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带里循环播放着伊能静的歌、信手拈来汪国真和席慕容的诗,还有藏在书包里或者枕头下琼瑶的言情小说,这是我的二十岁的模样,也应该是绝大多数70后二十岁时的标配。
三毛是住进我灵魂里的仙女。读着她的散文和诗,像被她施了魔法一样,梦想着有一天可以独自浪迹天涯,也曾想义无反顾地去往撒哈拉沙漠,光着脚丫走在沙漠里,披着头巾坐在骆驼背上,看黄沙漫漫,听驼铃声声。
二十岁的我,用力地做着想成为三毛的梦,却从不敢对身边的人说起。也许自己原本就知道,那只是一个梦而已;也许我跟大多数70后一样,内心有一把火,思想里却总有一种强烈的自我批评意识去扼杀每一个跳出来的“离经叛道”的意识,似乎循规蹈矩地过一成不变的生活才算是“人间正道”。
二十岁的我,还有一台灰色的弯把手自行车和一个红色双肩包。那时候,凤凰牌自行车是每一个人都想拥有的“坐骑”,而我的弯把手灰色自行车就显得有些另类和突兀,再加上当时少有人背的红色双肩包,令我有些与众不同,而我也总认为自己有些与众不同。
二十岁的我,听着童安格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仿佛唱出了自己的心声;听着伍思凯的《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那一句“我的寂寞逃不过你的眼睛”,让我知道被懂得的滋味;听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洒脱中透着沧桑感,让还不懂人生的我只想紧紧地抓住自己的爱不放手;听张镐哲的《再回到从前》,我会难过得哭出来……
二十岁的我,爱上了他,爱得奋不顾身,爱得义无反顾。从此后,这一生关于爱的剧本都有我们两个来撰写。
二十岁的我,一边学着如何融入社会,一边又想着活出自己的模样,最后却活成了自己不喜欢的模样。有时候明明不懂却装懂,总以为自己很高明,殊不知早就破绽百出。如今回忆起来,都会觉得自己很傻很肤浅。可是,如果没有当初的肤浅,怎会有今天的觉察与体悟?
而我依然喜欢那个单纯的二十岁的岁月。喜欢自己,想成为三毛的那份天真;也喜欢,把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又记在日记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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