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识受阴

作者: 晋陵路边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5-27 15:55 被阅读3次

    云何识受阴?谓六识身。何等为六?谓眼识身,乃至意识身,是名识受阴。

    (六一)

    按照识受阴产生的来源分为六种,即六识身。

    别知相是识受阴。何所识?识色,识声、香、味、触、法,是故名识受阴;复以此识受阴,是无常、苦、变易法。

    (四六)

    识受阴是识别,色、声、香、味、触、法的识别是识受阴。

    外界的物体反射的光线进入眼底,映入眼底的是一幅平面图,象照片,但是我们看到的不是平面图,而是有深度的色彩绚丽的立体图,这种识别是眼识。

    眼识包括对空间、时间、运动的识别,此外,有意义的眼识是错觉。错觉是特定条件对所看之物的歪曲反映,这种歪曲具有固定的倾向,只要具备了错觉的条件就必然产生错觉。错觉是人能够正确识别外物所必须的,个体无法通过自身努力克服这种错觉。幻觉,与错觉不同,幻觉是同样是对外物的歪曲反映,但这种反映可以通过现实来克服。

    同样的,空气的振动传入耳朵,通过耳膜之后,人听到的不是振动,而是有意义的声音,这种识别是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依次类推。

    此五根所形成的五种识统称为法,在此,这五种识包括了两种,一是当下形成的五识,另一种是由忆念回忆的五识,这两种五识都称为法,当法进入意时,与意相互作用,形成的是意识。意识是对五识的进一步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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