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核小桃
【核桃保认知小课堂】
这些年,关于离婚的讨论不绝于耳,离婚率飙升的同时,预示着离婚越来越常见。
而很多家庭都会有保单,大部分人都会在投保时选择夫妻互为投保人,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离婚了,保险应该怎么办呢?今天小桃就来跟大家聊聊离婚时保险分割那点事儿。
结婚期间买了保险,离婚应该怎么分?
(一)保单分割
离婚时,常见的做法是对保单进行变更,保单的联系方式、缴费银行卡、家庭地址、受益人等都可以进行变更,甚至只要双方同意,投保人都可以进行变更。具体到变更时,还需要综合考虑不同的情况:
丈夫是投保人,妻子是被保险人,这时,他们可以选择:
1、退保:可以选择退保,然后双方平分。优点是简单明了,缺点就是损失比较大。两败俱伤。
支付补偿:根据保险的现金价值,一般是将现金价值的 50% 支付给另一方,相当于转让保单。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也可再协商其他的分割方式,不做限制。
2、变更投保人: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保险合同的转让,变更前,双方需要商定一个都认可的价格,一方支付保险合同的折价给另一方。
丈夫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
结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就算丈夫自己给自己投保,离婚时也需要做分割,情况和上面的比较类似。
(二)保险理赔了,理赔金归谁?
可能很多人好奇,如果保险理赔了,理赔款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谈这个话题之前,桃子找来了相关资料,我们看看《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为自己购买的人身保险,如果自己还活着,那么保险理赔金就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举个例子:
王先生与太太结婚后,太太为他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不久,王先生不幸患上恶性肿瘤,获得 50 万理赔金,那么这 50 万就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保险销售跟你说“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桃子建议你再和他确认一下。因为根据上面的案例来看,这句话的主要适用对象为获赔的保险金,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奇。
当然啦,每个家庭的实际状况并不一样,今天的文章也就没办法概括所有的情况,但是作为基本的思路借鉴是没问题的哟。
小桃的分享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添加桃子微信来给您定制服务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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