“抨击”民族主义。
相反,罗老师提出,民族主义可以让个体获得存在的意义,获得归属与认同。
文章中所反对的,是“极端民族主义”。
真正的民族主义,应该是包容性的,超越偏见的,正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必须承认,随着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的发展,全球化的进程是不可避免的。
我们希望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不仅仅是独立的,自由的,并且是中立和大度的,而不是怀着对于其它种族的仇恨。
无论是满族还是汉族,我们的民族主义观点应该在于:我们都是中华民族。
因为什么事情都是需要一个度的,如果太极端化了,总会出现问题。
所以,从法学生的角度来看,这篇文章是客观并且具有逻辑性的。
反而是一些“评论家”的言论比较激烈。
经常听罗老师的课的朋友都知道,罗老师经常会以“张三的事件”为例,提出一些法律没有作出规定的区域,而一些网友认为,这是在教年轻人钻法律的漏洞。
实际上,作为一名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罗老师的言论一直都是公开透明,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
他点明了制度的不足之处,其实正是在提出建议,帮助立法者改进相关的条文,防止以后在法庭上出现让法官犹豫不决的情况。
这是一种预防,因为制度和法律体系都是需要随着时代进步而改进的。
看了一些网友的评论之后,我真的感到很遗憾。
当然,我们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网络暴力不属于其中之一。
我认为罗翔老师的文章并没有什么法律或道德方面的问题,只是这篇文章发错了对象。
罗老师的文化思想程度和理解力在整个国家,乃至全世界都是稀有的,而他的粉丝并不全能跟上他的节奏。
这让我想到了清末文化和思想的变革。
当时,康有为等思想家试图说服人民群众剪辫、新政,然而很多民众反应激烈、宁死不屈,其中就包括了国学大师王国维。
因为想改变一段被长时间保留的思想,比改变一个人的外在要难得多。
很多人要求罗翔老师公开道歉。
然而引用一句鲁迅先生的话,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
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冷笑家的赞成,是在见了成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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