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大读杜拉斯的作品。
喜欢的事物,要保持清醒的距离。
没有主动去找什么书来读,遇到什么便是什么。这本墨绿的书出现在我眼前,它在一整排书里发着幽幽的光,我的眼睛就挪不开了。上面印着她的名字,她的照片,她已经老了,依然是烟不离手。就好像有人故意把它放在那里等着我,没办法视而不见。我不得不把它带回家。
在书桌上搁了好几天,来去只看了第一篇《信》,寥寥千字,反复读了几遍。在家的时候很忙,但一有时间坐下来,就再读一两段。一封写给陌生人的信,素昧平生,只在多年以前见过一面。她写了一封没有寄出的信。
她跟他说一些写作和电影上的计划和想法,花园里的九万朵玫瑰,悬于海平面之上的公寓,一只白色的瘦猫,挚爱却已死去的黑色母猫拉莫娜,一次散步的经历,一个小女孩在公墓读着死去的孩子们的故事。
我渴望您能读到我的作品,渴望能给你寄去刚出炉的新文稿,并捎带上我目前生活中最新近的绝望。
这句让人想哭。除了交个作业,好像已经三个月没写小说了。像个扎了洞的气球。最初开始写,只是机缘巧合。有时候确实会这样,对吧?
给您写信,于我而言,就是写作本身,因为如此炽烈的爱将你我相连。
关于写作这件事,她谈到:写一个逻辑严密的故事,好好编,以主题为托词,将故事引向各种结局,从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这已是明日黄花。
想了很久,这大约也是没再写什么的原因之一吧。陷入了某种迷惘,这一篇,跟上一篇,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有点厌倦。有点怀疑自己。其实也有还没学会走路就想跑的意思。
那天,就写什么的问题跟刘先生发生争执。他向来不过问这些,也从来不看“我写的无聊的东西”,由着我写着玩儿。大约是因为我跟他嘀咕好久没写小说的事情。基于理性分析他提出写人物故事的建议,收集各种人物真实经历以故事的形式写出来,新奇有趣博眼球的,以市场为导向满足读者八卦的心,经营微博或者公众号之类的。我说我不喜欢,不写不写就不写。他笑着说,我命令你写。于是我叫他闭嘴滚远点。大部分的事情,我会乖乖听他的,唯有这件事,我一点也不屈服。但他有句话我很欣赏——能够长期坚持做一件事,深耕一个领域,必然会有所成就。
一点题外话。突然觉得有点滑稽,说得好像碎碎念里面有什么不是题外话似的。
那天早餐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位朋友的签名,曾经很好的朋友。打开微信,发现聊天记录停留在去年九月,那时他说搬家了,为了与女友分开一段时间。过年的时候,我们却在视频里看到他带女友回家见父母,以为他们终于要结婚了。可是今天他说如果我们去湖南玩,可以叫上她,虽然分手了但依然还是好朋友。我心里不知是喜是悲,想起多年以前,他问我女孩子喜欢什么礼物。在嘈杂昏暗的KTV里,女孩挨着我在耳边羞涩地说,我们在一起了。一起旅行的冬季夜晚,他握着她的手藏在温暖的棉衣口袋里。想到这些年的分分合合藕断丝连,我有点生气,真是个不及格的前任,该像我与初恋小男友那样,像个死人似的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
有人曾问我,如果有一天,从前的他联系我的话,我会不会再见他。我不知道,倘若真的有那天,我想大约会如偶遇杜拉斯的书吧。就像你问我,以后我们会不会相见。
距离是好的,它让喜欢的永远保持喜欢的样子。
我将给您写的信,在我看来,像是昏暗时间里偶然闪烁的光,刺破了黑暗覆盖的厚重时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