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如车盖的那轮红日渐渐西落,东边天幕是入骨的的凉蓝,孤星寥落,而西方还尚存最后一抹绯红。
暖色缓缓被黑夜吞没,最终,最后一抹亮色都被深蓝取代。凉飕飕的阴暗笼上旷荡戈壁。
夜,如约而至。
戈壁上的夜静极,连夏日最喜闹的虫子都不光顾这里。
沈戍静默着往胡杨火堆里加柴,偶尔响起的火焰哔剥声和不远处马儿慢腾腾咀嚼梭梭树枝的动静让这一成不变的夜色增添了些许难以言说的意味。
夜渐深,温度越来越低,马儿也受不了,自觉靠近火堆,偶尔甩甩尾,大眼微阖。沈戍靠着巨大的胡杨树枯枝,却难以入眠。
他抬头看上半夜无月的天幕。
星光撒在他沟壑纵横的脸上。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常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沈戍终于明白那是错的,因为往事自会爬上来。回首前尘,他意识到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挂了桃符的泥屋。
事隔十六年,他回来了。
楼兰。
元凤四年,楼兰更名鄯善,请求朝廷驻军伊循。于是汉昭帝在伊循置汉都尉,行屯田。
那时候沈戍还是一个为了混口粮而参军的毛头小子。因为家里没有背景,理所当然,他被派去鄯善了。
屯田就是给朝廷军队种粮食,除了正规军人外,也有一百多户平民随迁。
鄯善太弱了,夹在匈奴和汉朝廷之间左支右绌。根本不敢有什么旁的心思。所以他们这些军汗,也是整日在田间劳作。
沈戍遇见荻兰是在夏日的一个傍晚。
他收拾完麦地,顺便去沙洲里洗掉一身风尘。
恰巧碰上过来饮马的荻兰。
事隔多年,他经过那么多明明暗暗的事情之后,依然鲜明的记得那天的晚霞有多么灿烂。
比晚霞更鲜艳的,是姑娘年轻且娇艳的面庞。
地气冒上来,微微扭曲了天边大片大片的绯色,在如梦似幻的傍晚。那姑娘也美得不真实……像不属于这浊浊尘世的一朵怒放罂粟,鲜亮又美丽。
为了不吓跑那女子,他闭气潜在水下,隔着一层晃荡不定而透明的液体偷偷看那个令他心跳如雷的人儿。
荻兰解了马笼头,任马儿饮水吃草。她自己趁着暮色四起之际,脱了简易的鞋袜,露出一双玉藕色的小巧天足,沁在凉丝丝的水中。微揽衣饰,精致的脚踝若隐若现,在浅浅的水湾荡出一圈圈细碎波纹。
那姑娘深目翘鼻,眼睫毛浓密而修长,眉眼翕合间竟像扑腾翅膀的三月蝶。天边的红光在她玲珑精致的鼻尖晕出淡淡光泽,她微微逆着光,剪影单薄纤质。
楼兰女子都很美么?在这之前沈戍从未多加注意这些边境小国的风情,如今看来,竟要比许多穿深袖高腰汉服的汉人女子来的勾人魂魄。
他觉得鼻子痒痒的,不消一会儿,一缕缕淡红色的液体缓缓模糊了他的视线。
天色慢慢蓝下来,荻兰牵着饱食的马驹离去,她缀满或蓝或青的珠串的头发微微在空气之中飘动,划出几道饱满的弧线。
后来几月,他再没见到那姑娘。
农闲时分不再扎堆小赌,自己选了处好地方,挖基和泥,准备建一座当地常见的泥屋。
并且开始留意偶尔路过的楼兰女子。
她们大多数美则美矣,只是始终让沈戍感觉淡淡。难有热血上涌的奇异感觉。
很快,泥屋建好了,他又天天跑到沙洲上守着。
楼兰民风开放,喜欢一个女子,勿消汉地的那套繁文缛节,直接扛回家了事。
这天暮晚,他在沙洲里叉了几条鱼就地收拾干净架在火上烤得正酥脆,估摸着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远远的旷野上缓缓踱来一匹饮水的马,沈戍原先是不在意的,直到那马走近了,他看到它额间一块状如鱼形的杂毛,心跳渐渐又不能自已的快了起来。
嗯,他记得这是他心心念念的姑娘上次牵过来的那一匹。
这时隐隐有欢快轻灵的调子随风而来。
沈戍一个糙汉子,竟颇有计谋,装作无事的样子,待人家姑娘走近又毫无防备之时,一个猛子扎过去,掼着女子的腰往肩上一搭就朝家冲。
荻兰又惊又怒,她素来不喜欢像沙盗似的汉人,如今被扛着,自然知道自己被惦记上了。在漫天霞色里又是踢又是咬,叽里呱啦骂了大堆沈戍听不懂的楼兰语。
东方泛出点点鱼鳞似的白光,深蓝色在逐渐消退,稀落的星在黯淡下去。
