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今天有橙色的月亮。大抵是个晕乎乎的茸茸的橙色圆盘,我也没去看,没去在意。我关掉房间的灯,窗外狂风裹挟,我又放一场梦,躺在椅子上。
恍惚间我感受到浩大的钢琴乐,我说,小韩,你回来了?
没有回应。我撑着椅子坐起来,看到他的银色烟灰缸映射月光。
总觉得那里面该是未冷的烟灰。总觉得。
他来之前,我的屋子里连月光也是没有的。他来之后,我的屋子里便有了一只叫恋爱的猫,恋爱常常背阳光,背月光,在屋里乱窜,轻飘飘从书柜上过去,恋爱的气味,恋爱的光,带起一阵灰尘,烧了一些暗蓝色的霉斑。他走之后,恋爱仍睡在我床头,只不过消失一本毛姆的面纱。
我依旧在凌晨惊醒,恋爱温暖的呼吸声使屋子变得极小。我淋浴,在金色的灯下看水游往天花板的痕迹,开门,一步一个淋漓的脚印,走向沙发,按下开关,我不戴眼镜,任由电视唱京剧。五颜六色,五光十色,重影都带着斑斓的微光。一夜唱,也许没有一夜。我裸露的皮肤被白日刺醒时,还在唱霸王别姬。
小韩让我不要再开电视睡觉,他是极为敏感的人,在细小的声音里失眠。我便等他睡昏,再跑到客厅里去。他不认真,连睡得也不认真,手脚冰凉,和恋爱一样蜷缩着,向左向右。让我害怕,他待一切的不认真,让我觉得屋子里危机四伏。我渴望邻居家老爷爷的收音机,偶尔传来刺啦刺啦的电流声,或许是隐隐的电视声,它们能拯救我,让我安全。
太安静会让我忧心忡忡,会让我在写字时掌心全是冷汗。小韩沉迷安静,沉迷众人闯不进来的彩色玻璃。他安静的时候,一言不发,手拿着调色板,恋爱睡在他脚边,恋爱像是睡了整个四季,他穿的工字背心有时像一块白色的泥浆,他看画,不看我,我唤他,他投来曲折的目光。我那么爱他,那么想发疯。
他的信件从未断过,他不停给父母写信,不停的给去世的朋友写信。他把信拆开时,有时会叫我一起来看。
他叫,袅袅。
他的局促的声音,左顾右盼的声音,温柔的招手。我现在还在回想。
恋爱像他,静谧,饿。她总是喂不饱,也从不发狂似的叫,只不过仰着脸,等着我施舍,也是一只惨淡的,乞丐一般的猫。特殊的乞丐,就仰着脸望着,也不攀求,那目光直盯得你发怵。
恋爱,你为什么叫恋爱?我抱她起来,我常问她这个问题。
小韩带她来时,她小小的,从他的卫衣帽子里钻出头来。小韩说,恋爱,和袅袅打个招呼。
我笑嘻嘻地问:为什么叫恋爱?
小韩也笑,嘴边一道浅浅的疤痕,像太长的酒窝:因为恋爱想恋爱,即便没有遇上对的猫。
那天我给恋爱做了一大份鸡胸肉,她吃得很快乐,在餐桌上摇头晃脑,像只鹦鹉。
小韩隔着恋爱亲吻我,他给予过我的所有亲吻与抚摸,都不带任何情欲,涩涩的嘴唇,冰凉的手指。我们像是石膏雕像之间的触碰。他怔怔看着我(他的目光像是伸向我的眼球后面),说该有一架钢琴,他想用毕生所学弹奏我。他点烟,说我的烟灰缸很漂亮,银得很富丽。他抽烟的时候,离我最怀念的天使的模样又近了一步。
他来的第一天就在问我,袅袅,你写的书呢?直至走的那天,依然问。
我回答,我从未出书。我不过是个潦倒的文艺青年,在就业的夹缝里贩卖生命,在一家不起眼的杂志社做不起眼的编辑,而后在被千万个文字欺压、强奸的第一千个夜晚,我逃走了。坐吃山空。
被空洞的文字谋杀后,新的我又在窗下写字了。写下许多垃圾,总是有无尽的开头,不见一个结尾。
瓦蓝色的封面,名字叫第四支烟。小韩和我描述过无数次,说那是我的书,他曾为之疯狂,为之像犯瘾一般流一整夜的泪。
我否认,到最后,我看着他眼里所有东西的崩塌,我不再忍心否认,只予以沉默。他得不到回应,便回到房间里画画,画草木,画女人的头发,男人的手,画交媾的飞鸟,产卵的鱼。我的被单上溅着他的颜料。
有一次我们丢下恋爱,去看电影,那是他找到我的地方,我坐下,他难得的话多:我来晚了,芭蕾表演早已开始,舞台上是蓝色的,蓝色的灯刻在我眼睛里,我一路走向我的座位,看到你刚坐下,你发光的蓝色。黑色鱼尾裙,坐下时坐灭了你一身的蓝。我知道那是你,我知道你是我的第四支烟。我知道你就是第四支烟。
或许我是。我听他疯癫的话,淡淡应着。电影开始,我把目光从他波浪形的嘴上收回来。
他的睡颜非常稚气,像依偎着母亲的小孩,眉头微蹙着,柔软的头发和恋爱粉色的耳朵连着,散着微弱的呼吸。我的长发有时会被他压住,轻轻一抽便脱离,他睡得整个身子也轻了。他也常常抚摸我的长发,他说的最多的便是,我从未对谁的头发这么着迷过。
