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白的,发软的是信纸,文字在它身上带着情感, 深藏于泛黄信封,在信客手中举起,在斜阳下生辉。
实在令今时的人羡慕不已。
远方的顾念所不见影踪,书信便成了唯一的慰藉,想来渴盼,芳华轻狂,志得意满尽于此了。若是地远了,怕也只是只有三两个回合,即是一生,两头的人儿垂髫黄发可也满足。
“你来啦!”妇女惊喜的对着远处黑色行装的男人说道。
男人像是从很远的地方来,一身的尘埃灰色竟盖过了衣服本身的黑色,他的脸庞如黄蜡一般,瞳孔却如清泉一般,使人心安。
是信客了。
“我来了”男人回答。
妇女给信客递上一碗茶水,信客一饮而尽,没有过多的言语,妇女给了信客用土黄色劣质布匹包着的物品,需带给远方的人,她说“劳烦了。”
信客带着坚毅的眼神说“一定!”
于是就上路了。
在这片高高的天,和脚下的地之间奔走,仿佛世界的联系都与信客有关,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扮演者大都品行端正,又具有一定的学识。因此,一路上受人尊敬,草寇也不劫信客,哪怕知道信客所携必定金银细软丰厚,或许是怕横尸山野没人给远处不敢联络的人传递死去的信息……
收起思绪,相比现时,想来还是那时更有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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