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都要懂得满足,就像朋友说:“这辈子我已经很满意了,知道了你的名字,听过你的声音,牵过你的手,吻过你的唇。感受过你的怀抱,拥有过你的温柔,至此以后,三里清风三里路,步步清风,再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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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朋友借用这句话,已经远远的超过了我的心思。我从未拥有,更不可能有后续。她出现的时候就是一刹那之间。离开的时候,我不敢去见。
有人说:“遇见对的人,喜欢就在一瞬间。”
而忘记一个人呢!
你会舍得忘记她吗?她出现在你生命轨迹中时,就已经带动了你生命的每一次跳动。不然,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怎么会牵动你的心呢!不然,你怎么会主动的贴近她,主动的陪她聊天呢!
现在的你,看起来像个孩子,想起那个可以让你开心的人儿。你会叫她什么?“傻瓜”还是“猪”。
无论你叫她什么?你一定是笑着叫的。心里也一定是甜甜的。喜欢一个人的样子,就应该是那种傻瓜式的样子。
一个不曾、不敢、不会去拥有的人。遇见已经是对自己最大的幸福感。那敢还去奢求其他呢!
都说:“好听的歌慢慢的听,喜欢的人远远的看。”
这样就够了,就够了。再远就看不到了。太近了会让人难过、彷徨、无助。不是因为她给你这样的感觉,是因为自己明白,表面看似稳如老狗实则内心慌得一匹。不敢太近了。就这样,就够了。
有时候在想,别让我遇到喜欢的人了,那种喜欢不能拥有的样子,太狼狈了。那种心动不能言表的模样,太难过了。看似坚强骄傲的人儿,实则内心脆弱的像个孩子。
其实我只想告诉她,我想你了,我喜欢你,认真且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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