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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烟火——珊洙(第七章 共二十八章)

人间烟火——珊洙(第七章 共二十八章)

作者: 袖手围观有来有去 | 来源:发表于2019-10-24 08:58 被阅读0次

      第七章    珊洙

        真实的历史常说谎,

        虚构的小说讲真言。

        饭终于是吃完了,两位领导也走了。

        临别时,黄助理嘱咐我把黛安娜送回去。他半认真地对我说,“我就把她放心的交给你了哦。”其实黛安娜根本没有喝什么酒,我也只喝两三杯啤酒,好像喝饮料一样。

        我突然又想到同事出差前,将女朋友“交给”我代为照顾一事。好像父亲把女儿交给女婿一样,那时我觉得有些吃亏。

        这些人也不可靠,用苏地主的话说,“都是骗子,虚情假意,做作,讨人欢心,卖弄‘真情’!”后来,也就是次年春节,那兄弟请求黛安娜跟他过情人节,说的有板有眼。而他跟那个叫“小燕”的女孩还保持着男女朋友的亲呢关系呢。

        “他们怎么都这样呢?”我想。

     

      “我不想走河边那条路,”黛安娜说,“我们走铁路吧。”

        “好吧,”我也不想走河边那条路。

        这是一条早就不跑火车的铁路了,没事干的人,或者有点小心思的人才走铁路。尽管如此,工人一年中也会有多次来清理这条铁路。前几日,秋雨将铁路冲刷的很干净,路边长满了杂草。在雨水的滋润下,有的藤蔓植物还爬到了铁轨上来,开出了一朵朵紫色的、白色的小花……

      黛安娜小心翼翼地走在铁轨上,“别踩坏了花,”她说,并要我跟她一样小心翼翼地走路,她哆哆嗦嗦像极了五线谱上跳跃的音符。我觉得这样也很好,至少可以多走一些时间。

        后来,我成都的家附近也有一条铁路。铁路边也开满了紫色和白色的小花,像喇叭。秋尽时,我将成熟的花种子带回农村老家,次年,老家的篱笆和沟渠边开满了这种小花。

      走了好一段,我们都没有说话。

      “坐一下吧,”她找一片没有藤蔓的铁轨正要坐下去,我将腋窝夹着一本当时很流行的、从公司借来的《最伟大的推销员》书垫在铁轨上,她才坐下去。

        我坐她身边。

        “唉——你人真好,”她说。

        “你挖苦我……你还叹了气。”

        “我就是觉得你好,”她开心地说,随后脸上掠过一个忧色,“王姐昨天晚上回去后其实很开心的。”

        “她什么事开心?她不是生气了吗?你们都看到了。”

        “她是生我的气,”黛安娜幽然说道,好像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似的,“我知道,她一直不喜欢我。”

        “怎么会!”我知道自己也会装。

        “她就是生我的气,我也没烦她——不说这个了,她生她的气……王姐说那个女孩子还是很开心的……你说……你说我会不会妨碍你们相处?”她一脸迷茫、紧张地望着我。

        “妨碍——怎么这样说?”我说。

        其实我知道怎么回答她,但是说不出口来。

        “怎么说?你问我怎么这样说?”她有些急切的恼怒起来,与刚才幽然神情判若两人,变化之快令人始料不及,“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们挨的那么近——”

        我发现确实“挨”的很近,想挪挪身子,又舍不得,我关切地望着她。

        “我天天打电话烦你,难道你不知道吗?”眼眶里有了泪水,她快哭了。

        “我……我……我……对不起。”

        “你没有错,是我,是我太脆弱了。你不在时,我的工作总是做不好。”

        “你很好,”我说,并认为她有工作依赖症。

      “不好,我一点都不好,我现在一点都不好!”她提高了语调,“她们都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们。我甚至不喜欢你的小师妹,”她见我有诧异的神情,还是坚持把话说下去,“我觉得她太正经了,她对我充满了敌意,和她在一起我感到压力。我都是怎么了?没有人关心我(我看着她,表示我非常关心她),姐夫就喜欢跟黄助理搅在一起,他不怀好意……我姐姐把我盯死了,我透不过气来了……我伤透了我爸爸的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流下泪来。

        我顿时手足无措,我认为她不该这样伤感。

        我从她后背抬起手,手悬在空中,挣扎了几秒钟,最后还是作出了决定——轻轻拍在她娇小的肩背上。

        她顺势将头靠在我肩窝,轻轻地抽泣起来……我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心里一阵紧张、狂跳,我的头碰着她的头,脸和她脸几乎黏在一起,感受彼此脸上的温度,温度迅速烧向了全身血管;血液往复,循环,回流……

