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特别是那些一人公司、夫妻店,经常会家企不分,收入直接由个人收取,家庭开支直接从企业支付。这样做的风险是很大的。
首先是税务上的风险。
为了避税将营业收入直接转入个人帐户,较真的话是偷逃税金,查到了补税、滞纳金加罚款肯定是得不偿失。即使不是为了避税,股东将本应入公司帐的资金转到个人账上,或公司为个人支付各项个人或家庭开支,都视为对股东个人的分红,应该缴纳20%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
其次是民事上的责任。
家企不分,企业收入进个人,个人支出由企业付,最直接的后果可能出现企业与个人财产的混同,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导致无限连带责任,带来重大的法律风险。
最严重的可能有刑事上的风险。
这是指企业股东之间,或企业实际控制者与其他股东之间有冲突时,如其中有个别人员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数额较大的,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则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其实,现代企业制度应当公私分明,这不仅是法律规定和社会责任,对于家庭和个人的财务风险,也是一个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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