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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有理有据查真相

第八十四章 有理有据查真相

作者: 一帆风正 | 来源:发表于2022-08-25 13:02 被阅读0次

一周后,在常委会例会上,两个调查组再次汇报,乡镇那一组的没什么变化,两组再次复查汇总,说是有两万多元。

希正很生气,这么严肃的事情,前后的结果相4倍,难怪李树生不服。希正接过调查报告,觉得还是有水分,但苦于分身乏术,也不好过于自摆聪明,沉吟了半天,问这个两万多的结论找李树生核实了没有,回答说还没来得及。希正建议由兼任监察局长的黄雅春副书记本着对同志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牵头找李树生再谈话核对一次。散会后,希正把黄雅春留了下来,问黄的意见,希正说出了这样的事情责任全部由李树生负是否合适,宣教室领导及分管的纪委领导难道没有领导责任?黄雅春赞同希正的意见,说证据不足,任谁都不服,并愿意牵头把证据进一步查实。

于是两个组的人合在一起,把凡是有李树生签名的单据挑出,才共7000多元,性质也认定是李树生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损失。

通过重新调查,希正发现本委的财务管理混乱,对李树生个人来讲,先后的三次调查,证据的认定情况来看,一开始的8万,到第二次的2万多,以及最后一次调查对象无话可说的7千多,中间的水分实在太大。除了7千多之外,还有7万多究竟哪去了?谁从中获益?如果都是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损失,那是一种情况,若是有人浑水摸鱼,逃避责任,或者故意让别人背黑锅,性质就不一样了。总之其中的漏洞很大。于是,希正通过财政局了解到,本委先后两次以工作需要的名义,先后两次从财政局领回财政内部收据6本每本100页,每页最大数额9999元。财政本门一直跟踪要本委核销,一直没人理睬,同时还送过来了领取人办理手续的签名复印件。希正打开一看,都是李树生经手的。

希正让田华把李树生找来,追问此事,苦口婆心讲清楚后果的严重性。李树生很震撼,当场哭了。于是希正要求他要使出吃奶的力气,办理好财政内部收据核销任务,田华是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也答应配合。

这件事情惊动了全委。大家翻箱倒柜,终于在财务找到了3本,李树生在宣教室找回一本,后来案件室又交回1本。有1本毫无踪影。希正指示田华带着李树生到财政局钟办好核销手续,找不到的那一本声明遗失作废处理,并通知本委同志,如果发现有使用已经作废的财政内部收据的,一定严查到底。

对于李树生没有报销办案费用的问题,案件室的同志反映,李树生对安排自己在宣教室工作很不满意,多次找黄美珍强烈要求到案件组办案。有一次正在开着例会,李树生破门而入,黄美珍没办法,当场要案件室交一条线索给他办理。案件室随手把木西镇北池村举报的村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的线索交给他。结果他拿来了半年的办案补贴表以及一大叠三轮车票共7000多元要求报销办案费用,还说是比照案件组的做法,结果黄美珍不批,一直拖着。

希正让李铁义发表意见。李铁义说,这种交办案件的做法是不妥的,但是,从交回的案件初查报告来看,李树生住在隔壁神木镇,每天往还进出天池村都要乘坐三轮车,案件调查一个月内就完成了,要求报销那么多费用确实不合理。

希正提出,就按一个月时间,让其自己说明多少天,每天按标准出差补助40元,乘坐三轮车按每天4趟计,回县城的车费按班车标准报销。由田华具体找他谈一次,如果还提不合理的要求,那就没办法了,大家一致同意。

过了一天,田华找希正汇报,说李树生表示满意,单据已经报了。

于是,希正和田华再次找李树生谈话,指出他的问题,强调还是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了损失,要他写出深刻检讨,提交本委开会讨论做出处理决定。

会前,希正和黄雅春做了沟通,提出了批评教育和退赔损失的意见,黄雅春赞成希正的想法,鉴于李树生的工资不高,还没有结婚,所以决定每月200元从其工资里扣回,扣完为止。会上,大家也没有提出不同意见。希正同时要求分管的李铁义和钟做好跟踪教育工作。

会后,希正亲自执笔,向山河市纪委写出了处理报告,得到了郑英鹏的肯定,批示要求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过了几天,黄雅春说看到李树生表现不错,主动帮其他部门的同事做事,还剃了个头,有说有笑,精神面貌好。希正说,本委也不缺这几千元,先执行3个月看看,如果确实表现不错,要黄雅春在例会上提出建议给予免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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