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明今天在地铁撞见了一个人,是真的撞见。快到站时候,她一手拉着扶栏,一手拿着杯刚喝了几口的奶茶,车厢一个摇晃,为了稳住身体,她脚步一移。先是踩到一个人的脚,条件反射的抬头看时又撞到了那个人的下巴,只听到一声憋回去的 ”啊一”。
他眼睛挺大,这是朱小明第一印象,然后她有些呐呐的道歉,对方一脸很疼的样子却只能碍于礼貌小声回了句没关系。
”为什么不是个长腿欧巴呢”估计这就是凡人生活和偶像剧猪脚之间的差别吧。接下来的几站朱小明拼命提醒自己,“一个早已过了青春期的老女人怎么还能有这样的奢求,能将你拉出地狱的只有自己而已。”她低头看看手中的奶茶有没有洒出来,趁着热的不太烫嘴,赶紧喝了几口。
就像海鲜要吃新鲜的一样,很多食物最好吃的时候是刹那的,必须珍惜的。
好比白开水,要么特别冰,一口进去,口腔一个机灵,一直到咽下,都还有些麻麻的凉感;要么是稍烫,必须一小口一小口的小心吸溜,不然口腔粘膜必被烫坏。
还有烤馕,烤饼之类的面饼类食物,外壳必然是热烫微焦,咬下去先是牙齿咔嚓一声脆掉了外皮,然后嘴角觉得被烫了下,接着牙齿穿过面皮与瓤的气泡触到柔软的内里,慢慢陷进去,直至上下牙合到一起。香酥,柔软,筋道同时在这一口中得到体现。时间一长,饼的外皮放的坍塌进去,就没有这样惊喜的口感了。
有时候她会想,食物都有最美味的那个时刻,人是不是一样。
那自己什么时候才是最新鲜饱满的?
16岁的豆蔻年华?不不,那时候似乎太纯净,也因此太过贫乏,生活就像漂在真实之上。甚至没留下什么回忆,只有些情绪片段。
22岁刚毕业?也不是,那阵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一样精力充沛,就算单位忙的连上卫生间都要跑步前进,晚上还是会和伙计们小聚下。只是随着年龄增大,地点也由慢摇吧变成了安静的音乐小酒馆,不变的只有每天一打一打灌进的酒。
有的人生来好像就知道他想要什么,每一步都在积极向前迈进,他们权衡取舍,精于规划,受野心驱使,有足够的动力一点点抓住想要的东西。而她,未来却是混沌一片,没有清晰的线路,也没有指挥她前进的原则。
所幸还有“酒”的陪伴,让她假装上瘾,好跟这个世界产生更多的联系。看着身边奋力拼搏追逐梦想的朋友,她有些失落,更多一些时候她觉得梦想不过是一个执念,越执着就越远的逃避掉荒芜和意义,假装还爱着这个世界。
接下来呢,似乎发生了什么,她在那家酒馆遇见了邵城,仿佛一夜之间,微风把一直以来头顶压抑的穹顶吹跑了。阳光细碎的洒下,她就像曾经最鄙视的女人那样,闻着粉红泡泡,梦想变成了多乐士广告——一家三口和一只古牧。
但紧接着,她眼前浮现出那个女人在漆黑的楼道中,静静躺在血泊里的画面,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流那么多血。
从那之后,她的生活就陷入地狱。
从家到地铁站,要路过一个长长的街心公园。这是她当初选择买这套房子的理由,但现在成了她恐惧的来源。尤其是阳光灿烂的时候,总有那么多父母带着孩子玩闹,好像就没有别的公园可去了,或是更可怕,一些老两口互相携着散步遛狗。“太不可思议了”,她想,“怎么有人如此幸运,竟然真的白头到老,在现在社会,这个社会”。
太阳底下,嬉笑的声音好像会被无限放大,不断提醒她---以前的家庭梦想多么脆弱。
最美味的时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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