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Ben,今天是我们的十二周年纪念日,每年都是你送花送礼物,今年我想,我们已经在一起过了一整轮生肖年了,意义重大!一定要准备一份特别的礼物给你。但我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该送你什么才可以配得上这份时间的贵重。你一直说,让我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这样就可以永远记住那些美好和甜蜜。
那么,我就把这篇小文送你,也祝福我们
白头偕老,地久天长!
你知道吗?16岁时,我曾发愿,希望今生可以找到一个能逗我开心、让我笑,甚至只要一想起就会嘴角上扬的人。
感谢上天,真的让我遇到了你!
这12年里,有甜蜜有争吵,有快乐有烦恼。日子越久,争吵越少,最终留在记忆里的,是满满的喜悦和感动。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12年前的那个昏暗的滑冰场?因为在那里,当你像一阵风一样地飞驰过我身边的那一刻,我就爱上了你。其实我能看出来,当时的你并不是特别会滑,但你依然敢毫不犹豫地冲进快速滑道里,哪怕跌倒也不怕。你的英气和无畏让你仿佛在发着光,我的眼睛就再也离不开你了。
过了几天,我终于酝酿好了情绪,下定决心告诉你我的心意。我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跟你表白,话还没说完,你就一把抱住了我,在我耳边说“我同意了,当你男朋友!”后来你告诉我,其实一年前的中秋班级聚会,你就喜欢我了。但当时我一副清冷模样,你也没敢采取行动,没成想,最后居然守株待兔成功了。
我想,这大概就叫缘分吧。很高兴,我喜欢的你,也喜欢我。
然后我们就开启了大学生活里琐碎又甜蜜的日常。
每天早上我一定煮好两个鸡蛋和一大碗牛奶麦片粥,再切一杯水果,然后到食堂等你。虽然你每天早起都磨磨蹭蹭不情不愿,还总是抱怨我的早餐很难吃,但每天你还是会准时来报道。中午11点,你常常逃掉最后半节课,赶回宿舍看NBA的直播,我就会生拉硬拽着不让你走。下午你打篮球时,我会蹲在场边给你加油,然后说既然我陪你打篮球了你周末要陪我逛街。晚上吃过晚饭后,我会拉着你去上晚自习,你总要趴在桌上先睡半个小时,然后再起来看书。下了自习你就把我送到女生宿舍楼下,接着我会找各种理由和借口让你陪我在宿舍楼下的草坪上再聊半小时,而你哪怕困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还一直陪着我。期末考试前,我帮你划重点讲习题,放假后,你带我去旅行。
日子就在这些琐碎的甜蜜里飞快地溜走了。
不过,除了甜蜜,生活偶尔也会给我俩来点考验波折。
大二那年秋天特别热,我剪指甲时不小心,左脚拇指感染了葡萄球菌,疼的几天都睡不好。夜里十一点,你陪我到医院看急诊。医生说要打麻药拔指甲,我特别害怕,你说“没事没事,我陪着你”。手术过程中,你一只手抱着我,一只手挡住我的眼睛不让我看。其实我知道,你很怕血,挡着我眼睛的手一直抖,但还是紧紧地捂着。麻药过了,伤口特别疼,你给我唱歌分散注意力,唱你的偶像任贤齐的《烛光》,我心说你这个老干部唱的什么土味情歌啊!伤口愈合的两周里,每天要去医院换药,还要上课,我住女生宿舍5楼没电梯,你每天要背着我上上下下好几回。从此以后,你就多了个外号“那个背着女朋友上学的男生”。
相比这个仿佛要感动中国的外号,我俩互相间的称呼就显得太随意了。
因为我总觉得你很笨,就擅自把你的英文名Bernard缩成Ben,一直叫到今天。而你觉得我个子小小,就把Little当做昵称,又懒得发后音,就叫我Lily。后来干脆连Lily都懒得叫了,只吹两声口哨代替。在身边时,自然知道我的目光总在你身上,所以一个眼神就能传达。隔得远了,你就吹两声口哨当信号。你吹口哨的频率和音调很特别,我一听就知道是你。
有时你会问我,在我心里,你是什么形象?我说“我觉得,你大部分时间是金毛,外表俊朗潇洒,内心真诚温暖,安全可靠让人放心。不过在我身边时,又像只二哈,放诞不拘爱自由,顶着张酷脸,却日常犯二搞笑,老干部式掉歪。”对此,你表示“……好吧,你说的都对……”
“那我呢,你觉得我是什么?”我反问你。“你啊,你就是一只小贼兔子,看着安静温柔、端庄和顺,其实古灵精怪,鬼点子多得很。特别粘人还爱撒娇,明明小小一只,却总想控制大狗,赖起皮来简直无敌。”我“…………”
《乐夏》里石璐对子健说,这个人身上的缺点多得像星星一样数不清,可是他的才华就像是太阳,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星星就全都不见了。我想,这大概是我听过的最现实却最浪漫的情话。而这话,放你我身上,也是合适的。
说真的,你真是超级无敌的反差萌啊,妥妥的工作大牛,生活小白一枚。工作中的你那么专业博学有魅力,做咨询的时候、讲课的时候,整个人好像会发光。可回到生活里,却常常因为缺乏生活常识而犯些特别低幼的小错误,令人哭笑不得。
其实有时想想,跟我一起生活你应该鸭梨山大吧,本来就不擅长处理生活琐事,再加上我的洁癖和收纳强迫,又常常对你要求很严格,你也真不容易。感谢你对我的理解和包容!
