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离婚”二字,很多人唯恐避之不及。
一、何以隐离
陈冠希的叛逆,其自言与父母数年来向其隐瞒离婚真相有关。既不能在一起凑合着过下去,又不能大大方方地分手,怕“伤害”孩子,怕“伤害”面子,怕“伤害”事业……于是就有了很多陈冠希的爸妈们,选择当“隐离”一族。
可是离婚这么大的事,隐得了一时,却怎隐得了一辈子。迟到的真相仍然是真相,而该造成的伤害却并不会因为迟到而有丝毫减轻。我们在媒体中看到了陈冠希式的“报复”,我也在案件中看到了不能接受父母或自己离婚这现实的当事人如何内伤。
我认为正如婚姻的结合是需要有仪式感的,婚姻的解体也是。在影视剧中看到过将离婚仪式办的比结婚仪式还隆重的剧情,整个过程庄严而肃穆,我感受着那种气氛,会汗毛树立,心里想:这是一个纪念丰碑,所有两人之间的恩怨情仇,都留在仪式上,从今以后,一别两宽,互不羁绊。
二、共同目标
有的夫妻爱的时候泣鬼神,离婚的时候也惊天地,甚至以反目成仇的方式终结婚姻,带着对对方的愤恨过着余下半生,乃至见不得对方离婚后过得比自己好。就这样,人分开了,心却还纠缠在逝去的不幸婚姻。
如果两个人在决定生孩子之前,就意识到彼此的结合是莫大的错误,然后及时结束了这段不良的婚姻关系,也较容易好聚好散。最令人痛心的是已经生儿育女的夫妻解体,先是在财产上挣个面红耳赤,随后又在子女抚养上挣个你死我活,仿佛孩子和财产没什么两样。
有一个母亲为了争取抚养权,撤诉后带着孩子藏匿三年,父亲与孩子未能相见。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这个父亲一提到未能相见的儿子,顿时就红了眼眶。
有一个父亲借探视为名,把孩子从大城市送到老家与年迈的爷爷奶奶共同生活,母亲通过各种媒体求助仍不得与孩子相见,早已肝肠寸断。
这是我遇到的真实案件。每想起这两个父母,就感到脊背发凉,心里发慌。“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我们希望孩子的深与远,难道不是身心健康,成人成才吗?连最基本的安全感与亲戚依赖都可以剥夺,这样的父母有何仁爱可言?
我坚信,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底线是不能逾越的,那就是依然要尽自己为人父母的职责,并且协助对方尽其为人父母的职责。双方只有愿意并开始为这个共同目标而努力,才能在离婚后得到内心真正的安宁。
三、良性离婚
有很多夫妻双方都是好人,他们的婚姻却遭遇了变故。我们可以说也许他们的婚姻体是不好的。男女双方身处婚姻体,就像是植物在土壤中生长。好的婚姻体是会让彼此得到滋养,而不好的婚姻体不仅滋养不了双方,甚至还会释放毒素,威胁彼此身心的健康。这样的婚姻体,如果不能在婚内转化,也许分开是对彼此最好的结局。
现在社会上已经逐渐认可离婚是正常现象,良性离婚的指导方向,是离婚后形成双核心家庭,离婚后儿童仍可以健全成长。离婚既不是一件羞耻的事,也不是家庭的灾难。离婚是一段旅程的结束,也是另一段旅程的开始。祝福天下有情人不忘修炼,用智慧和爱经营好婚姻家庭,也祝福重归单身的贵族,依然相信爱情,收获属于自己的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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