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生活杂谈

作者: 羁鸟_e2aa | 来源:发表于2018-12-26 22:46 被阅读0次

    “你好,麻烦给我一杯奶茶。”我随手从手机壳中拿出积点卡,,递给了店员,“在帮我敲个章,谢谢。”

        我是一个十分喜爱丢三落四的人,以往这样的积点卡根本不可能存在我手里超过两个印章,可不知不觉间,我的生活章程随着年龄增长有条理起来,仿佛是要弥补之前杂乱无章的生活,东西开始放在固定的位置,衣服收纳起来,每周五买一杯奶茶。

        “您好,您的奶茶好了。”店员微笑的递过袋子,积点卡贴心的放在了袋子里,微凉的手触碰到了我的手。

        “谢谢。”我接过奶茶。

        我以前从来不会说谢谢这个词,不要脸的说是年少轻狂,现在渐渐的收敛起了性格。我倒不觉得为我自己失去了尖锐而惋惜,只是时常想现代年轻人“老龄化”的太快了,秃头的秃头,脱发的脱发,快节奏的生活运转麻木了你我,但人总是要生活。

        回到家脱掉带着寒气的外套,裹上了毯子,程序化的戴上耳机打开音乐软件,给奶茶插上吸管,打开了还没看完的书。我身边并没有特别喜欢看书的人,包括我本人在内,大多数看的都是快餐式的电子小说,千篇一律的大纲内容,大同小异的剧情,只当作是休息时的消遣娱乐,偶尔有些看看“不得不看”的文学作品,已经是对人均阅读量的重要贡献了。

        当然,平心而论,我若是读一些深奥的文学作品一定是逼自己读,为的是增加自己的谈资罢了,一群人坐一起偶尔谈起一本自己读过的书,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给自己贴点金的虚荣心。

        我看书没有什么稳定的偏好,以前什么书都看,现在这段时间沉迷于侦探小说。福尔摩斯还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小说,当时可能是译本的原因,内容上不是很吸引我,现在想来也有可能是小时候贪玩根本没有好好读吧。这陈年往事导致我一直以为自己对侦探小说根本不感兴趣,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阿加莎的《无人生还》发现我对这类题材应该是十分感兴趣,要不是我自己不够聪明,我定然自己也要写写看,但按我自己的半吊子水平,怕是写出来也是写用膝盖也能猜到的套路,还是不丢人现眼了。

        我也曾经写过一些短篇小说,草草不过万字,已经是“呕心沥血”之作了,每个故事都来自生活的灵感和一瞬间的脑洞,本来想创作一个长篇的故事,但往往有始无终。我对自己的故事可能是太过苛刻了吧,想把情节安排的精彩饱满,但脑洞毕竟只是脑洞,根本无法支撑一整片的构架,故也没写出来的东西也只是自己看看。

        我其实每天都尝试着改变点什么,但我终究太过于平凡,没有超乎常人的智商,也没有坚持不懈的毅力,每天的生活可以说是苟且偷安,幻想着一夜暴富。

        今天依旧是平凡的一天,我依旧是个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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