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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想在23岁的年纪喜欢你

我曾想在23岁的年纪喜欢你

作者: SssIxxX丶 | 来源:发表于2017-06-30 23:06 被阅读0次

    我不曾绕过岁月,岁月也不曾饶过我。

    你没能带走时间 ,时间却已带走了你。


    我们会在一生之中遇到、错过许多人。

    有人还没来得及与你说上一句话,便与你擦肩而过;有的与你短暂相处之后,悄然离去;余下的,现今正陪在你的身边,却潜移默化的去往他们该去的地方。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这些你都不曾意识到。

    像迟暮老人眼里的一抹春色,深邃眼眸里大概映射着一段年华。当你错过某些人之后,你才开始想要去回忆他们。以眼泪,或以沉默,去回忆他们。

    只是回忆的过程不尽相同。

    有的人像是在听一首歌,旋律停止他便整装待发准备上路了。

    有的人像是在读一本书,读完的文字刻在他血肉里,融于血水。

    很不巧,我更甚于后者。

    我习惯抽时间把读过的书再读一遍,看过的电影再看一遍,如果可以,我还想把错过的人重新认识一遍。

    从鼓起勇气走向你,问你的名字开始。

    可人生到底充满了太多的事与愿违,偏偏我却是个健忘的人。

    我总是在想起你的时候,忘记我已经失去过了你。

    有人说听民谣的人,心里都有座坟。

    民谣歌手把爱与恨撕裂开来,揉杂成粗言秽语写成词,过往的甜蜜悲伤被谱成曲,再借他人的口吻轻轻唱出来,敲打在你心上。

    像陈粒对祝星唱的——无声中我听到最亲热的语言,黑暗中我看到最赤裸你的脸。

    像马頔对舒傲寒唱的——如果全世界都对你恶语相加,我就对你说上一世情话。

    像宋冬野对董小姐唱的——你回家吧,我在等你呢。

    而我刚接触民谣时,恰巧就遇上了你。

    我不知道是民谣让我爱上了你,还是你本身就是一首民谣。总之我也对你说:穷尽一生,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谎的哑巴。

    可我说过,我是个健忘的人。

    频繁的回忆非但无法把以往的故事刻在骨子里,反而会模糊细节,让你再次回想时,开始怀疑很多事情。

    因此我偶尔也会记不清楚,是不是在很久以前,我真的有喜欢过你。

    又或者我爱的已不是你,而是对你付出的热情。

    我只是依稀记得有那么一种热情,提醒着我,我曾想在23岁的年纪喜欢一个人。

    那时我们毕业一年,初入社会。懵懵懂懂的面对工作,像十七八岁我们迷迷糊糊的对待情爱。

    我们彼此陪伴在对方身边,鼓励、埋怨、争吵、合好,鼓励、埋怨、争吵、合好。周而复始,却能将日子过得心满意足。

    我会挑选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确保风很好,景色很好,一切都很好之后,才转过身牵著你的手,与你并肩走在二十三岁的春末,看树摇曳着叶子,花草结着籽,你的笑晕在满世界的绿色里,时光静默的被标注成最欢快的颜色。

    这个梦,与你初识时我便与你提过。

    你只是微微的笑着,不同我说什么话。但我觉得,就为了这一刻,我也已经等了许久。你温柔的目光在我身上舒展,一个搏动的宇宙从你眼中喷涌爆发,命运自此便在你我目光交汇的地方缠绕成了一团解不开的线。

    不过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自己便会醒过来。

    而当我醒来的时候,你我早已分开。

    我只是依稀的记得这个梦,依稀的记得我曾想在23岁的年纪喜欢你。

    最近长沙总是在下雨,大概因为这样,才使得我没能在23岁的年纪再遇到你吧。

    卢思浩写过这样一句话——回忆里的人是不能去见的,去见了,回忆就没了。

    可若是不能与你再遇到,良辰美景更与何人说?

    不过在故事的最后,我总算还是那个枉骗过你,也骗过自己的,说谎的哑巴。

    我已经想不起你的脸

    我也没有你的照片

    时间它杀死了所有的从前

    我们也没必要再去怀念

    ......

    八十岁的某一天

    我能否再想起你的脸

    ——《二十岁的某一天》花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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