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女权主义者已经奋斗N年了,但随着新一代中产阶级的崛起,全职主妇的剧增,对于娜拉铜子的举动很多人应该回家,两口子好生过日子行了。婚姻状态栏填着:已婚的俺说,尼玛,那是不可能的。她就是回来了他们俩也得天天打着骂着过。你说为嘛,因为性格决定生活,只有经过才会懂得。炒个栗子说:俺当年结婚的时候,没找任何婚庆公司,全程都是俺一手策划导演。麻烦了一堆同学朋友们当群众演员,帮忙跑后忙前的。为了答谢大家,除了婚礼当天给各位铜子奉上红包送上礼物外,过了几天还分批请大家聚餐吃饭。其中有一批同学组的,当时请了三个人,结果有位甲MM临时遇事不能前往,另一位乙MM便自告奋勇把她男友拉来吃。说实话,其实,其实,其实俺当时心里是有点儿心疼的,不是心疼四个人吃一桌2000的酒席。而是在俺心目中这个乙MM和她男友迟早是要分手的,对于俺而言请一个外人吃饭还真没点过比开封菜更贵的餐。好吧,当时乙MM正和男友好的蜜里调油,甚至同桌同食时的互动都常有闪炫俺眼的举动。但是俺为毛敢当时就在心里默默的肯定且一定认定他们会分手呢。因为姐是过来人哪。从交往到深度交往到结婚,咱也算经过见过的了,做为一个炖过猪肉吃过猪肉见过猪跑的三好青年,俺就敢拿所谓的经验判断,他们长不了,为毛,性格不同,想法各异,能力上有深入差距。当时他们同在一家公司上班,都是刚从校园到社会的菜鸟,按照心理学上的雏鸡法则,很容易走到一起,但是,但是,人都是会发展的啊。果然,果然啊,没过几个月,乙MM的事业有了跨越发展,其男友一直在原地没有丝毫动弹,再后来,乙MM升职、辞职,中间伴随着与男友的吵架、争执、*&^%$#,俺就不狗血了,总结起来就是两个人的关系犯了两样大忌,一是性格不合,二是没有共同进步。现在乙MM去了上海发展。俺说此段子一是想说明,有些理论是真实存在并且被无数实例验证过的,我们在公共课某哲上管这个叫事物客观规律。二是从自身经历验证了“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这事儿。比如说如果俺没经历过婚恋这事儿的全过程,俺肯定后年也不会得出他们一定会分手这一结论,但俺来了,见了,悟了,服了。你看要不怎么说夏虫不能语冰呢,很多事情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说,你没经历过永远不知道内里是怎么回事的。-----俺是偏题偏了好远努力回来的昏割线。同样的,个人认为娜拉铜子和她先生过不下去的原因归结是性格不合(20年前离婚原因唯一范本),终归不是一路人,或可一时相伴,终难风雨同行,更不能厮守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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