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2000年,我在河南洛阳读了大学。并不是没有想过去广东。只可惜填的广东的学校,全都落榜了。不得不说,大学是个大熔炉,经过这个熔炉的锻造,我和原来判若两人。
身高163cm,体重只有95斤。胳膊和腿都很纤细,锁骨清晰可见。皮肤经过保养,也变得白皙细嫩。五官褪去婴儿肥后,逐渐瘦削立体。再化点淡妆,走在校园里也是赏心悦目的风景。身边自然不缺追求者。
而我明明也在和时间一起往前走,心却永远停在那个早上,那个灰尘飘浮的阳光下的那两个小虎牙,就如同电影里演的一眼万年那样,我对昇的爱已经深入骨髓,心心念念的只有他。
偶尔看到重名或听到同音,我还是忍不住心颤,喜欢他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像月季开花不分季节,不分日夜,时时开着散发着清香的蓓蕾。而我的思念也不分季节,在日落月升里,在每一个恍惚的刹那间。哪怕看一眼他以前的照片,我都觉得很满足。他是我脚下不断生长的风,是落下去又升起的太阳,是我唯一想写的情书。我多想见他一面啊,让那些心潮汹涌的爱意有个交代。其实是可以联系他的。问一问同班同学就可以了,那时已有了手机,但到底是不敢了,年纪越大,越是心怯。
然而我到底还是见到了昇。那时已经是2004年2月。大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和朋友在老家逛街。街上人很多,我却一眼认出了他。只是一个侧影,我就认出了他。心脏瞬间停止跳动,所有隐藏的爱意奔涌而出。我故作镇定地和他身边的男生打招呼。
那个男生,是我们初中班长吴晓。班长说,小美,你怎么变这么好看了,瘦了好多,高了很多。我偷偷看了眼昇,他也正看着我,眼睛笑意盈盈,两只小虎牙一如那日清晨般可爱,就这一眼,我再也无法淡定了。我的脸红到了脖子。我慌张地拉着朋友走了。
天知道我有多开心,然后又万分懊悔,自己那天怎么穿得那么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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