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是在一个大院子里,左边挨着叔叔家,右边住着伯伯家,伯伯家侧边有一块很大的园子,那是我们几个孩子眼中的游戏圣地。哥哥喜欢从园子里摘些苍耳,乐此不彼地拿来黏在别人背后;而我喜欢拿些扁长扁长的石头,从土里掘蚯蚓玩儿。班里的好朋友听我说了爱好后,看着我的眼神变得有些犀利。唉,她大概不会理解蚯蚓哪里好玩了。而长大后玩仙剑时,我从翻箱倒柜中找回了童年的我从土里挖东西时熟悉的兴奋感。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不是蚯蚓,我更喜欢园子里各种各样的植物,尤其是会开花结果的。呃,主要是会结果的。蚯蚓只有在断成几段后才会有“开枝散叶”的意味,但那样太血腥又不美观,而植物孕育下一代时总是优雅而迷人的。
秋天的时候,有种半人高的植物会结出紫色的、只有一颗小珠子那么大的果子。摘一个放嘴里轻轻一咬,就会有酸酸的果汁带着点籽崩出来,我不太喜欢吃,但它会给人一种不劳而获的喜悦感。班里的一个男孩子有次放学路上跟着我和好朋友回家,路上我们为了欢迎这个刚加入我们放学队伍的同学,招待他吃了路边随手摘下的这种果子。当我们摘下那些看起来有点脏的果子给他后,他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一次嚼了一大把,还说很好吃——可是我至今都觉得他一定是在强忍着酸。一想到记忆力那种酸味我的口水忍不住分泌了许多。
俗话说,路边只会长酸果子,真正好吃的野玉米和丝瓜永远只会长在自家菜园。我忘了是太爷爷还是老太还是哪位先辈留下的好习惯了,总之在老家还没租出去前,爸爸三兄弟们会在园子的一部分种上玉米、丝瓜等等小菜。对于我来说,这片小菜地的妙处除了可以让我偷点玉米烤着吃外,还可以在夏天的夜晚捉萤火虫玩儿,最多的时候,我捉了三分之一个喜之郎果冻杯那么多的萤火虫,想起来也是让现在的我激动的心砰砰跳的美事。
本来我们三家人要是一直住在那儿,园子里会长出更多好吃的吧。不过后来在我还小的时候,大家都陆续搬出了老家,那片野地也随着外地人的入住变得荒芜、肮脏,而进入那个地的栅栏也被绑死了,除非你不怕脏愿意跨过去。
只是幻想着,如果一直在有植物陪伴的老家长大的话,我会不会也开始学着农作,变得容易满足且更憨直,等哪天地方台心血来潮去农村采访时,镜头下会不会有一个快乐地整理着丝瓜架的我?
不过我现在已经由一个抓蚱蜢的好手退化成被蚱蜢碰到腿都会吓得差点哭出来的废柴了。而植物少女这样荡漾的称号,反而更适合喜欢在家里的阳台还有各处窗台栽种月季、指甲花还有兰花的妈妈吧,真是嫉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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