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辛超凡
排排坐、分肉肉,猪蹄归我、蹄髈归你了解我的人,知道我在饮食上偏于清淡,但同时,我也是个生猛之人,比如各色海鲜刺身、昆虫、头蹄下水等,甚至一些奇葩的食物我都愿意尝试。可以说,没有我不敢吃的,也没有我不爱吃的。
但也有例外,对于猪肉,我不喜爱,甚至一度望而生厌,这源于我小时候的一次经历。
我六岁时,姥姥家杀猪,我去吃猪肉。大人们看我大口吃肉的样子,极度欢愉,都说这小孩真上食呀。小孩子听见大人纷纷夸赞自己,来了兴致,吃过一碗又来一碗。据说年猪的肉是极肥的,我整整吃了两小碗肥肉,从那以后,我便吃觞了。
再大些,吃到猪肥肉,甚至闻见肉香,我就要呕吐,我的味蕾不再对猪肉有半点好感了。母亲不希望我挑食,希望我慢慢接受猪肉,于是,每次包包子饺子时,她都偷偷将肥肉剁碎,藏进馅料中。蒸好包子端上来,既不说是瘦肉,也不告诉我有肥肉,完全想看看我吃过包子后的表现。掰开包子,我就已经看见分布在馅料中的的白色的小肉丁了,我不嫌麻烦地一粒粒拣出来,扔在桌边,继续吃。偶尔也拣不仔细,会混入口中,我的味觉如雷达般,能侦测出每一小块肥肉,坚决阻挡肥肉进肚。
年少时,眼里容不得沙子,仿佛事物也只有对或错,黑即是黑,白即是白,不相信还有黑白间过度的灰色地带;对食物也是一样,爱就爱得纯粹,恨就恨得彻底,要吃就吃个足够,不吃便绝对不松口;
现在呢,慢慢变得随和,不再戴着偏执色调的镜片去看待世界,如那黑夜,除了黑色,还有湛蓝的底色、还有绯红的霞光、更有灿烂的银河;也如白昼,除了白色、还有乌云密布的灰色、还有大雪纷飞的银色、更有雨过天晴的彩虹色;对于吃食更是一样,既然上天赐予我们以食物获取能量的权利,走一次人世,为何挑三拣四?唯全盘接受,才不生遗憾。
所以,我现在偶尔吃点肥肉,心里虽不喜爱,可我不想猪肥肉使我成为一个偏食的人,因为它还不配。
其实,猪身上,有我的最爱,那就是猪蹄。
猪蹄里有满满的胶原蛋白,皮肉筋紧实弹牙。逢年过节的餐桌上少不了猪蹄,家人们也都喜爱。
我妈爱吃溜肉段、我叔爱吃蒜泥白肉、公公爱吃杀猪菜、婆婆爱吃大骨头、阿鑫爱吃猪大肠、小鱼爱吃猪排骨、而我,只爱猪蹄。
我老爸也爱吃猪肉,但他更喜欢热闹,每年冬季他都买一头大猪,杀猪烀肉,宴请亲戚朋友同学同事。每次也都打电话叫我,只是我都要辜负爸爸的美意了,我实在是提不起对猪肉的兴趣。
因为我不大吃猪肉,阿鑫也是十分随和,家里吃食基本由我来采购,每年买猪肉的次数十分有限,买排骨的次数几乎为零,只有买猪蹄和蹄髈的次数稍多些。
我一直觉得,在吃猪肉上,阿鑫陪我在一块的这几年实的在是吃了很多“苦”。
我也在反思,人不可以自私,饮食习惯因人而异,我不可以仅是参照自己的标准和习惯。
一碗亮鲜鲜的红烧肉、一盆热腾腾的杀猪菜、一份外酥里香的溜肉段、一盘焦香四溢的烧排骨,都是我致爱家人的最爱。
我要为他们学着做!
今天,我去买了一对猪蹄,一只蹄髈,将它们置于锅中文火慢煮 ,犒劳一下加班辛苦的阿鑫,和爱吃猪蹄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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