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呓语 · 语言的纯洁性
媒体上关于汉语纯洁性的文章引起了网民们的关注与讨论。有人讲,现代汉语词汇有大量的日语词汇,早无纯洁性可言。话虽没错,但有误解。实际上,并不是说引进来的外来词汇影响了汉语的纯洁,更直接地讲,是英文原文夹杂在汉字里,引起了他们的不满。“iPhone”“iPad”“Wi-Fi”等等这些表音拉丁字母插在方方正正的中国表意文字里,有些老气横秋的夫子当然看不习惯。另外,有人强调语言与文字概念之间存在区别,但如果写的是Wi-Fi,难道说话的时候就没有发“Wi-Fi”这个外语音?所以,汉语的纯洁性和汉文字的纯洁性问题,可以作一回事来讨论。这里统一为书面表达情况。这其实涉及到了两种文字之间各有千秋的问题。
信息化时代,全球信息的传递自然不同于以往。“零翻译”正是信息传递的发达,与国民受教育程度提高的体现。西方的拉丁字母书写系统有一个很大的优点,那就是简写。NBA指的是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NBA”三个字母书面上就比“美国全国篮球协会”或是“美篮协”更简洁,更符号化,传递信息也更有效率;类似的还有用“GDP”代表“国内生产总值”。电子邮件在法文里是Courrier électronique,然而,法国人也是用的“E-mail”———讨厌英语的法国人,虽同样使用拉丁字母,但也在使用最方便的表达方式。汉语纯洁性问题的提出,主要也是由于当前中文里简写英文过多这种现象。英文简写大部分为专有名词及学术术语。我们对此应该持开放的态度。不管是生活中还是学术里,太多的概念已经用字母简记;存在即合理,所以这些用法才会约定俗成。语言文字的使用固然要规范,这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但在不滥用拉丁字母的情况下,就可以理解。季羡林先生曾把中国文化比喻成一条河,这条河之所以能够几千年不干涸,就是因为不断地有外来的河水注入。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汉字中夹杂洋字母,本身就是文化交流碰撞,与信息传递发达的结果。字母写在汉字中不协调,我看阿拉伯数字夹在汉字中也不好看,怎么就没有专家提出用汉字数字代替阿拉伯数字呢?
情况反过来,如果是不加甄别地吸收滥用外来语,那才是对母语的不尊重。钱锺书先生在《围城》里写道:“跟外国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装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现在把问题推广到一般情况下来讨论,即中文(汉语)里夹杂外文(外语),而不仅仅限于英文缩写,我认为,有这么几种情况可以理解:
1)中文里没有合适的词语来表达对方语言所反映的意思;或者是出于语言之间的差异,中文不能体现对方语言使用上的技巧。中外词语,大部分,本来就不是一一对应的,也不可能一一对应。对于外来的概念,没有合适的词翻译,或是翻译了却不能传达准确的意思,就可以考虑直接使用或引用外文。这一点,就算是钱锺书先生自己,在他的学术文章及文学作品中,也直接引用了很多外文原文。比如德文Aufheben,译为扬弃,总有丢失信息的感觉在里面,所以,目前国内哲学界有部分学者并不把它们对应起来。又比如我构造的这个句子:在我看来,他只是un homme grand(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而不是un grand homme(一个伟人)。这体现的是法文中形容词在其修饰名词的位置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意思。如果把句中法文替换成中文,则体现不了这种阅读的巧妙。文艺作品的名字也可直接用原文,比如电影名。
2)出于客观的语言交流上的习惯。比如香港人讲话夹杂英文。粤语和英语同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语言,讲英语也是当地人的习惯。当某些表达更习惯用英语的时候,他们就会夹杂英语。在国外生活过的人也是,他们的生活习惯都基于国外的生活环境(而不仅仅只是和外国人交流得多),因为英语是主要的交流语言。他们在某些地方习惯用英文来表达,自然用英文会比较合适。当然,以上两者也不排除有滥用的情况。
3)生活中的常用口语。熟人见个面,打个招呼说“Bonjour”“Hello”,或是“Thank you”“C’mon”等口头常见用语,哪怕是个“Damn”,这是文化交流碰撞的结果,没必要排斥。
4)人名、地名、作品名、专有名词或是科技名词等使用外文名词的原文,或是其简写。使用外文简写,正如上文提到了“NBA”与“E-mail”,原因在于他们的简洁与符号性。而使用外文原文则是为了精确。这也包括了上文提到的“文艺作品的名字也可直接用原文”的情况。然后是科技名词,先看这个句子:“采用了基于OpenEdX开源平台,开发了HTML5视频播放器,不再依赖国外课程播放首选的YouTube,解决了国内用户无法访问国外edX平台问题。”如果把以上专有词汇换成汉语,恐怕会增加阅读与交流的成本。好比说“X光”或是“CT”大家可能都懂,当听到说“伦琴射线”或是“计算机体层摄影”的时候,也许有部分人反而就不明白了。你写的是麦克斯韦,他写的是马克斯韦尔,到底是谁?Maxwell。我想到了高中物理老师讲过的一个笑话:物理卷子上的一道填空题,问谁最先用实验观察到了光的衍射现象,他有一学生答曰“托马斯·杨首先”。答案不是托马斯·杨(Thomas Young)吗,“首先”是怎么回事?究其原因,教科书上写的是:托马斯·杨首先用双缝干涉实验观察到了光的衍射。
当然,如果能译得比较有水平,兼顾了两边的意味,那就再好不过了。如:《飘》(Gone with the Wind)、可口可乐(Coca-Cola)、翡冷翠(Firenze)、脱口秀(Talk Show)、岂止于大(Bigger than bigger)等等。
除此之外的,则就不可理解,就值得那些夫子们批判了。一句话,要么用汉语,要么讲英语,这没问题。唯一可解释的,恐怕就是想显得自己懂英文,或是够时尚,而又不能脱口而出一句完整无误的句子来表达自己意思,因此只能句子主体说汉语,而把英文夹在其中。这是一种病态的优越感心理。这种情况,钱老已经讽刺得够幽默了。
语言是活的,从古至今,它要怎么发展,只能随它,任何文坛组织或是行政力量,都无法真正左右(正如网络语言的流行或泛滥)。似乎也有一只无形之手在调控它,而它最终也会在这只手的作用下达到最佳状态。至于这只手是什么,我觉得不重要,什么是最佳的状态才重要。再者,语言文字作传递信息、交流沟通之用,又何必在乎外在的形式。在不滥用的情况下夹杂外文,这代表的不是被同化,而是开放和真正的自信。
2014年9月24日
2018年12月2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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