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锦瑟九十九原创
我在花卉小镇开了一间专门批发玫瑰的花店。
原因无他,主要是我喜欢玫瑰花,我最喜欢那种红得异常热烈的玫瑰,它们娇艳欲滴,奔放美丽,它们将自己的一生以最美的方式尽情绽放,丝毫不顾及其他花朵的“感受”。
很多时候,我会看着店里一大抱一大抱的红玫瑰发呆,我觉得如果我是一朵在红玫瑰旁边的其他花朵,我一定会感到“自卑”的。
每日晨间,我都会收到合作伙伴送来的新鲜切花,送切花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他很爱笑,每次笑起来的时候都能看到他有着一口雪白的牙齿,给人一种精气神异常饱满的感觉,他叫陈荣,为人很是诚实,比如我对他道:“陈荣,你每日送花就上午吧?要不你下午来我店里兼职帮我卖花吧?”
他笑着道:“是就上午送花,可是我这人嘴笨,卖不来花,就开开车送送花可以。”
他说完腼腆地对我一笑。
真是个害羞的男孩,其实我确实需要一个帮手来解放下自己,没有开花店之前觉得卖花是一个轻松且惬意的职业,每日笼罩在玫瑰的香氛一定是一件快乐事,等真的卖起花来才知道,这中间也有很多事要做,不必说搬花打包以及养护喷水了,就仅仅同一些客户讲价都让我觉得很是心累。
店里的生意一般,我是那种对思想自由度要求较高的人,我宁可自己少赚点,也不想让自己被锁死在这个店里,所以店里一直在招人,我和陈荣的话虽然带着开玩笑的成分,可也是我自己想这么干。
不久后,我招了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阿姿来做帮工,她的主要任务就是整理花束,接待顾客,如果我不在的时候,她还要承担店主的所有职责。
阿姿是个湖南的姑娘,为人热情,性格泼辣,她做事胆大心细,待她熟悉花店的日常业务后,我便把花店交给她打理,自己则开始了打酱油的花店店主生涯。
我偶尔也去店里看看,阿姿把店里打理得很嗨,整洁且整齐,店里的账目也做的流畅整齐,这让我更加放心得做了甩手掌柜。
年底的时候,有一次我起了个大早去看店,正好遇上陈荣在往店里送花,陈荣把花一筐一筐从车上搬下来,放到店里,末了还替阿姿把要卖的花摆好,这才离开。
我注意到他离开的时候阿姿送了早餐给他,看来他们这段时间合作很愉快。
第二年年中,我因为一些事要把店转出去,阿姿和我谈了下,她接手了我的店,再后来因为很忙我便再也没有去过那边的花店了。
昨天再去花卉小镇买东西,路过我之前的店,看到阿姿和陈荣在店里热情地招呼客人,俨然一对一起奋斗事业的情侣。
他们见我来了,连忙热情地和我打招呼,我进去稍微坐了坐,印证了我的想法,离开时,我对他们道:“你们结婚的时候可一定要请我喝喜酒呀!”
陈荣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阿姿则爽快道:“没问题!”
他们俩是真的因为花结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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