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2月18日,小婶子走了,她是喝灭草剂“百草枯”走的。
大婶子说:小婶子在医院里抢救了六天,第六天下午,脸部浮肿、蜡黄的小婶子发出沙哑的声音,对大姑说:大姐啊,我要回家了。大姑故作轻松地安慰说:别着急啊,等你好点咱再回去。小婶子脸上浮出一丝笑,嘴角微微上扬,发出微弱的声音:不行了,再不回家我就回不去了,让我回家吧。主治医生摇摇头又点点头。
只有四十七岁的小婶子,终于回到家。仰躺在自己的床上,环顾四周,依旧清澈的眼神里透着依依不舍,最疼爱的小孙女围过来不停地喊奶奶,奶奶......小婶子艰难地抬起胳臂抱了一下孩子,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真是好孩子啊......不到两小时,小婶子就永远的走了。
大婶子双手颤抖着却轻柔地帮小婶子合上还睁大的眼睛,给擦去眼角的泪,悲戚哽咽着叨叨:为什么,为什么你要选择这样的方式离开!你怎么这么一根筋呢?你傻到家了吗?实在过不下去了,你不会离婚吗?离婚不行吗?
自始至终沉默又面无表情地小叔蹦出一句:在这个薄情的世界里,想要深情地活着,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大婶子知道,小婶子从住院抢救那天起,小叔和儿子大明就没有出多少钱。抢救与安葬总共花了五万多,大部分是她家儿子红果垫付的。而对于小婶子的突然离去,小婶子的儿子大明也是沉默不语的。
其实,小婶子这个冬天根本没闲着,因为儿子大明家又生了个儿子,她天天埋头苦干,几月来积攒了一万元。前些天刚给儿媳妇,孙子,孙女买了新衣服,给小叔买了一箱泸州老窖。
小婶子发现小叔还是没有改掉那个“老毛病”,不知怎么就那么激动,跟小叔大吵吵起来。可人高马大的小婶子还是被身手敏捷的小叔给揍了,这一次绝望之际喝下半瓶剧毒“百草枯”。
小婶子这是第三次喝农药了,前两次幸好被抢救过来。每一次抢救过来后的小婶子,都会苦笑着对亲人说:再也不能喝那玩意儿,在医院被洗肠比死还难受......
据说,这一次在医院受抢救遭的罪更严重。只是,小婶子以后再也不用受罪了。
小叔在那些天里,多数时间沉默不语。在小婶子走后坚决地说:她不能进祖墓!不能!我……我们一辈子就没好过,等我走了也不和她葬一起。
最终小婶子被安葬在公墓里。
殇02
上完坟之后,这么多天的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突然散去,四间大平房里只撇下小叔一个人,孤零零的。
小婶子送去医院时他没有哭,送殡他没有哭,上坟他没有哭。当人来人往的家里只剩下他一个时,哭得肝肠寸断,哭的不分鼻涕眼泪的小叔用白皙柔软的手背摸了一把脸,嘟囔着埋怨小婶子:刘春花,你不是喝两次了都没死吗?你这次怎么就死了?你不是说这辈子你欠我的吗?你不是要还我一辈子吗?五十知天命,我刚四十九周岁你却逃了!我一辈子不喜你,下辈子也一样......
03
小叔是三爷爷家最小的儿子。三爷爷是二老爷爷的独生子,家族还保留着男为大,无儿不孝的传统,三爷爷结婚后,三奶奶一连生了三个女儿,据说二老奶奶着急了,一直求菩萨保佑,三奶奶终于在三姑两岁后生下大叔,能识文断字的二老爷爷擼着山羊胡子沉吟片刻,给二老奶奶说,就取名叫连胜,要儿媳妇再生几个男娃。
期望终归只是期望。直到二老爷爷,二老奶奶先后去世,三奶奶也没有完成老人家的期望:继续连胜。
或许是因为三奶奶那些年身体实在太虚弱了,一连好多年,肚子没有动静,三爷爷再心急也没有用的。
终于,在大叔七岁那年小叔出生了!
