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不是凶手》总结一下目前我对写小说的理解。
小说的三要素是人物,情节和环境。
1.人物也就是人以及人和人之间的人物关系,
2.环境就是场景,画面。相当于戏剧里面的幕,也就是在同一个时空里人与物自己的联动关系。比如在某天早上学校操场,张三踢了李四的屁股,李四哭了,老师过来骂了张三一顿。这就是一幕,在同一个时间地点人物的互动,也即是一个小事件。
3.情节就是事件,它把不同的场景变化连成一整个故事,情节是一个一个小事件连接起来的线,变成整个小说的故事,事件与事件之间互相成因果关系。以上一个例子为例第二个场景,放学校门口,上次被提屁股的李四叫来了自己的大哥王五堵住了回家的张三要报那踢屁股的一脚之仇,和王五一起把张三的屁股爆踢了一顿,造成了轻度伤害,于是事件开始升级。哪里升级了呢,牵扯的人物变多,影响和后果也在扩大,变得更严重,为第三个场景做了铺垫,那第三个场景对方的家长肯定就要齐聚班主任的办公室大闹一场了,那第三场就是整个故事的高潮部分。当然你要愿意也可以吧这个高潮一直连续下去,来一个连续高潮,就是对方的家长在互相争执下大打出手,相持不下之后又又出动了背景更大的人物,什么领导之类的。
当然这些都是很经典传统和十分常见的小说三段式结构,起因--经过--结果。又叫线性叙事结构。很多小说家写作的时候也会自己创新一些新的结构出来。尝试把结构打乱来叙述。比如某些意识流的小说。给人一种虽然我看不懂,但是我大受震撼,看起来很牛逼的感觉。目前结构有六种,线状,网状,画面结构,象征结构,写实结构,散文结构。
《我不是凶手》这片小说说的是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一句话就是“我被冤枉成了杀人凶手,结果最后被查出来是被冤枉的又放出来了。”这么一个故事。
小说一共有七个场景,第一个早上发现鞋子丢了,第二个去房东家查监控,第三个是晚上偷偷跑去房东家查监控被打晕,第四个醒来楼下草坪回房间,第五个早上经常抓走,第六个警察局坐笔录审问关押三天找到鞋子,第七个被警察叔叔一路带出警察局鞋子找回,搬家。
这个小说写的是与杀人案件其实毫无关联的一个人物。简简单单被凶手利用逃跑的这样一个无关人员身上发生的事情。(鞋子丢了,鞋子没找到反而被冤枉成了杀人犯,后来发现是被凶手拿走混淆警察视线的,把他当成了杀人凶手。)
写这么一个故事我想表达什么呢。有事一定先报警,找警察。不然自找麻烦惹祸上身。按道理这个应该故事的立意和动机。
但是我一开始的动机是啥,其实就是单纯瞎编一个事情写着玩尝试一下悬疑小说的。并没有这个立意。这也是这个小说写得很烂的根本原因。
第二个很烂的原因,没有环境气氛,基本上没有环境描写,场景只是一个名词。对环境的记实描写可以烘托小说的故事氛围。起到引人入胜身临其境的效果。不能只是一个名词干瘪的一笔带过。
第三个很烂的原因,就是故事本身,为什么要写一个案件里的边缘人物写,这是一个没有什么矛盾冲突人物,写他的意义何在呢,故事本身选择是无聊的,没有戏剧观赏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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