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二)

作者: 小小佘 | 来源:发表于2022-04-28 04:24 被阅读0次

    生于斯,长于斯。因为不认人,别人认得我,叫得出名字,我却不认得他(或她),即便是一个队上的,也往往尴尬。或许年龄不大就出去了,心思也没放在认人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嘛。别人说我装大,两眼望天上,其实真不是。一个队上的尚且如此,遑论一个村其他队上的了,或者不是一个村的隔壁队上(因为我这个队是一脚踩好几个村,两个区,一个是流光岭区,一个是佘田桥区)。

    前几天去集市上买肉,肉摊子的女屠户高高的,四五十岁的样子,不是五大三粗的那种高,斯斯文文,比较清秀。她笑着说:“称肉?要多少呢?”“你认识我呀?”“当然。你叫佘华荣,黄婆坳街上的。”走在回家路上,一个男人赤膊蹲在路边一个池塘里。他大声地跟我打招呼:回家里来?好久没看到你了。我不认得他,只好附和着说,是的,回老家看看。走一路,别人打招呼一路。路边一栋房子前面有几个人在说家常,看到我,一女的大声说,你是某某某的弟弟,叫某某某,在邵东某某银行工作,今天回来啦。我只好笑笑,既然认识,干嘛还要把他的哥哥抬出来呢?可见哥哥的名气比较大[呲牙][呲牙]

    回到家里,就想:虽然是“耐壳子”,没啥出息,但认识你的人不少,恐怕多少有点虚名吧?曾经有个高中同学,他高考落榜了,心灰意冷,便写了一封信给他,给他鼓劲打气,说只要不灰心,再复读一年,以你的实力考个好大学完全没问题。几十年后,完全不认识他了,也把写信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某天碰到他,他非常兴奋,说非常感谢这封信,在至暗时刻如指路明灯一般。是吗?写过信给你?那天,他请客吃饭,好烟好酒,晚上还请你唱歌,尽兴而归。他在单位已经是处级干部了,“师傅”却是条卵不是。言教不如身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或许自己不知道,不觉得,但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忽如一夜春风来”,考上大学的消息如春雷劈开沉睡的大地,震醒了偏僻乡村的每一寸土地。几十年后,人们还对那瞬间震撼无比的闪电和雷鸣不曾忘却,记忆犹新吧?

    乡村的狗不同于城市被牵着的狗,而是放任自流。城市的狗大多是宠物狗,或者块头很小,毛色漂亮,仪态万千,性格温顺,乖巧可爱;或者块头比较大,毛茸茸的,黑白相间,眼睛和仪态比较萌,颇有点帅气,一般不露凶相,很少听到“汪汪”的高声大叫。那天,买肉回来,远远的看到一只土狗自顾自的向我快速走来,便有些紧张,这厮不会咬人吧?以防万一,便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紧紧的攥在手里。其实多虑了,人家见多识广,或者根本瞧不起你,瘦猴儿一样的人,有几两肉呢?亦或是人家富裕了,肉呀,骨头呀,狗食呀根本吃不完,胀鼓鼓的,何必冒着风险去惹“愚蠢”的人类呢?或许人家急匆匆的去约会也未可知,毕竟春天来了,王小波的猪谈谈恋爱,这狗不是更值得去谈吗?总之,它走过我面前,目不斜视,不慌不忙地一闪而过。

    乡村的猫比较有意思。狗养得熟,猫无论你怎么养,大概率是养不熟的。可见,即便猫的体形比较小,但仍然具有大猫的天性,喜欢自由,独往独来,我行我素,忌惮被人豢养。猫是流浪动物,人类也有喜欢到处流浪的,但少之又少,比较渴望有个舒适的房子,温馨的家,毕竟累了,心身俱疲了,有个休息的港湾也是一件比较幸福的事情。但猫不同,大自然的广阔天地就是自己的家。这几天都看到一只猫款款而来,神色自若,没有一点声响,比徐志摩的“轻轻的来,悄悄的去”还要悄悄。看它走路的神态,颇有大将风度,一点也不怯场,完全忽略了人类的存在。它的眼睛特别有意思,鹅黄色,放出如金银的光来。即便是小猫,仍然有大猫的威严。小时候,经常听到猫叫春,或者一公一母在瓦檐上互相追逐,好像两个人一样,弄得瓦一片响。或许叫春的时机已经过去了,未从听到那痛苦的凄厉的不绝于耳的惨叫声。看到的这只猫或许是一只母猫,已经怀孕了,肚子明显偏大。哦,那么声嘶力竭地一声声呼唤,总该有个结果,有点收获吧?据说猫叫春时,食欲不振,情绪急躁,几天功夫就削瘦了。“衣带渐宽终不悔 ,为伊消得人憔悴”!

    自古以来,求爱求偶都不容易,不论人类还是动物界。尤其是人类,要求得一个称心如意的人是难上加难。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其难度与猫叫春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不过,话又说回来,比起蝉来,这猫叫春根本不算什么。你听,那日夜不停的蝉鸣不是比猫辛苦多了吗?所以有“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句。秋天快要过去,冬天马上就要来临,若是还找不到另外一半,岂不是竹蓝打水一场空?着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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