不过虽然嘴上说你各种毛病,关键时刻你还是非常可靠,给我满满的安全感。
印象很深的……
毕业那年我们一起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屋里,有天夜里2点,房间墙上的装饰画突然掉下来。“嘭”一声巨大的声响,把我们从梦里惊醒。我害怕得缩起来,而你迅速地就着小夜灯微弱的光观察判断了一下周围的情况,短短2秒钟,确认安全后,立马一把把我抱住,轻声安慰说“没事没事,只是墙上的画掉了,别怕”。听到你的声音,我揪着的心马上就放松了下来,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毕业第三年,我裸辞了N城的工作,千里迢迢到B城生活。你跟我说,“没事没事,万一找不着工作,我养你!”
某天早上,我因为做了噩梦,哭着从梦里醒来,你紧紧抱着我拍着我的背说,“没事没事,只是做梦,我在我在”。
去年搬了新家,楼里有户人家养了只很凶的斗牛犬。有天我俩买菜回来,刚走到楼道转角,它突然要冲过来。你吓了一大跳,我知道,因为之前差点被咬的经历,你是害怕狗的。但当时你还是下意识地把我挡在身后,等狗主人把狗牵走后,你立马转头问我,“你没事吧,刚有没有吓到?”
一直觉得,你的声音于我,有种神奇的魔力,只要你说“没事没事”,我就安心了。每当这种时刻,我就觉得你仿佛是《大话西游》里说的那个盖世英雄,会踏着七彩祥云来找我。
还有啊,我超喜欢你的一点是,你实在太好笑了,常常一句话就逗得我笑个不停。
比如……
毕业前我们住在学校附近的那所老房子里,有天下楼买菜,你指着菜摊上的藠头苗,很兴奋地跟我说,“嘿,Lily,这居然有卖野葱哎!野葱!野葱!”你一定没注意卖菜的老板娘脸上使劲憋着笑的表情。
有一年过完春节后,你回公司上班,前台小美女跟你炫耀她过年时新做的、镶了小水钻的美甲,你瞟了一眼后,很淡定的说,“什么玩意儿,跟吃完寿司没洗手,指甲上还沾着饭粒似的。”说实话,要是我我就揍你了。
有天晚上,我忘了收拾装有晚餐吃剩的虾壳的垃圾袋。晚上睡觉时,鼻子特别灵敏的我总闻到一股怪味又想不起是什么,就一直在房间里找来找去,这儿闻闻那儿闻闻。已经睡下的你被吵醒了,你很严肃地质问我,“你干嘛呢大半夜不睡觉,闻什么呢?!天狗附身了?!”
这类笑话数不胜数,导致我只要在你身边就莫名地觉得很快乐,甚至一想起你都会不自觉地嘴角上扬。
曾有朋友问我,你们在一起那么多年那么好,为什么那么晚才结婚呢?
当时我说,因为我们有个“脱鞋求婚”的约定啊。恋爱第一年,有天逛街时我的新鞋磨脚不好穿,你就把你的鞋子脱给我穿,自己光着脚走。恋爱第三年,下了大雨,我不舍得我的鞋子泡水,你又把鞋子脱给我穿。这两次过后,我跟你说,等你第三次为我脱鞋子的时候我就嫁给你。可惜一直没等到第三次你脱鞋,我就嫁给了你。直到婚后第三年,冬天出门买菜,你发现我只穿了双帆布单鞋,你怕我冻着,就把你的雪地靴脱给我穿。
说来也好笑,关于鞋子这事,生活里几乎样样精通的我,唯一学不会的是绑鞋带。而生活小白的你却最精通的就是绑鞋带。我的鞋带从来都是你替我绑好,你绑好的鞋带,我就再不松开了,鞋子直接套着穿。
其实我们会那么晚才结婚的原因是,那么多年来我们彼此已经太熟悉了,形成了稳定的相处模式,有没有那一纸文书,就不是特别重要了。甚至婚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对你的称呼都改不过来。每次跟别人提起你,总还是习惯说“我男朋友”。
直到婚后第二年,有一天你在浴室里洗澡,我蹲在鞋柜边上帮你擦你第二天开会要穿的皮鞋。那一刻我忽然无比清楚地意识到,我是你的太太了,我们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事后我问你,你是否也有过这种感觉?你说有的,“上个月,你生病了,我煮白粥给你,你说还想要吃一小块豆腐乳,我就到冰箱里找。打开冰箱门的一瞬间,我忽然很感动,因为从那时起,我知道了相依为命的感觉。”
从没想过,对婚姻的体悟会发生在这么日常而琐碎的小事里,但,这就是婚姻了。
曾有人说,这世上的男女,就像被切成两半并分别抛向了无何他乡的苹果,一半遇到另一半的几率,几乎是零,所以这世上没有完美的爱情。
而我却觉得,那是因为他们没有遇见你。
亲爱的Ben,感谢你这么多年来,带给我数不清的快乐,包容我所有的小错误小毛病小怪癖,保护我的脆弱,关心我的一切。
很难想象,如果没有遇见你,我现在会过着怎样的生活。那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你的存在,甚至依赖着你的存在。
感谢上苍,让我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了最好的你!
你知道的,每逢节日,我都会许三个愿望,其中一个,必是关于你我。那么,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也请容我再许一次,
愿:时光流转,我们依然!
爱你!我最亲爱的Ben!无论过去多少年,你依旧是那个让我一想起就会嘴角上扬的少年!
最后,希望明年这个时候,
我们的“1+1”可以等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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