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每天下班都很晚,吃晚餐时刚好能看上半截《寻亲记》。一边看着别人千疮百孔的生活,一边唏嘘感叹着进餐,感觉有限的同情心已经快被消耗殆尽。
早几天播放的是一个十六的男孩,由于用电不慎,被重度烧伤。他的生母早在十年前就弃他而去,为筹措资金救治男孩,男孩的父亲不得已通过电视节目寻找其母亲。
节目没看完就被换台了,不知最终是否找到男孩的母亲。人间太多悲凉,我们廉价的同情不过是杯水车薪。
但是母亲遗弃年幼的孩子这种事已不是新闻,媒体曝光得太多。从去年看到的罹患白血病的女儿寻母,到前不久在网上刷屏的冰花男孩,再到今日被火烧伤的男孩,无一例外,他们都是自幼就被母亲抛弃的苦孩子。
在农村,因为不能安于贫困的家庭,或者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甚至只是由于婆媳妯娌间的矛盾,一些母亲选择了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
哪个孩子不是娘的心头肉?作为母亲,我相信她们心里一定充满苦涩,对生活充满绝望,也经历了无数挣扎,才出此下下之策。
封闭落后的环境,现实生活的苦不堪言,再加之她们自身所受教育有限,法律意识淡薄,泯灭了这些女人自带的本来就很有限的母性,让她们选择了自私的逃离。
02
我的表嫂就是其中一个。表哥是我姑姑的小儿子,由于家贫,娶不上媳妇,不得不通过媒人花高价钱从贵州娶了表嫂。
因为得之不易,全家人都对表嫂很好。婚后不久,表嫂就生下了外甥亮亮。表哥打工赚钱养家,姑姑操持家务,她只需待在家带孩子,生活虽然拮据,但是并无劳作之苦,还算安逸。
可能是因为山里的生活太枯燥寂寞,也可能是因为婚后的生活太清苦,总之,在亮亮三岁时,表嫂突然人间蒸发,从此一去不复返。
表哥没有能力再娶,亮亮成了没妈的孩子。好在还有姑姑,帮衬着表哥,把亮亮拉扯大。
在我眼里,亮亮就像个小野人,从早到晚都在外面玩耍,经常这家吃一顿那家吃一餐。没妈的孩子招人怜,在谁家亮亮都可以蹭上饭。说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并不为过。就像荒原的野草,我看到了他的野蛮生长。
每次去表哥家,都很难见到亮亮。即便偶尔碰上,他也像见了猫儿的小鼠,在我面前一晃就溜了,只留下一个单薄的背影。对于我所表现的对他格外的怜爱,他似乎并不领情,甚至有些逃避。
我以为这只是一个男孩的羞涩,并未在意。
今年亮亮因病住院,我去医院看他。这个十四岁的少年正发着高烧躺在床上,苍白而瘦削。我想去摸摸他的额头,没想到他身体一颤,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侧身往里一躲,避开了我的手。
他的这个细微却又强烈的反应,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我突然发现,这个男孩的心门对外界一直是关闭的,我根本无法走近他。
他其实有着强烈的自尊心,拒绝所有因为没有妈妈而对他另眼相看的同情,哪怕是善意的怜惜,有限的温暖。
因为同情总是自上而下,天然带有一种俯视,让被同情者自惭形秽。
我自以为是的爱护与关心,对他却是另一种无形的伤害。自始至终,我都毫不掩饰地对他表现了格外的关注和怜悯,我的言行时时在提醒他、暗示他,你是一个没妈的孩子,你很可怜。
而这些,正是这个已经进入青春期的内心骄傲的少年所拒绝的。
直到我离开医院,亮亮也没有说一句话。母爱长期缺失的造成的阴影,已经在他的性格里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
虽然他的奶奶和父亲努力为他提供一个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基本条件,让他吃饱穿暖,送他读书,却无法给予他健康的心智。逃离的母爱,是他心里永远的缺憾;而旁人对他的另眼相待,也成了他无法言说的伤与痛。
没妈的孩子这个标签,让他承受了太多。
03
再苦,抛弃自己的孩子都是一种罪过。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养育成人,实在只是一个母亲的本分。
在大自然,虽然没有道义,没有法律,却也没有抛弃,没有逃离,仅凭母性的本能就会让动物们不顾一切保护自己的孩子。人类在这方面,不如动物。
我一直怀疑“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的正确性。或许,自私才是人类的本性,只是每个人自私的程度不一样。适度的自私是一种自爱,但过度的自爱则会给旁人带来伤害。
当自私在和母爱的较量中占据上风时,当善良在自私面前不堪一击时,道义算什么,责任算什么,孩子又算得了什么?
我不想多去谴责这些抛弃孩子的母亲,也许她们本人也是命运的受害者。但是,活在这世上,有几人不是被命运戏弄把玩于股掌之上?
一样要爬山过坎,一样要经历油煎火烤,一样在心碎后要自己修补,为什么有人选择留下坚守,有人却选择逃离抛弃?
或许她们只是太爱自己,所以宁愿舍弃孩子。
敢做就应该敢当,既然可以不尽母职,就应该接受惩处。
一个借钱不还的人会在银行的征信系统留下不良记录,甚至进入黑名单,出门既不能坐高铁,也不能乘飞机,甚至退休后还会拿不到养老金,在现实社会中寸步难行。
那么,一个抛弃孩子的母亲,是不是也该受到惩处和制裁,是不是同样也该进入这个社会的黑名单呢?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诚信缺失了,而是对年幼的孩子的不可饶恕的犯罪。
良心的谴责,道义的制裁,这些惩处的力量太微乎其微,否则这世上就不会有这么多逃离和抛弃了。社会对这一现象早已见怪不怪,唾沫也淹不死人了,因为人家早已上岸。
当一个母亲能狠下心抛弃自己的孩子时,心里的柔软已经所剩无几,舆论又能奈她如何?
法律上虽然有遗弃罪一说,但是极少听闻执行。对这些不尽养育之责的母亲,我们既缺乏逃离前的救助,也没有逃离后的制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无人过问。
没有实质性的惩处,自私只会逆流成河,被母亲抛弃的苦孩子只会越来越多。
时间的长河,终会让过去的一切变得遥远而模糊,并且时时以新的生活新的希望,让人类在遗忘的微光里,原谅自己所犯下的原罪。
04
昨天在晚餐时,又看到了一桩人间不幸,九岁的女孩独自照顾失去行走能力的母亲。因为只看了后半截,不知道孩子的父亲为何不见现身。
女孩吃力地背着母亲去治疗时,走几步停一停的身影,足可以打脸所有因为生活不如意而抛弃孩子的母亲们。
这个年幼的女孩不懂什么叫抛弃,什么叫逃离,只知道母亲需要陪伴,需要治疗,需要年幼的她的照顾。
在她面前,我们所有的成人都渺小如尘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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