沈戍骑上瘦马,扬鞭西行。
他一直朝着蓝色最深处走去,背后是渐起的霞光万丈。
太阳东上,沙砾吸足了热量,空气在蒸腾,在躁动,微微扭曲了视线,连着模糊了远处,似乎脚下的路永远没有尽头。
隐藏在记忆角落的调子忽的冒出来,他抑不住那势头,于是音调破碎着溢出喉咙。
是好多年前,荻兰常哼唱的小调。
他一别十数年,回到故土,沉沉浮浮经历了那么多,本以为除她之外,早就将一切遗忘殆尽。
其实并没有。
他的心牵挂着那片贫瘠的土地,落下太多珍贵回忆,怎会说忘就忘呢。
沈戍骨子里还是一个汉人,他爱荻兰,所以怜她敬她。楼兰也是一夫多妻,周围不少汉人见到貌美的当地女子便掳来玩弄,只他独有一个女人。
他喜欢看她像丝绸的头发插着朴素银簪在太阳下蓬松着闪闪泛光;喜欢看她穿着鲜艳的衣裙在月下自吟自唱;喜欢看她晚上靠在火炉旁边一针一线为他缝制披风;喜欢看她缩在他怀里微微打鼾的睡态。
心中的喜欢太多太多,能表达的言语又太少太少,索性将此情深藏,珍而重之。
元凤七年秋,匈奴南下掠夺最厉害的一次。
直逼鄯善王治扦泥城,焉耆王大惊,无奈国力衰微,只得向汉朝廷服软求援。
当时荻兰尚有孕,沈戍却不得不北上御敌。
他带上她精心准备的一切,求生意念从未如此强烈。他一定要活着回来,至少要和荻兰一起换掉门前褪色的旧桃符,他想。
同行的伙伴都是在伊循种了三年地的军汉。总共有一千余人。
沈戍所在的营伙共有十三人,再连同其他几个营伙,总共有六十来人,大家平时都是彼此相熟的。他们早就受够了鄯善的荒瘠,大部分人都在这边娶妻纳妾,却又如此义无反顾的策划逃回汉地。
是的,逃。
有的坚决反对,可毕竟是少数,都被昔日情同兄弟的同伴红着眼一刀了结。
有前车之鉴,沈戍不敢公然反对。最后提出诈死而遁。很多人在大汉尚有亲眷,为了他们,似乎只有诈死一条路。
沈戍因此而未成刀下亡魂。
后来瞧好时机,一行人零零碎碎加上后来想要回去的军士,竟有七十三人之多。分而后合,先化整为零的诈死,然后再结伴返回。
后来安然回去的人只有不到二十个。
大都是底子偏弱的,在半途就动不了了,被宰了饮血茹肉,以支撑后面的人走出茫茫戈壁。
除太阳之外,不可直视的还有人心。
沈戍的计划是回到汉地看望父母一眼便立刻返回鄯善。
奈何那时父亲已患上顽疾,时日无多,他不得已又伪造了一个身份留在家乡侍奉高堂。
期间他向他们坦诚了荻兰的事情,换来的是什么呢?
换来的是痛得不能言的父亲苦苦哀求的眼神以及母亲哭天抢地的要挟。鄯善偏远贫瘠,他们再不希望他能回去,甚至掏空家底迅速为他再求了一门亲事。
这些沈戍被瞒得好好的,直到成亲当天。
从此一颗炽热的心被至亲以爱之名生生浇灭。
沈戍无数个日夜,恨不得背生双翅飞到荻兰身边。
她一个带着孩子的妇人,鄯善又不忌再嫁,结局几乎可以预料。
思念似酒,他醉了十六年。最终酒醒时分,毅然西上。
在荒野争分夺秒的前行,鄯善终于遥遥可见。
伊循也不远了。
他途径烟波浩渺的罗布泊,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荻兰在沙洲时的情形。
她真的是漂亮啊……这么几十年了,他的心只为她砰砰跳动过。
记忆中的一切不能与眼前的景色重合了,沈戍唯一还识得的,只有那个他遇着她的沙洲了。
它还是那么大,水面静静的,偶尔会泛起一些小波纹,像一面未磨平的镜子。
反射着暮晚绯蓝交杂的天空。
沈戍下马,沿着水边慢慢的走。他并没有什么目的地,只是想回温数年前的光景。
遥遥的,他目光一瞥,注意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墓。
鄯善的墓不同于中原,没有墓碑,只按着墓主人生前的意愿葬在某处。
那墓周围长了大大小小的红柳,映着漫天的暖色,枝条随风微颤,枝稍泛着深色。奇异又美丽。
沉寂了那么久的心脏忽然强而有力的跳动了,震得他呼吸微微一滞。
沈戍奔向那里,泪水跨过脸上的沟沟壑壑,斜没入尚滚烫的沙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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