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掰
上一篇讲到,我成功的成为了背锅侠,为为新业务的迟迟不能有进展背锅,实际上也是公司节省成本的牺牲品。ceo在跟其他同事谈的时候,无意间说过我们部门的“成本太高”,实际上指的就是人工成本。而我去这个公司的时候,确实是工资要高一些的。但是想解除劳动合同,大家协商一致就可以了,没必要弄这个恶心的手段。
在所谓的试用期的倒数第二天,要有一个试用期总结,也可以看成是试用期述职报告。我也认真的做了ppt,做了报告。当时hr,公司高层也都参加了。做完之后,说是让我先离开那个会议室,其他人需要商量一下。
本来以为就是走一个过场,谁知道,过了一会就通知我,试用期不给通过。其他参与的人也都比较吃惊,因为是ceo自己做的这个决定。其他人说的话,他也不听。之后coo(分管人事)跟我谈,要我说我的看法。我能有什么看法,不是说我试用期不通过吗?这就是完全的恶心人的做法。
问题是公司从各方面都不占理。
- 公司制度上也有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在制度上不占理,公司就想用试用期不合格的方式规避赔偿金。
- 我对试用期考核标准有异议。公司制度中有入职7天签署考核标准的规定,但是并没有跟我签署这个考核标准。我当然会说,没有标准,哪来的考核结果
-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天,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还找hr跟我各种谈话。可是她说不过我,因为公司不占理,就让这个事情又发酵了3天。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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