      她是一个爱哭的女孩,小师妹在西安时就“无意间”聊到过她,说她特别爱哭,“随时都可以挤出来眼泪”。小师妹说她的时候特别小心,生怕别人“误解”她有轻视那种“做作”的心思。小师妹的意思是说,“她适合当演员。”我觉得小师妹应该有轻蔑的心思,而小师妹是一个相当坚强的女孩,坚强到可以把一切都埋葬在心里的人。她总是笑脸相迎,但是在不经意间又冷峻异常,忧郁过度,不易找到一种轻松的表情。如果要轻松,那么只有强颜欢笑,所以同事也说她是一位“爱笑的可爱的女孩”,那么她会很舒心,我一度认为笑可以掩饰内心的困惑与挣扎。黛安娜不这样,她的表情一直都轻松随意,任何事情都写在脸上。她会在公开场合皱眉头,红脸,也爱笑。她的眼睛是清澈透明的,她会在人前撒个娇,没有人感到厌烦。当然了,我是说男生。女生不那样看,她们会认为她充满不可预测的动机。有一点可以说明,她撒娇绝对不是风情,她甚至害怕人们误解了天性。

      因此,王姐竟然对我说她不“纯粹”!王姐的思想太可怕了。而王姐结过婚又离婚,丢下一个几岁的女儿很快跟一位姓周的大哥好上了。“他老实,”王姐说。我最怕别人说谁“老实”,这是一种好欺负的行话隐语。

      不知过了多久,她离开我的肩窝。

      “不准你叫我黛安娜了,”她接过我递给她的纸巾,擦拭泪痕,我心疼她了,“我不喜欢生活在别人的阴影下。”她说。

      “我知道了……”

      “你还是叫我‘三朱’吧,我是爸爸的幺女,我两个姐姐名字后面都有一个‘朱’字,我家人都叫我‘三朱’。”说罢,她哭过的红润的脸更鲜艳了。

        我的心脏又欢快地蹦跳起来,我感觉脸在发烫,烧向了头发稍,这是一个很奇妙的体验。     

      也难怪我会被梁华那个花花矬公子(他矮我好大一截)给击败——

        “我不习惯,”我说,“我知道你叫三朱(三朱是她的小名,她的真名不叫“三朱”,并且,故事里继续沿用这个名字,包括其它人物对她的称呼),那天我听到了…”她稍微恢复血色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来,不过很快就消失殆尽。

        “你不喜欢?”她说。

        “不喜欢,”我说,她有点失望,好像把心爱的礼物送给重要的人,而被拒收。我怕她的表情凝固,迅速地说, “我叫你‘珊洙’吧,珊瑚的珊,三点水一个洙。”

        “有什么区别!”她跳起来,下到路基,一小拳头击打在我肩膀上,“你就是喜欢捉弄人——”我想到憋尿门事件,我忍笑;“我想想……”她笑起来,“其实挺好的,我开始喜欢了。”

        她笑,我也笑。然后重又坐在我身边,靠着我的头。

        珊洙这个名字我是想了很久的,我认为不应该叫她黛安娜,事实上我也没有叫过几次。我只是觉得黛安娜有点像她而已,而且我作为传统的中国人,在审美上更倾向咱自己人。不过是一个玩笑而已。尤其是洙字,我喜欢带水的字。就像我姓氏里也带水一样。当然了,这些我都没跟她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不喜欢那个在公司楼下等她的男孩叫她“三朱”。我必须要跟他区分开,至于那个男孩,何许人也,跟她什么关系。在潜意识中我竟然有些在乎,这种在意也莫名其妙地困扰了我很久。

        第一个挽我手臂的女孩。

        六月初发生了一个事情。

        我随公司同事在乐山城里遇见了一个人,一个我日思夜想的女孩!对,日思夜想,一点也不过分。

        那是非常矛盾复杂的心情。

        后来,我跟一个叫清萍(这个叫清萍的女孩在小说的最后部分有重要的故事,她也不叫“清萍”,读者朋友自己去揣摩)的女孩无意间聊到这类事情。她竟然怜悯地说,“你太苦了!”在她看来,谈过恋爱的女孩是有缺憾的,对于没有正正经经谈过恋爱的男孩来讲一定是不公平的(这种思想也很可怕)。因为清萍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在我看来,没有确定真正恋爱关系都不该打开潘多拉魔盒,偷食禁果。我宁愿保持到结婚那天,或是确定要结婚那天。也许是信仰,也许是悲剧人格,也许是幸福人生的开端。

