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作者:本杰明.富兰克林,翻译:潘丽先,时代文艺出版社。
富兰克林成功的根源在于习惯养成和品格,从一个穷小子,到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文学家、外交家......他是唯一一个没有担任过美国总统却被印在美元纸币上的人。他活了84岁,算高寿了。
自传有两部分,第一部分---致儿子的信,写于1771年,是富兰克林1730年以前的自传部分。讲他的家族史,到哥哥印刷铺当学徒,兄弟失和,独闯费城,在费城独立经营印刷工厂、合伙创办印刷所,创办俱乐部,办报,建立图书馆,结婚等等。
他虽没怎么上过学,但酷爱读书和写作,他自己攒钱买书,熟读父亲的所有书籍,和书铺学徒打交道借书来看。即使这样,他还是觉得没有在求知欲最旺盛的时期多读适合自己的书。青年时期最重要,教育和内在形成发生在这个时期,很多重要转折如职业、事业、婚姻也发生在这个时期,要在确定目标之前,好好学习优良品质。
大量有效的阅读和思考,让富兰克林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思想和主张,同时有很强的表达欲,他随时随地注意训练构思能力,改进文体,打磨提升写作能力。良好的写作能力给他带来了很多机遇,不断在结识重要人物,这对他的事业和思想起到很大的引导和帮助作用。
他少年时喜好与人争辩,通过信件争辩开始写作,并且不断精进。后来觉得辩论对交谈不利,不仅不能说服人,还会反目让人嫌弃。他说“凡是喜欢争论、解释和辩驳的总是倒霉的。切勿采取某种独断的、过于自信,自以为是的说话方式”。成熟后的他,喜欢广交朋友,用交谈来增进感情、交流思想,开拓思路。
第二部分---自传续编部分,讲了富兰克林1730-1757年内容。很遗憾,1790年富兰克林与世长辞,自传还没有写完,这是一本不完整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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