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方法论
方法论原文
按照先分析后综合的顺序,笛卡尔在《方法论》中确立了四条方法论原则。第一,凡是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决不把它作为真的加以接受。这一条关涉知识的确实性及真理的判别标准。第二,把审查的每一难题按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为一个个的小问题,逐一加以解决。这涉及现代意义上的分析方法。第三,按秩序进行思考,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由易到难的顺序逐步认识对象,即便对象没有秩序,也要设定一个秩序。这一条关乎认识的程序。第四,在任何情况下,尽可能普遍地进行复查,确信毫无遗漏。这一条强调认识要全面,不能以偏概全。
方法论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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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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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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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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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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