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汉时代,像造车造船、驾车划船、采矿、冶金、狩猎、捕鱼等需要比较大的气力的工作,很少让女性承担,但并不表示绝对不参与其中,有的时候她们会在里面承担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例外的是,女性往往会被编入民兵组织里,比如《商君书》:壮男为一军、状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这可能因为战争和工作的性质不一样,当需要防卫的时候,每个人无论男女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女性民兵组织往往只用在城守时,而不用来出征,在野战中使用。汉武帝时李陵出征匈奴,发现士气低落,就有“军中岂有女子乎”的话,可见当时认为女性随军并不被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秦汉时期可能还并不存在职业的性工作者和场所。虽然有一种说法是古代娼妓起自春秋齐国的“宫中七市、女闾七百”,但这是比较有争议的。一直要到北齐人编的《魏书》里,写到西域龟兹国时,才有“俗性多淫,置女市”,才有最早的商业性场所记载,而且从中原人这种对此觉得很不齿的批评语气来看,中原应该还没有对应的专门机构。
除此以外,秦汉时期女性广泛地参与以下的工作。
纺织。这不仅仅是织布,而是从养蚕、采桑、飘絮、纺绩、染色,到制作成衣的一个工作链。
纺织的重要性在古代社会里意义非凡,《管子》里有“一女不织,民有受其寒者”之说,所以皇后往往要行使亲桑的礼仪,起示范带头作用。
一个秦汉时期普通家庭的已婚妇女,每年靠纺织所创造的收入可以占到家庭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但她们承担的劳动义务可能要超出这个数值。
比如纺织经常要工作到深夜,汉代留存下来的画像石里就有她们边纺织、边照顾婴儿的画面。在夜里,女性们还会聚集起来,一起洗衣服,这样做可能是为了节约照明用的燃油。
虽然说是男耕女织,但女性除了纺织,也在为男性的耕作提供服务,最常见的是煮饭送饭以及看护农田。
一旦家庭中的男性外出求学,没有收入,则女性的压力就会倍增,比如东汉人乐羊子游学,妻子一个人靠纺织负担起赡养婆婆的义务,还要用收入寄给在外的乐羊子,在收入不够的时候,她甚至剪下自己的头发来出售。
如果家庭里蓄养了动物,则一般由男性负责需要放牧的动物,女性则一般负责圈养的动物。
秦汉时代对男性经商怀有歧视态度,因为这样他们就放弃了耕作,减少了国家粮食的来源,而粮食是政府发粮饷、行军事的最主要物资。所以男性商人和他们的后代不得做官、不得拥有田地、不得穿体面的衣服,一旦要征兵和义务劳动,男性商人和他们的后代是首要征发对象。
但秦汉时期对女性经商没有特别限制,所以女性可以销售糖、席、履、化妆品等生活用品,更常见的是经营旅舍和酒店,不过女性经商往往是坐商为主,而不是行商,不用四处抛头露面。
除去这些,女婢是当时略为低贱的工作,但穿着和饮食却往往因主人的面子而比一般家庭要好些。
而保姆、巫医、歌舞伎等职业,常常是通向上层的捷径。
按照东汉的记载,女巫占卜一次,可能收费 50 钱左右,按照这个计算,一名女巫不用几年就可以赚到 10 万,这已经达到了秦汉时期的中产水平。而女医更广泛地应用在宫中,但是医生这个职业地位并不高,不算在当时的“良家子”中。
秦汉时期的歌舞伎可能有专门的户籍,甚至可能世袭,而且颇有地域特色,在记载当时的汉文典籍里,最出色的歌舞伎、歌手基本都来自于战国时期的赵国那块地方,可能是当地的文化传统。
总的来说,秦汉时期女性的工作分布比较广泛,但其社会地位却附属于男性,虽然这个时代国家体制从先秦的王制变成了帝国制,但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位置并没有什么大的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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