        事情是这样的,我受传统观念影响极深(这当然很坏)。我所生活的圈子狭窄,主要是受家族中的一些弟兄的思想影响深重。我前面不是说过吗?我在十六岁前从未离开过家乡。当我离开家乡到乐山后,很多同学开始物色男女朋友,据说高年级的还发展的更加深厚。而我对那种情形一向是排斥的,倒不是说我刻意要跟他们划清界限或者与众不同,而确确实实是受传统和地域影响。我家族的兄弟对待配偶选择上是极端保的,也有“极端”的言-论,这也符合传统价值观。

        我一个堂兄,他对一位邻居发表过一番刻毒意见,他嘲弄地说,“不用干活就可以当爹咯。”邻居的情形也很简单,就是娶了一个带来孩子的老婆。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观念,充满鄙视、挖苦、偏见与无知。尽管如此,人的观念也不可能轻易的、不做思考的突然改变。包括我,哪怕我十分鄙夷堂兄的极端观念。

        我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也说过一句骇人听闻的话,他说,“我结婚之前,一定会睡一个雏儿。”想想都不可思议,也许是新时代与旧传统的双重悲哀吧。

        我认为这是精神洁癖,我也将自己定位为精神洁癖。当一种心理以一种“癖”的存在时,那么也可以定位为一种精神疾病。这样的病很难治愈,尤其是从小就患上的病。另外就是同性相斥,比如我,我从不和同性睡一张床上——去年春节期间,我园子的工人放假了,当时我为了避免睡管理员的床,我还自带行军床;从不共用一件私人物品,如果有同性使用过我家的客房,我会在他走后立刻将床上用品扔进洗衣机里。甚至包括我的亲哥,有一次,他用过我的剃刀,我责备了他很久。

        是的,我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我一度与病魔作斗争,也取得了一些战果——

        继续说乐山的事情。

        两年前,我在乐山邂逅一个女孩,也是一位非常开朗活泼的女孩。她大我半岁,到了周末,我们常常腻歪在一起。我不知道是朋友忠告还是出于嫉妒,他们并不看好我们在一起。我后来写过一篇叫《不是爱情》的酸文怀念过她。

          在跟她相处的一年中,我们几乎是纯粹的友谊。关于纯粹友谊一事,我是这样定义的:不牵手,不说暧昧的话,不用“非纯粹”眼神对视。眼神是个可怕的东西,我曾经在电梯里对一个女孩(朋友)使用过,女孩说,“你怎么这样看我,好可怕。”那是真可怕,连我都觉得自己可怕,读者朋友有条件不妨试一试,效果很好的,影视剧里真不骗人,不然影视圈怎么乱象丛生?都是眼神惹的祸。纯粹友谊不包含心动不心动、有没有一些超越友谊的战略打算和想法。

        所以,我从来没有用纯粹朋友以外的眼神和那位女孩交流过。

        那时我留校继续学习,在实习期,我们相见了,彼此却成为了朋友。女孩的闺蜜,见她日渐消瘦,揪心的难受。希望我们租住在一起互相照顾(当时我们租住的地方相隔不过10米远),她说,“你看她越来越廋了,也不怎么吃饭……只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她才开心,我在攀枝花也放心些。”而我不知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委婉地拒绝了朋友的建议——默不则声。当然了,好像女孩也没有同意,我想她是担心我一点也不明确的态度吧。总之,我们没有住在一起。我有些矛盾,而这个矛盾是有复杂因素的。

        她是一个非常善解人意的女孩,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很艰难困惑的、也是一段美好难忘岁月。

        值得一提的是,她有过男朋友。但是那一年中我一直没有见过她前男朋友,据说这个前男友和她还有复苏迹象,旧曲重弹的可能。而我能确定的是,她和男朋友的关系处于只是能联系的状态;也就是说,他就是“前男友”。我是这样理解的,有时候,前男友也会“意外”地回来,成为现任男友,甚至成为丈夫。

        不管怎么说,那一年的时间我们是互相照顾,我一度认为是她照顾我多很多。她妈妈来看她时竟然帮我洗了衣服。她妹妹只有十岁,也是非常喜欢我,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叫我“哥哥”。

