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一本书《与哲学家谈快乐》。对快乐有了更深层的理解。
首先,得给快乐有一个定义。哲学家斯宾诺莎将快乐定义为:一个由小及大获得圆满的过程。意思就是,当我们成长、进步、胜出,在本性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我们就会感觉到快乐。真正的快乐就是我们的成长,是生存能力的不断完善与增强。
二年百之后,尼采也给快乐下了定义:当人们与生活达成一致,欲念得到满足,这就是完成的快乐。尼采认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使自己得到快乐。如果要做到尼采认可的这种“知足常乐”的状态,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生命中拥有的一切,包括困境、伤害和恐惧。
1859年巴黎一位哲学家柏格森说出了一句关于快乐的名言:当你的目标达成的时候,自然会给你释放一个非常明显的信号,这个信号叫快乐。他还说:真正的快乐都散发着荣耀的光芒。只有当你内心为自己感到光荣和骄傲时,你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
真正的快乐不同于快感。快感是什么呢?当你的需求得到满足时,你享受的感觉就是快感。快感的第一个特点是无法持久。第二个特点是不能过度满足快感,否则就有害。比如,吃得太多了,长期下去就会带来不健康。
真正的快乐是持久且无害的。
书中还给出了十条快乐之道:
一是专注,二是参与,三是冥想(冷眼旁观,却不深陷其中。)四叫自信与敞开心扉。五是善意。六是无偿。指得是不计报酬。第七叫感恩。第八是坚持。第九是放手与接受。似乎八与九条有些相抵触。可以将其理解为“尽人事,知天命”,向外坚持 ,内心释然。第十条身体享受。就是你得学会对自己的身体好。
这些十条快乐之道是否真的有效,有待去实践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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