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出,重大特大多发,已经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安全第一”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的高频词。对于我们企业中人来说,“安全第一”更是随处可见的常用语——在报纸上、电视上、企业领导的讲话中,单位工作的总结里,在公司大门的门楣上,在车间厂房的墙上。
对很多人而言,“安全第一”太熟悉了,就像有个相声说的:“咱哥俩太熟悉了,太亲切了,太想念了。那什么,您贵姓?想念得我都记不得您叫什么名字了。”天天念叨得不知道对方叫什么,还真有可能,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条件反复刺激形成抑制,就像“安全第一”,许多人耳熟能详,却熟视无睹,司空见惯,置若罔闻。
“安全第一”现在已经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国际公认的公理——“安全第一”公理。
“安全第一”源起何处?谁率先提出的“安全第一”公理呢?
最早提出“安全第一”公理的是美国人。1906 年,美国U·S钢铁公司生产事故迭发,亏损严重,濒临破产。公司董事长B·H·凯理在多方查找原因的过程中,对传统的生产经营方针“产量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产生质疑。经过全面计算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还有事故影响产品质量带来的经济损失,凯理得出了结论:是事故拖垮了企业。凯理力排众议,不顾股东的反对,把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来了个“本末倒置”,变成了“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老凯理首先在下属单位伊利诺伊制钢厂做试点,本来打算是不惜投入抓安全的,不曾想事故少了后,质量高了,产量上去了,成本反而下来了。然后,全面推广。“安全第一”公理立见奇效,U·S钢铁公司由此走出了困境。
换一种思维方式、换一种办法抓经营,安全还能创效益,这对企业界就有了极强的冲击力。这一方针诞生后,迅速得到全球企业界的认可。1912 年,美国芝加哥创立了“全美安全协会”。英国和美国不愧是同文同宗,学得最快。1917 年,英国成立了“安全第一协会”。日本是个善于学习的民族,1927 年,日本以“安全第一”为主题开展了安全周活动,至今已坚持了80年。德国、法国、意大利、苏联等国在二战前后,我国是在建国之初,都开始提倡“安全第一”。那些年,世界各国因主义不同分成几大阵营,一种思想很难为各方认可,但各个国家都一致接受了“安全第一”公理。
对照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这一现象也就不奇怪了。马斯洛1943年写了《激励和人》一书。按照他的研究结果,个人的需要有5个层次:第一层,生理需要,要吃,要喝,要睡觉;第二层,安全需要,人人都希望平平安安,否则就会产生威胁感和恐惧感。这两个层次是基本需求,人们只有活下去,并且平安地活下去,才能够顾及高层次的需求,才能够有第三层社交需要,社会交往,寻求友谊;才能够有第四层尊重需要,考虑名誉、地位这些身外之物;才能够有第五层自我实现的需要,希望自己成为所期望的人物,发挥潜能,追求成功。对一般人,即社会大众来说,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是最最基本的需要,安全地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只有少数人可以不管肚皮不要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为实现后面的高级需要而牺牲基本需要。
任何社会普通人都是大多数,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会长期忽视普通人的基本需求,所以,“安全第一”能够超越意识形态,超越政治利益,成为各国所普遍接受的公理。
新中国于1949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煤矿会议的决议中就提出:“在职工中开展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可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到了80年代,政府全面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正式把“安全第一”纳入工业交通等经济生活的指导方针。到现在又过去了20多年,“安全第一”公理在很多地方很多企业竟然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绝不是个别现象。有家企业2005年安全生产月文艺晚会上的小品《好消息》,能够说明一些现实问题。
某县县委领导:“好消息。经过全县上下一致配合,艰苦争取,我们终于被上级有关部门正式评为‘国家级贫困县’,从今年起财政拨款有保障了!”
某公司领导:“好消息。由于企业领导班子四处奔走,八方游说,上面终于将难得的破产指标给了我们,本企业可以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了!”
某造纸厂负责人:“好消息。县环保部门收了我们的×万元罚款后,同意我们的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产时间后延一年。在这一年内,我们可以继续往河里排污,不必再担惊受怕了……”
某单位负责人:“好消息。经过我们不断争取,有关部门终于同意我们的安全生产指标维持去年的数字不变:全年仍然可以死××人!只要我们把死亡人数控制在××之内,年终发奖金就没问题了……”
当看到这个小品的时候,我也明白,这是反面诠释“安全第一”公理的极端例子。确定指标是为了有效控制,科学管理,但不能指标富余就放松责任。否则,就是对“第一公理”的背叛。当然,有指标比没指标要好。我们知道,人类要生存繁衍,社会要发展进步,安全是先决条件,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我们过去对待“安全第一”公理另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过于简单化,仅仅喊几句“安全至上”、“安全超越一切”的口号了事。
我们要明白“安全第一”公理的内涵,要明白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目标从理论上说永远是零,但不等于说,零事故就是安全生产。安全的对立面不是事故,安全的对立面是风险;零事故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零风险才是我们的永远目标。因为零事故仅仅是证明没发生事故,但并未证明消除了发生事故的“病灶”——风险。有风险就有隐患,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安全第一”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北京奥林匹克公园方案原来设计了数百米的超高层建筑,但是因为消防部门的云梯只有100米高而被否决。我们还应该看到,真正零风险的企业是不存在的。常态下的安全是灰色的,是相对的,介乎于发生事故的黑色与绝对安全的白色之间的中间状态,各个企业之间,彼此只是色度的不同。坚守“安全第一”公理,树立“安全是灰色的”观点,代表了一种进步。不以是否发生了危害来判定安全,只有提高警惕,才能保卫安全。
做事就有可能犯错误,不做事永远不会犯错。“安全第一”公理是不是在提倡“不要做任何事情”?全社会都不生产岂不是最安全?当然,“不做事情”是不可能的,生产一天也不可能停止,因此,需要强调的是:“安全第一”是在社会可接受程度下的“安全第一”,是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力做到的“安全第一”。我们永远不要指望天下太平,太平到全国全世界不发生一起事故,但是,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尽量缩小事故损失,永远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企业要认识自己的安全责任,把法律和国家监管的政策作为尺度,充分衡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和产品品质、成本效益等多种要素,确保风险“可控制之下(under control)”的“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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