        而我之所以离开她,或者她离开我,是因为发生了一些“意外”。在“意外”发生前,我渐渐的习惯了她,甚至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依赖,说依恋也是可以的。我也发现和她在一起才是快乐的,轻松的,虽然我还没有迈开那道坎。

        她几乎将一切都向我倾诉,她是我见过女孩里最没有城府的人,现在想来简直不可思议。可是我对她所倾诉的东西没有什么记忆,也没有印象。

        有几个印象特别深刻。

        那天晚上是大佛节,我们到肖公嘴看烟花。回来的路上和她一起漫步在滨江路,那晚下着雨,我撑着一把伞沿着岷江往回走;她挽着我的手,咱们走了七八里路,雨滴也将我一边衣服湿透。一路上没有说什么话,或许说了,但没有任何印象。

        她生日,她是阴历七月初的生日,具体哪一天我不记得了。她喝的酩酊大醉,抱着我哭了一夜。

        我的同学说,“你们关系很危险。”可是我一点都不在乎,如果说在乎的话,那么她必须跟前男友彻底断绝联系。尽管是分手,我估计也不会跟她牵手(在本小说尾声部分应该有一些依据)。

        同学的观点是片面的,我觉得饱含嫉妒,因为在校几年,我坚持不碰校内女生。虽然看起来是信仰,但实际上是一个也看不上眼。即使暧昧了一个,一个月不到,就往事如云烟了。云烟未散,可我心已散,已经毫无眷念之情,甚至唯恐避之不及了。

        我一度怀疑自己天性朝秦暮楚。

        对于同学们来说,我和那大我半岁的女孩在一起,我玩了一票大的——她是一个杀魂夺魄的女孩。再说了,我也没有对她的计划,也不敢有计划;除了我心理上的问题,还有是自卑、迷茫,更重要的也有一时之封建余毒。回家时,我跟我妈妈讲过她,妈妈其实挺支持我的,我母亲也暗示我放下成见。我好像也是母亲的骄傲,母亲生于地主家庭,虽然嫁给贫下中农,但她骨子里有种开明的傲气。

        同时,母亲也暗示我跟她交往,支持我的选择。

        另外一件有深刻印象的事是,一个有星星的夜晚,我一度认为这个是关系的转折点。

        我们坐在她窗边阳台的藤椅上,她说,“我去给你烧开水。”

        前几日她生日时哭了一夜,而我这日却哭了——她要去深圳。她为什么去深圳?我觉得有两个原因,其一、她觉得在乐山这个小城市不适合她,在那边她有很多朋友,她的父亲是水电七局的职工,有一些资源,我不想她去那么远的地方;第二个原因,她透露过她的前男友在深圳。可能还有第三个原因……

        那年,我的祖母去世。我确实难过很久,那天我流了眼泪,并哭了。一个男孩哭是很丢人的事情。她关切我,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她声音非常好听,时常萦绕在我耳朵里,直到现在我都忘不了那种声音。我竟说,“我想奶奶了,”其实是掩护。我留不住她,也不敢留她;我不愿意追求她,又不愿意放她走。我都不知道我到底要什么?要干什么?要她做什么?

        后来,我一个女同学把我臭骂了一顿,“蠢货,你这种人永远不会得到幸福!”

        我很孤独。

        懦弱,是一盏忽明忽暗的灯,它照亮了自己,却照暗了别人。

        直到最后她问我,“我去深圳还是攀枝花?”

        “攀枝花。”我脱口就说。

        她果真去了攀枝花。

        攀枝花哪来的魅力?!

      ( 攀枝花就是渡口,小说的第三部分故事都发生在攀枝花。)

        其实,我应该说,“你不要走!”我是真懦弱。她善良、温柔,有极其漂亮的眼睛,她的眼睛是我所见过的女孩最漂亮的。她的额总是给人温暖如春风;她质朴高挑予人完美的安全感……我应该说,“你不要走!”我应该侧身抱住她,说那另外的“三个字”,她一定就是我的;那么,在我今后的几年中,就不会有太多的令人糟心的情感波折。

