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之所以叫常熟我算是很有体会的了,天天四十度的气温都能在马路上煎鸡蛋了。除了上班时间,我几乎足不出户,天天一个人宅在宿舍,因为我宁愿在宿舍里腐败,也不愿出门被暴晒。
可能老天怜悯,赐了几场大雨,清洗了一下大地,吸收了大量热气,还刮起了阵阵微风,给人们带来一丝丝凉爽惬意。
晚饭过后,我走出宿舍感受了一下室外的天气温度,然后就回宿舍抱上篮球想在这不多的好夜晚里活动一下筋骨,锻炼一下身体。
偌大的篮球场没有几个人打球,暑假大部分同学都已经回家了,剩下的同学也不会像我一样,有如此雅兴,在这么热的天气里还出门打球。说实话我其实也不是太想运动,但是一天天在宿舍迂腐的过活,我觉得我不应该错过这种少有的好天气。其实与其说是好天气让我有了运动的兴趣,还不如说我是被极度孤单、寂寞的思想强迫,促使我出门透透气,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我一边投球,一边大脑飞速运转,一个暑假我都只能进行自我思想交流,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但是我确实是在心不在焉的打球。
突然从远处跑来了一条狗,它围着我所在的球场转了两圈,居然卧在了我投球的篮筐下面。
这条突如其来的狗打断了我的思路,准确说阻止了我杂乱的思想。我拍打着球,而狗居然安静蹲在那边一直看着我。我不禁笑出口,居然来了个观众看我打球,居然还是条狗。
我并没有放下球去和狗做个“交流”,相反的,我打我的球,反正我感觉这狗一会就会走的。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这狗没走,一直卧在篮筐下安静的看我打球。这不仅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你一条狗,还懂打球吗?于是我把球故意滚向了狗,狗吓得起身往后撤了几步,不过立马就往前走来。我捡了球,半坐在了球上。而狗看我不打球,竟然围着我转了两圈,然后走到了我的正面。我开始观察狗,狗也一直看着我。
这条狗很瘦,皮包骨头都算说它胖了。它那双眼睛很亮,借助月光和灯光,炯炯发亮,亮的彻底,亮的渗人,好像能看透这一切一切世间事一样。不过奇怪的是,这条狗的脸很小,是特别小的那种,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小的狗脸,整个脸呈一个倒三角的形状,眼睛很大,鼻子很小,竖起耳朵又尖又长。这五官和这个小脸搭配起来很不和谐,但却又让人感觉很精致,是一种恰到好处的搭配。
我伸出了手,这条狗居然读懂了我的意思,把头伸在我的手下,我不自觉的顺着它的头抚摸了几下,它的黄色长毛很柔顺、很光滑。
我心想,这狗怎么这么通人性,我一伸手就知道我要摸它,怎么会如此聪明?
然后我就把篮球拿出来,吹着口哨,摆弄着球和狗玩耍起来了。
月色正好,一个我,一条狗,一个球,不做喧嚣,不用交流,一切的一切都心有灵犀,如此,甚好。
有随手拍照习惯的我此时很抱怨自己,因为我手机放在宿舍没有带出来。如此美好的瞬间,居然不能用镜头拍下,留个纪念。在去拿手机和不拿手机的一番激烈思想斗争后,我决定了,既然与这狗有缘,与这孤单的丧家犬同病相怜,我就一定要记录下这个瞬间,当然我还要喂它一些食物,因为它看起来实在可怜。
我抱起球,吹着口哨就往宿舍走,也不时的向后招手,引导狗跟着我走。这狗倒是不认生,围着我前扑后跳,得意的很,都不知道如此消瘦的它哪里来的这么大的精力。也许它和我一样,找到了一个可以玩乐的知己吧!
我走狗也走,我退狗也退,我跑狗也跑。这相同的节奏,不同的步履惹得我哈哈大笑。然而,乐极生悲,我只顾着看狗,没有看路,结果绊到了一个大石头,因为当时我穿着拖鞋去打球,所以我的大母脚趾头瞬间翻起了一块皮,鲜血喷涌而出。我低头查看伤口,而狗居然扑向了石头,好像它要为我报仇,要咬碎绊伤我的这块石头。我被狗逗的哈哈大笑,更加想赶紧回到宿舍拿点吃的犒劳犒劳这条懂事的狗。
一瘸一拐的回到宿舍,拿起手机,翻箱倒柜的找吃的,结果除了室友桌上的馒头别无他物。我想这狗会饥不择食的吧,便抓起了馒头就走出宿舍,又把狗带到球场,带到我们“相识”的那个球场,我把馒头掰成一块块喂狗。
狗明显很欣喜,咬一口馒头就围着我转两圈,我指导狗卧在我的正面,因为我要给狗拍照,留下这个美好瞬间。
然而手机刚刚还好好的,一给狗拍照就出问题了,只得重启。
但是在重启的时间里,狗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叼起最大的一块馒头,头也不回的跑走了,任我再怎么吹口哨,摆手呼叫都不再回头,不再回来了。
其实有那么一瞬间我是想收留这条聪明的狗,但是又不知道它是不是有归属或者是流浪狗。可能老天故意捉弄,让我体会了一下“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最终没有留下一张照片作为纪念。
狗终究不是属于我的,如果不是脚上的伤口,我也许不会相信今晚居然遇到了那样的一条单身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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