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容灿烂的一家人里,每个人对家庭都有自己的责任,正如每一份保单里,不同的保险合同当事人,也分别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样。
接下来就跟我一同走进一份份沉甸甸的保单,来探索不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吧。
1、我们先来看一下投保人的权利:
投保人作为保单的所有者,拥有保单的所有权、保单的现金价值解除权、分红和现金价值所有权。这3项权利是投保人的单方权利。
理解起来有困难?通俗一点讲就是:我的保单我说了算,我不高兴了可以随时退保,保单里产生的分红和现金价值都归属于我。
另外两项权利分别是保单贷款质押的权利和确定受益人的权利,这两个权利需要被保人协助,投保人不能单方办理(投被保人非同一人的情况下)。
确定了投保人的权利,那投保人的义务是什么呢?
投保人对保单有缴纳保费的义务,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缴纳保费很好理解,如实告知的义务是指在投保中,投保人必须将自己和被保人的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提供的信息对被保人做出是否进行承保的判断。
2、被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被保人的权利有以下4项:理赔金的请求权、生存受益金请求权、保单质押贷款的认可权、身故受益人指定的认可权。
前两项是请求权,是保单赋予被保人的单方权利,后两项是认可权,需与投保人共同协助完成。
被保人的义务之一,如实告知,需要注意的是, 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不能替代被保人的如实告知,同样,体检的结果也不能代替被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如果之前曾经有过病史,现在已痊愈,健康告知里问及的话也要如实告知,不能以已经恢复的理由直接按标体申请投保。
被保人义务之二,提供保司需要的材料。
被保人义务之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理赔的动作(寿险5年,非寿险类2年)。
3、受益人权利和义务。
受益人分为两种:生存收益人和身故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的权利就是生存金领取的请求权。
身故受益人的权利就是拥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当然,也有放弃保险金请求的权利(需要书面承诺放弃)。若被保人只有一个身故受益人,并且放弃保险金请求权的情况下,这笔保险金就作为被保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身故受益人的义务很简单,就是提供理赔材料,并且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OK,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下篇文章,我们来讲一下不同的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不同架构设计下的法律功能。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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