        可是我没有,我永远失去了她。

        她把东西寄存在我的住所,去了攀枝花。几个月后她回来取行李,留下地址时,不知在什么情形下丢下一句话:“我喜欢别人欠我的!”然后就音讯全无。

        之前,我偷偷地留下了她的一张照片,现在还保存在相册里。我已经十多年没有打开过我的相册了!但她的样子永远烙在我的脑海里。

        在第二年,就是前面提到的六月。因公出差,我居然在乐山市区的拐角处遇上了她!她答应第二天和我一同去成都。第二天,同事们都回成都了,而我在约定地点等她到傍晚——她失约了。她来电说,她要照顾她妹妹,父母都不在沙湾。她家在乐山沙湾,后来,我在攀枝花做经理时,一次去乐山分公司的时候找到了她家。她父母殷切地接待了我,当时她在重庆,她母亲还记得我。我获得了她的电话,她说要来攀枝花看我。后来联系了几次,还是杳无音讯了。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直到现在也不知道。

        我想适当的时候我还是会去找到她。

        失约后,我怏怏不乐,回到成都。那年世界杯期间,也就是6月13日(细心的读者应该知道我在第三章提到过这个日子)。一场大雨把我全身浇透,我生了病。我觉得有的是为她。在她去攀枝花后,我就想好了,即使她谈过朋友,我不在乎了。我要告诉她,我要养活她,我要跟她在一起!尽管她不需要我养活。

        一切都结束了。

        还好,成了永恒。

        在我需要寻找的失踪人口名单中她还是排在并列第一。

        讲这么多,我只是想说,“爱的力量是无坚不摧的。”我逐渐地在摆脱世俗的束缚,虽然不怎么彻底,也是我最重大的改变。我在渐渐地克服精神洁癖,可是却用了这样极其悲惨撕裂的方式。

       

        好吧,我们回到主流故事中,继续讲我跟珊洙。自从“憋尿门”以后,那个秀秀气气干干净净健健康康的男孩再也没有出现过了。我不知道跟我有没有什么关系,管他的。

        我也确定了她喜欢“新名字”。

        “我以前不爱哭的,”黛安娜,不对,珊洙说,“最近半年我老是爱哭,我控制不了眼泪……尤其是你去西安了,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所以,我哭,我怕她们知道,我就蒙着被子哭……没想到你真的回来了,马姐姐(辉霞)没有回来,多好的一位姐姐。其实苏文彩还是不错的,至少他是一个正派的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不回来,”我的心开始澎湃起来,荡漾着,“在西安,我精神有些恍惚,度日如年,好像过了十几年,我回来,既陌生又熟悉,我怕王姐给我介绍女朋友,我看到了你,你瘦了,我难过;见到你,我又开心,我心疼……”我嗓子颤抖着,腿也酥酸,喉结像真打了一个活结,一会被拉开,一会又系上。

        她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也微微向她倾斜,脸贴在她头发上,我搂紧她……

        不知道过了多久,从她肩背上抽回了右手,手肘放在膝盖上,十指交叉叠在一起,看着对面的河与天空……这是一年来难得的清静与平和。

      我们的背影也成了永恒。

      彼此沉默了一会儿。

      “我本来不喜欢苏文彩的,”她说道,“但是他也挺可怜的。”

      我觉得我们私人之间的话还没有说完,至少没有体验完,可是她似乎已经很满足了。

      “是的,”我说,“他是不需要别人怜悯的,苏地主是个性非常独立的人。他自私,但从不占便宜,他世俗,却从不同流合污,一个难得的人。”

        其实我能猜到老板为什么派辉霞去西安,他们是有考虑的。记得第一章里的那位振臂高呼的大兄吗?他们恋情公开后,女孩就离职了——能保一个就很仁慈了。至于老板的考虑,还是不够周到的,也可以说是失算的,如果辉霞留在成都,至少还在眼皮底下。因此,他还是失算了,那边还有一个永恩,永恩不永远对公司有“恩情”。

        我突然想起黄助理说的“把她交给你了”这句话来,刚开始时还觉得有阴影,此时我竟然得意地笑了起来。

      “你在笑?”珊洙侧脸看着我说。

      “我在想黄助理说的那句话。”

      “那句?”

      “他说,‘我就把她放心的交给你了哦,’——他是个蠢货,呵呵。”

      “你得意了?”

      “嘿嘿……”

      “你们都是一路人!”

      “要分时候。”

        她脸气红了,倏地站起身来要拧我手臂上的肉——我迅速侧身躲开、起身,踩着轨枕哆哆嗦嗦跳起来……她在后面追打,踩坏了不少小花。

        出了铁路,我让她在手臂上狠狠拧了一把。我一改颜色,正正经经地送她到宿舍楼下,转身离开。

        国庆那天我们又在一起。见鬼,却不小心被黄助理撞见了。

        其实,黄助理是正派人。

    初稿: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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