三爷爷喜极而泣,冥思苦想,给小叔取名:举富。
这可不得了!全家上下老小抢着疼小叔,比疼爱大叔疼多了,甚至连大叔都那么迁让着小叔。小叔都五岁了还喝母乳,全家把最好的给小叔。小叔从小也是招人喜爱,街里四邻的孩子里数他嘴巴甜,小脑袋瓜子机灵。
小叔自五岁起就在练一手绝活:写大字。据说他喜欢写毛笔字的原因是五岁那年三爷爷带他去赶年集,在旧书摊旁边有个写春联的白胡子老头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机灵的小叔钻进去,站在旁边就没有再挪动腿。三爷爷赶集回来,围观写春联的人群已散去,那位白胡子老头正在手把手教还没上过学的小叔在写大字,整整写到天黑,小叔在白胡子爷爷的指导下居然把自家的对联也写完了。临回家之时,白胡子老爷爷还送给小叔一本厚厚的大字帖。
自小叔五岁那年的大年三十,自家门上贴了他写的对联之后,每逢过年左邻右舍家的对联都是由他来写。写对联的场景那叫一个热闹:小院里,铺好纸张,小丫头,大姑娘的都争先恐后帮小叔砚墨。多年以后小叔的毛笔字那叫一个龙飞凤舞,飘逸刚劲。他酷爱写毛笔字,随时随地会模仿那本大字帖写毛笔字,甚至于家里的墙里墙外上都是小叔写的大字。等到上学之后,他认识了那本字帖是王羲之字帖。自此后,小叔崇拜的人只有王羲之。
小叔七岁上小学,顺利升至高中。那时的小叔已长得特别吸引大姑娘、小媳妇,小叔不仅嘴巴甜,而且不论春夏秋冬,每天早上都要洗头,打摩丝,衣服几乎天天换,家人都说他有洁癖。那个时代流行的什么喇叭裤,大背头,录音机,他应有尽有。高中时代的小叔敢骑着大金鹿自行车,载着女朋友在月光下响亮地唱流行歌曲,见到他们的人们常常听到小叔女朋友银铃般的笑声。
所有那个年代时髦的东西他总是同龄人中第一个拥有者。
一向乐观开朗的小叔却因为高考失利,因为女朋友弃他而去,从此一蹶不振。在秋天露霜之时招呼不打失踪了!这下把家里人急疯了!就在家人几乎要哀嚎之时,大爷爷家的二叔从青岛拍来电报,说小叔住在他那里。
二叔说,从小与他最要好、见面就说个不停的小叔去到他那里整个人沉默,不理他。到底是怎样的经历,怎样的折磨,让那颗充满活力的、年轻蓬勃的心,囚禁在暴风夜里的室内,独自舔舐着伤口?
之后的几天,小叔开始哼起歌来:
月光下面,你的脸,
渐渐模糊的视线。
流尽眼泪,用尽思念,
也唤不回你的容颜。
抛开尘世的留恋,
躲不开你的情劫。
冰冷的夜,凝固的血,
冻结你残留的一切。
我的眼泪,你看不见,
留下我独自为你沦陷。
我的心痛,你听不见,
遗忘的是我千年的殇。
抛开尘世的留恋,
躲不开你的情劫。
冰冷的夜,凝固的血,
冻结你残留的一切。
我的眼泪,你看不见,
留下我独自为你沦陷。
我的心痛,你听不见,
遗忘的是我千年的殇。
啦啦啦……
啦啦啦……
啦啦啦……
我的心痛,你听不见,
遗忘的是我千年的殇。
小叔住在二叔那里半个月后被家人接了回来。家人一致同意给小叔找个媳妇儿,结婚。
据说给小叔找媳妇儿的消息一出,拱上门提亲的络绎不绝。征求小叔意见,小叔说随便。于是全家把关,终于选择小婶子,小婶子性格温顺,白皙的圆脸,只是两颊上面好像撒落许多淡黄色的芝麻,一米六八几的身高,腚大腰圆,完全符合老辈人选媳妇儿标准。小叔对此只淡淡地说了一句:这妮子脸洗不干净吗啊?
订婚一个月,就在吹吹打打,风风光光中给小叔、小婶子举行了热闹的婚礼。闹新房那夜小叔喝的酩酊大醉,大呼: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谁能一笑泯恩疆,我叹千年的殇!
殇PS:本故事根据真实故事原创,曾在我的公众号里面发表,引起众多读者共鸣,未完待续,敬请关注,谢谢各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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