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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真的是“婚姻杀手”吗?

「婚前协议」真的是“婚姻杀手”吗?

作者: Adore95 | 来源:发表于2020-04-02 10:35 被阅读0次

    「婚前协议」真的是“婚姻杀手”吗?


    Hello,大家好,我是Adore95。

    提到「婚前协议」,你最先想到的是什么?

    只有不互相信任才需要婚前协议?婚前协议就是提前分割财产?女生签婚前协议才能有条后路?

    昨天我在网上看到一张聊天截图。

    一对正在筹备婚礼的情侣,因为「婚前协议」的问题,闹到不欢而散。

    (截图在这)

    女方提出签订婚前协议的要求,她觉得,有份协议约束双方,能够避免以后婚姻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可男方觉得,还没结婚就想着约束对方,这种婚姻不要也罢。

    女生要的是一份安全感,一份保障,可是她的男友却觉得这是对彼此不信任。

    关于「婚前协议」,我们其实经常听到有人讨论

    有人说签订婚前协议太过于现实;也有人认为,如果对婚后生活有所顾虑,不妨坐下来好好谈谈,彼此敞开心扉规划未来,签订一份基于爱情和责任的条约。 

    其实在娱乐圈,制定婚前协议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比如规定每个月亲密行为次数的,犯错要罚款的,必须要探班,必须有陪伴时间的,不能拍亲密戏份的......


    秋瓷炫&于晓光

    一个月5000生活费,一次不接电话扣100。 

    还记得秋瓷炫求婚于晓光的时候,网友们都跟着感动,但他们之间还在节目中签了一份「不平等的」协议: 

    每个月秋瓷炫给于晓光5000元生活费,并且购买保险;

    于晓光没有拍摄工作时必须接电话,一次不接就扣100元生活费;

    如果于晓光不听话,离婚后所有的财产归秋瓷炫所有。

    在许多人看来这份协议似乎十分苛刻,甚至「很伤感情」。但于晓光也接受了。 

    许多时候,签署婚前协议时,会因为对对方的爱,而不自觉为对方思考。而不再是以「如果分开」为前提,优先考虑自己的得失。

    类似定了这种「略显霸道型」婚前协议的还有郭碧婷向佐和周杰伦昆凌。

    郭碧婷&向佐

    从家务到宠物,从经济到方言,规定到了方方面面。

    在真人秀《我家小两口》中,郭碧婷和向佐就签订了一纸婚前协议。

    譬如郭碧婷喜欢收养宠物,向佐就跟她约定最多只能养四只。(当然早就超过四只了)

    郭碧婷不爱收拾房间,向佐就跟她约定,她自己要承担一定的家务,学会收拾自己的房间,留一个小小的位置给向佐。

    两人都要学习对方的家乡话,方便沟通。

    经济生活要共同承担等等。

    一开始虽然有争执,但是吵吵闹闹后,双方都做出妥协。总的来说,郭碧婷跟向佐关于“婚前协议”的看法比较一致、和谐。

    周杰伦&昆凌

    不能和其他男人亲密接触,吻戏牵手拥抱通通不许。

    昆凌被周杰伦真实地宠成了公主,不过在成为公主前,周杰伦和昆凌同样也签订了婚前协议,内容为:昆凌婚后不允许和其他男性有亲密的接触,并且不能拍吻戏,连牵手拥抱都不能。 

    连婚前协议都如此甜蜜霸道,大概这就是童话里所说的「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的结局吧。

    朱兆祥&胡静

    在国内拍戏必须探班,每天必须发孩子照片,每天必须通话30分钟以上。

    胡静在嫁给马来西亚身价几百亿的首富前,就曾在婚前协议中约法三章:

    1.如果在国内拍戏,老公不管多忙,都必须带孩子到现场探班至少15天。

    2.必须每天发一张有孩子照片的彩信。

    3.每天必须保证通话30分钟以上。 

    明星们「婚前协议」规定的条款真是五花八门事无巨细。 

    对于婚姻来说,「婚前协议」多了一层保障,它可以让你们在开始时就规定好自己在意的那一部分,并分配好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但它只能保障婚姻秩序,却也没有万能到可以保障婚姻幸福。


    具惠善和安宰贤

    条条框框,让人窒息。

    以下为具惠善和安宰贤的「婚姻生活准则」: 

    从当代爱情模版到一出狗血大戏,具惠善和安宰贤的离婚闹剧以这份极具控制性的婚前协议而告终。


    泽尻绘里香&高城刚

    一个月亲密行为5次,多了收费。

    凭借《一公升的眼泪》在日本红透半边天的女星泽尻绘里香嫁给比自己大22岁的男友高城刚时,两人就按照女方意愿制定了非常严苛的婚前协议。 

    协议中规定「夫妻间的亲密性行为每月五次,每多一次丈夫就要付款50万日元(约3.7万rmb),如有情趣方面等异常要求必须事先谈判」。 

    「出轨要交罚款三千万日元,和其他女性约会罚款一千万日元,上床罚款二千万日元」。 另外,如果离婚,泽尻绘里香可以拿走高城刚90%的财产,决定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光有爱真的不够。

    两个人结婚,除了要有感情基础,还得有物质保障。

    因为结婚后的生活,需要落实到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物质因素上。

    很多人抗拒签订「婚前协议」,觉得这份协议是对感情的质疑,是对彼此的不信任。

    如果你是爱我的,那你为什么要去做这个婚前协议?

    签下这份协议,就好像还没结婚就已经在考虑离婚的事,这是在损耗婚姻的幸福度。

    但其实这份「婚前协议」,只是在加固保护婚姻的壳。

    除了财产协议,两个人步入婚姻前,该协议的事还有很多。

    生几个孩子。双方对生育是否有独特的偏执,生一个还是两个,是否执念于生男孩?

    工资是否共同保管。谁来管钱,谁来支付家用,一方失去工作或女方处于妊娠状态,谁来承担经济压力?

    要不要跟老人一起住。老人能独立行动时,是否要一起住。老人不能独立行动时,又是否要一起住?

    如何分配家务。双方是否都能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又或者一方得了一进厨房就会死的病,需要提前抢救?

    这些看起来啰嗦不堪,但真到了婚姻跟前,你会发现一次约定能够避免无数次争吵。

    「婚前协议」不是“婚姻杀手”,它只是让即将一起生活的人更了解对方,让婚姻这个壳,变得更加坚固。

    当然,这也只是个人看法,关于「是否要签署婚前协议」这件事的答案,还想听听你们的想法,评论区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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