有时我匐在他的身上,他淡淡地给我念诗,有时念小说,我喜欢他念张爱玲小说时那股认真劲,“上海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小时”,他的声音和这些都很不搭。他的声音只适合呢喃的,也只像呢喃。他读不了几段,便累了,将厚重的书靠在我乱糟糟的头发上。我趴在他胸口,有时侧过头抽烟,他馋,又懒,便夺我的,而后像是故意的,又像是不经意,将烟灰落在我脊背上。不再打闹时,安静得犯困。我沉沉睡去,又在那种可悲的寂静中醒过来。
很多时候,我会见到他看着床边的恋爱。我的小韩,恋爱的小韩,都是一个像白瓷器一般的少年,潦倒与胡子拉碴都盖不住他的少年气,在这样一个我身边不合时宜,不着边际。他和恋爱相依为命,太多次我自他们的对望中僵直地移开眼。他们间的眼神对峙,肌肤依靠,让我觉的我被完全排斥在外,像是个可笑的女房东,接纳一对恋人,或是一对兄妹。
因此我等他。即便一直。
秋天,恋爱更嗜睡了。有时蜷在我的手稿边上,一整天,阳光从她的头到尾,再到没有。
南方的天都是缱绻的明朗。当我提着行李走下火车,看着不息的流动的人群,看着他们的头发丝被阳光温柔地灼烧,便想到这一句话。
走那条老路,路过我的高中。恍惚间听到致爱丽丝的下课铃声,蓝白校服的人群聚在奶茶店,烤肉摊,他们有些很漂亮的,一如我过去看到的漂亮,有的长头发,把校裤修成窄脚裤。男生大多是很高大的,领口处探出劲瘦的颈。
我或许有恋颈癖,我或许爱一切脆弱不堪的东西,玫瑰花,雪,细碎的烟,月光下油脂般的白色巧克力,突兀的喉结,似乎一张纸片即可划破。还有小韩。他无时无刻不像一船过江的玻璃,那样悠悠的,摇晃出危险的声音。我嘱咐他多买高领毛衣,我害怕他走在街上会被切开脖子。
卖桂花糕的老嬷仍静静站在她的推车边上,不伦不类地定格在打火机店前面。我穿过她,幽香的她,散着桂花糕的气味,我拿起一个zippo打火机时,却闻到一股突兀的广藿香。鼻翼的气味深入我的肢体和唇角,我微笑。
程老师。
我看向身后那个穿白衬衫的人,他和我记住的程老师一样,光看背影都是清隽。他站在那儿,翩翩地站着,握着一个银色的打火机,许久开口:星怿。
我笑:程老师,你还是不适合这种香水。
他也笑。我看出他的鱼尾纹新了。
我放下打火机,挥挥手同他告别,往家去了。我偏头,余光都隐隐作痛。
那一天我极困,从第一节课睡到第三节课,梦到看电影时荧幕突然飞速离我远去,我追赶着它,追到草原上去,它被风筝带跑了。风卷走它们的那一个意象,我至今还记得,还有窜入我鼻子里一股淡香,以神灵的模样朝我走来。听到笃笃的声音,我睁开眼睛,看到一只手,关节像是精心雕刻过。
我伸手去碰的一瞬间,它改变了路程,直往我头顶上游去。我猜它在摸我的头的路上停住了。然后我看到一双单薄的眼睛,下满了雨。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程秋御。见到的他与闻到的他很不一样,闻到的他几乎让我在一秒钟内心动,那种略苦而冷静的气味,是我心仪的弹钢琴的年长男士,也许蹙眉去拉上帘子,在阴暗中开一盏茶色的灯。
程秋御,是女学生喜欢的样子,高瘦,三十出头,不会有永远静待着的皱纹,不会有老态的眉眼。
那时我短发,有时别在而后,全须全尾的素净,任谁看了都要说一句青春万岁。我坐在讲台边的窗口处,常常故意把笔扔到讲台边上,或是领本子时落在讲台一侧,狡黠地看着他,等待他弯腰捡起,尚未站直身体便递给我,那一瞬间我不止与他偷情。
他的办公室不向阳,常年阴冷,他又不爱风,窗也是闭着的。我一进去,便被他的气味围住了,像海洋奇缘里那样被裹着托到他面前。他在屋里只穿一件薄衫,有时是白色,有时黑。
程老师,你很不适合这种香水,但是我很喜欢。
他拿起桌上那瓶墨水瓶一般的香水:那送给你。
我摇摇头,交了作业便走出去了。
我也曾逃离白色的晚自习,在昏黄里跑去走廊尽头抽烟,烟在月光下是淡蓝色,正如我回头,看到淡蓝色的程老师。他走向我,似乎很忧伤。
我说俏皮话:程老师你倒是很适合抽烟,只是你不,我代你。
我观望这个短发小女孩,只觉着她勇敢过了头,还带一些诗意的稚气,我平常里是不愿多看她一眼。我在回忆外指手画脚,想捂住她的嘴巴。却总在下一秒转过头,像车里的何宝荣那样,低头点一支烟。就这样将往事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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