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终于下定决心离开奋斗了十多年的公司,在不惑之年选择创业,有涅槃重生的期待,但也略带了些许人生悲凉的气息。创业伊始,各种意想不到的烦心事纷至沓来。相比于这些困难,最让人伤悲的,竟是来自原公司的恶意诽谤。
生产经营的产品,虽然和原公司属于同一范畴,但是产品的定位和风格大相径庭。即便在业务开展上有所交集,但是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不过昨天下午,突然接到了原公司众客户打来的电话,纷纷谴责我恶意竞争的不耻行为,让我有些不明所以。于是,我打电话给私交甚好的一客户,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公司老总在原公司的VIP客户群里连发了数道通告,大体意思是:原公司营销总监沈思杨已经离职,但是依然在利用公司的名义重新组建客户群,并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让客户打款发货。希望所有客户认清事实,目前公司合法运营的客户群只有这个。
内心深处瞬间燃爆,这是明显的恶意诽谤,我火急火燎的准备打电话质问原公司老总,但周边的人劝我冷静之后再打这个电话。思绪翩翩,竟不知如何回到家的,待心态平静之后,给原公司老总发了这样一条短信:
……年后离开公司,其实内心一直空空荡荡,十多年来流淌着公司的血液一直根植于内心深处,难以割舍。这里可以肯定的说:我从来没有打电话让公司客户来看货,更没有私下拉过什么客户群。我不知道说出如此流言蜚语的人,到底处于什么样的居心?
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其中的感情也非三言两语能够表达清楚。当然,我不会像其他员工离开公司去刻意的诽谤和抹黑,我只会处于本心的加以维护。可能你也是道听途说了什么,在客户群里发出如此言语,但是却给我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客户多误以为我是“小人”之为……
消息发出去许久,收到了原公司老总的信息回复:……因为你的离去,给公司带来了太大的影响。我想每个公司都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已将影响降低到最低。如果对你的个人名声带来了损害,我深感抱歉……
思绪澎湃,一夜未眠。十多年兢兢业业的付出,竟以这样的结局宣告两者的关系彻底僵化。难道真的是“做不成盟友,那就直接成为敌人。”原本我还期待着未来能和原先的公司携手合作,但现在发现我的想法过于幼稚。
犹记得十多年前刚从一家公司辞职,当时辞职的理由是“计划自己创业”。时任公司总经理和我说了这样一句话:思杨,如果你自己创业的话,那你只能去做一门生意,就是'亏本生意'”。现在觉得,这句话倒真不是玩笑,因为对于尔虞我诈的商业社会,我的一切设想都还过于理想化。
创业,既已上路,那就必须要学会适应各种“明枪暗箭”,也许今天每一次经历的荆棘和磨砺,都会成为未来人生路上的一笔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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