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记的含义:
游记就是描写游览地方的所见、所闻、所感。
主要内容包括:
所见:自然景物如山川、湖泊;人文景观如庙宇、亭台楼阁及对联等。
所闻:神话传说、名人故事、历史典故、古人诗文、风土人情等。
所感:写出自己的独特感受。
二、写法要点:
游记之中含有两种成分,一是作者自己的行动;二是所游境地的光景(所见、所闻、所感)。读者所想知道的是所游境地的光景,不是作者自己的行动。所以,关于作者自己的行动须写得简略,而关于所游境地的光景须写得详细。如“星期日没有事”“几点钟出发”“经过什么地方,碰到朋友某君,邀他同去”“这日天气很好”之类的话,如果和正文没甚关系,都该省去。
如果一定要写自己的“行动”,那就要和光景有关联,例如:朱自清的《卢参》,冰心的《寄小读者》
1,卢参在瑞士中部,卢参湖的西北角上。出了车站,一眼就看见那汪汪的湖水和屏风般立着的青山,真有一股爽气扑到人的脸上。——朱自清《卢参》
2,出了吴淞口,一天的航程,一望无际尽是粼粼的微波,凉风习习,舟如在冰上行。到过了高麓界,海水竟似湖光,蓝极绿极,凝成一片。斜阳的金光,长蛇般自天边直接到栏边人立处。上自穹苍,下至船前的水,自浅红至于深翠,幻成十色,一层层,一片片的漾了开来。——冰心《寄小读者》
这里面作者个人的“行动”都是和光景完美融合的,看起来特别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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