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魏置谨直者数百人,使防逻街术,执喧斗者而已。自是吏民始得安业。…这一纪后面齐太祖以建康居民舛杂,多奸盗,欲立符伍以相检括,右仆射王俭谏止。--符伍。
2 丹阳尹王僧虔上言:“郡县狱相承有上汤杀囚,名为救疾,实行冤暴。岂有死生大命,而潜制下邑。愚谓囚病必先刺郡,求职司与医对共诊验,远县家人省视,然后处治。”--虽然如今好太多,但有些尤其小地方依然很黑暗。
3 魏中书令高閭等更定新律成,凡八百三十二章,门房之诛十有六,大辟二百三十五,杂刑三百七十七。--可见一斑。
4 兖土旧多劫盗,(李)崇命村置一楼,楼皆悬鼓,盗发之处,乱击之。旁村始闻者,以一击为节,次二,次三,俄顷之间,声布百里。皆发人守险要。由是盗发,无不擒获。其后诸州皆效之,自崇始也。
5 建元二年和永明元年魏主两如武州山石窟佛寺。
6 魏旧制官无禄。永明二年,诏曰“…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增调外帛二匹,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无禄的弊害“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一句足以。当今的公务员工资提高也是加税了嘛?若有“赃满一匹者”怎么怎么样的规定,不只是大盗揭发了才双规之类,能不能有些作用?起码史书写对魏是有些用的。
7 永明三年,魏始议均田。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止四牛…
8 魏无乡党之法,唯立宗主督护,民多隐冒,三五十家始为一户。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
9 魏主诏曰:“升楼散物以赉百姓,至使人马腾践,多有伤毁,今可断之,以本所费之物,赐老疾贫独者。”
10 “晋氏不铸钱,后轻寇戎水火,耗散沉铄,所失岁多…”
11 初,晋张斐,杜预共注律三十卷,自泰始以来用之…七年,尚书删定郎王植集定二注,表奏之。诏公卿八座参议考正,竟陵王子良总其事…
12 魏主(孝文帝)谓陆叡曰:“北人每言北俗质鲁,何由知书。朕闻之,深用怃然。今知书者甚重,岂皆圣人。顾学与不学耳。朕修百官,兴礼乐,其志固欲移风易俗。朕为天子,何必居中原。正欲卿等子孙渐染美俗,闻见广博。若永居恒北,复值不好文之主,不免面墙耳。”--其后溯流还洛,说“我以平城无漕运之路,故京邑民贫。今迁都洛阳,欲通四方之运,而民犹惮河流之险。故朕有此行,所以开百姓之心也。”
13 先是,魏人未尝用钱,魏主始命铸太和五铢。--未尝用钱那是以货易货?若是的话或者可以说明以前经济差,改革后经济起来了。待翻资料了。
14 魏孝文帝自改拓拔为元姓。改拔拔氏为长孙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丘穆陵氏为穆氏,布六孤氏为陆氏,贺赖氏为贺氏,独孤氏为刘氏,贺楼氏为楼氏,勿忸于氏为于氏,尉迟氏为尉氏…又诏以:“代人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无异寒贱…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自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八公是这八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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