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五点钟,闹钟一响,准时起床。刷了牙,换好衣服,出门买早点。一边听着十点读书主播好听的声音,一边走在清晨的街道上,街道少了日间车水马龙的喧嚣,多了些许的宁静。
一日之计在于晨,东北边陲小城的天儿亮的格外早,三点天已大亮,可以去观看日出了。早起的人们延长了自己的一天,而早起的我看到了这个城市一隅的清晨。路政施工的工人们正在忙碌着,街边小花园晨练的老人有的打太极拳,有的舞剑,有的只是遛弯儿,早点铺的主人进进出出地招呼着生意,偶尔跟熟识的客人寒暄几句,每个人都有条不紊地开始一天的生活。
当老公和孩子还在熟睡的时候,我已买好早点回到家中,温柔地唤他们起床。多么美好的一天,不由得想,往后余生,如此甚好。
除非特别重要的事,非早起不可,我是必定能起来的。平常日子里,我是一个极其不愿早起的人,老早就意识到自己这方面的不足,也试图去改变,可每次总是败给了惰性。偶尔一次的早起是出于新鲜感,而数十年如一日的早起则是自律和习惯的力量。我也希望自己能做到,将原本七八点起床提前到五点,这样每天延长了两三个小时,日积月累,是一笔多么大的时间财富。锻炼,看书,独处,听音乐,准备一顿可口的早餐,总之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让自己的一天更有质量。那么,从今天开始,做一只早起的鸟儿,勤劳地抓虫子!
海哥,在简书看到的第一个让我敬佩的人,一个自律到极致的人,就是因为昨天看了他的文章,才有了我今天早起的动力。生活中总是有那么多优秀的人,他们给我们启示,帮我们成长。我有很多缺点,比如不擅长人际沟通,爱睡懒觉,做事没有计划性,有时太过刻板,脾气急躁等等。如何改正缺点,我清楚地得到了答案,那就是读书,在读书中改造自己。读书带给我精神上的满足感,又给我反省和校正自己的力量。
早晨打开简书,迫不及待地写日更,成了我一天最想做的事,这也许就是热爱吧!享受那种文字在指尖流淌的感觉,像是在轻轻诉说着我的情感,我的心绪。闲时经常会翻看以前写的东西,有时会惊诧这真的是我写的文字吗?似乎太过久远而模糊,但表达的就是那个当下,现在看来也许幼稚,矫情,或者浪漫,诗意,但它无比真实。不禁开始感谢自己,幸好记录下那时那刻,让我有机会可以怀念。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看一眼时间8:26分,以往的周末这个时间我可能刚刚起床,而今天做了这么多事,还写了这么长的一篇文章,相当有成就感。快活的一天,美丽的世界,心情好,你看到的一切都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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