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工程。2019 年12月,中办和国办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2021年8月,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印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三大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保护规划。由于文旅融合已经成为增强文化活力、推动旅游发展的重要手段,文旅部于 2021年4月印发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同时,文旅部、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长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
当前,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文旅融合发展呈现良好的势头,但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落实中央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与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的力度不够;
二是与国家文化公园相关的精品旅游线路在各属地旅游市场中的地位不突出;
三是各国家文化公园缺乏准确诠释文化内涵、丰富完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文化价值的展示形式;
四是国家文化公园各属地相关部门对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文化内涵的研究投入不够;
五是国家文化公园各属地对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亟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1.国家文化公园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落实中央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与文旅融合发展规划上下功夫。
根据《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要求,尽快实施五个关键领域的基础工程建设——即保护传承工程、研究发掘工程、环境配套工程、文旅融合工程、数字再现工程建设,特别要根据《“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精神,重点落实文旅融合工程,使之成为未来文旅融合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示范基地。
2.国家文化公园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提高旅游的历史文化资源品质上下功夫。
以现存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景观为核心要素,通过串联相关文物和文化资源,凸显其整体价值,并采取适当的推介措施与高效的传播手段,彰显国家文化公园所属文化遗产资源在同类旅游产品中的稀缺性与独特性,扩大国家文化公园的市场影响力。
3.国家文化公园属地相关部门组织艺术家,通过文学、影视、戏剧、曲艺等形式,推出丰富多样的精品力作,充分表现国家文化公园的代表性文化景观。
可借鉴河南电视台打造《唐宫夜宴》的成功经验,通过长城、大运河、长征文物活态化的方式,推出具有显著特色的艺术精品。属地政府可通过设立文化艺术项目、提供创作与演出平台等,加大对艺术家的支持力度,争取形成国家文化公园文旅融合的重量级艺术品牌。同时,尽快根据文旅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制定出与国家文化公园文化遗产直接相关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系列规划与措施。
4.属地相关部门应组织历史文化学者,深入挖掘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价值,使之成为可以观赏、阅读、体验、感悟的文化场景,进而升华为具有标识性的中华文化载体。
在做好文化遗产整体性、抢救性、预防性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国家文化公园的文化内涵,从精神价值层面提炼出“长城精神”“长征精神”与“运河文化”,延续民族文脉,弘扬时代价值。
5.加强对国家文化公园的生态环境、水系管护等地方法规的落实与监管,将国家文化公园沿线生态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
建立健全国家文化公园的长效保护机制,将制度性的“山长制”“河长制”与义务性的“保护员”结合起来,形成国家文化公园的生态保护机制,建构国家文化公园的绿色生态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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