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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稻草人谬误?

什么是稻草人谬误?

作者: LostAbaddon | 来源:发表于2015-04-05 21:44 被阅读25936次

    稻草人谬误,是非形式谬误中的比较常见的不相干谬误的一种。

    所谓非形式谬误,指的是论证过程中逻辑结构错误之外的错误。
      而其中的不相干谬误,是指论证的前提与结论之间毫无逻辑关联的一种不当推理方式,又称为制造假冒论据。
      比如说:“人为什么要吃饭?因为人不吃饭的话种粮食的人就会赚不到钱。”
      这个问答中,人不吃饭种粮食的人会赚不到钱这句还是有其正确性的,但是否和人为什么不吃饭相关呢?基本无关——当然,我们可以争辩说在特定语境下这里可以有因果,不过我们这里不考虑那些较为特殊的语境。
      不相干谬误的形式有很多种,比如最近比较热的“因为区伯嫖娼所以大家不要看他监督公车私用的事”就是这样的,还比如“柴静片子的数据都是造假的所以大家不要听柴静的去关注空气污染”,也是如此。
      这类都是不相干谬误。

    不相干谬误中的一大类,称为“伪冒论题”,意思就是给出与原命题无关的命题,然后论证之。
      也就是说,如果原命题讨论的是概念域A,然后你故意通过语言技巧构造一个命题是讨论概念域B的,B和A不相同,然后论证(不管是证明还是证伪)B,再说A被论证了,这样的论证方式就被称为是“伪冒论题”。
      不相干谬误当然不单单有伪冒论题,有更大一类是伪冒理据,这里表过不提。
      稻草人谬误便是伪冒论题类不相干谬误的一类。
      伪冒论题可以细分出很多类,比如将论证重点做出转移的红鲱鱼谬误,将论点完全偷换的稻草人谬误,给出模棱两可的替代论点的废话谬误,等等,这些都是伪冒论题的细分,差别就是前面所说的A和B之间的关系。

    精确到稻草人谬误来说,其概念就是给出与概念域A完全无关的概念域B,然后对B进行论证——可以是证明,也可以是证伪。
      因此,概念域A与概念域B必须完全无关或者几乎完全无关,这才叫稻草人谬误。
      倘若,某人所论证的是概念域A的子域,而非概念域A的外部某区域,那么这种工具不叫稻草人谬误。
      对整体的部分的论证能否成为对整体的论证呢?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比如说,如果命题是说集合A内的每一个元素都具有属性P,那么如果你证明了A中的某个元素x不具有属性P,那么就证伪了该命题——此时通过证伪整体的局部来证伪整个整体的做法是逻辑上合理的。
      如果命题说集合A内的每一个元素都具有属性P,然后你证明了A内某一个元素x具有属性P,这样是否可以算是证明了命题呢?不能。
      因为,从逻辑上说,A的一个元素具有属性P并不能证明A的所有元素都具有属性P,而A的一个元素不具有属性P自然可以证伪A的所有元素都具有属性P。
      好了,回到稻草人谬误中。

    对稻草人谬误的一个错误使用,我们可以看这里:http://www.jianshu.com/p/55db6b433af2/comments/237697#comment-237697
      原命题为:“只要给我二十小时,我可以学会任何技能”。
      用数学的话来说,是这样的:
      命题:“技能”集合A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具有属性“20小时可以习得”。
      对此命题的有效证伪可以是这样的:找出A中一个元素x,并证明x不具备属性“20小时可以习得”。
      这个证明之所以成立,因为原命题中使用了谓词“任何”,这个谓词就给出了“集合A中每一个元素都具有属性”这个要求。因此,只要我们可以证明A中有一个元素不具备这个属性,那么命题自然就被证伪。
      另一方面,“任何”一词的特殊性还在于,它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我们在罗素悖论中所看到的问题就是因为那里也隐含了“任何”这一魔性的谓词。
      所以,无论技能“丧尸之咬”是否存在,它都符合“任何”的要求。
      于是,就和我们在上帝悖论中所使的花招一样,构造一个你不可能做到的技能,也就是构造一个x不具备属性“20小时可以习得”,证明就自然完成了。
      同理,对于另一个命题“只要我坚持一万小时,我可以做到任何事”,我们也可以采用完全一样的处理方式。

    相反,对于命题“只要给我二十小时,我可以学会任何技能”,如果你证明了“‘技能’集合A中存在一个元素‘玩LOL’具有属性‘20小时可以习得’”,能否算是证明了这个命题呢?
      不能。
      原因就如前面所证明了,A中的一个元素具有属性P不能证明A中每一个元素都具有属性P。

    同构构造反例这样的证明手段对于上述两个命题来说都不构成稻草人谬误,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使用这样的手段是稻草人谬误呢?
      我们来举一个例子——

    命题:“只要给我二十小时,我可以学会任何通过反复训练就可以掌握的技能”。
      对于这个命题来说,用数学的语言来描述是这样的:
      命题:“技能”集合A的子集“通过反复训练就可以掌握的技能”集B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具有属性“20小时可以习得”。
      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还是构造诸如“学会丧尸之咬”或者“去银河中心拿黑洞”,那么这样的论证就是一种非相关谬误。
      因此,在文章《现代网络生命的几大常见幻想症》的相关章节,我特地将如何证明区分A和B给写了出来,摘抄如下:

    什么东西光砸时间就有用?那些只要通过简单反复以形成身体或者大脑记忆就能达到“会”的程度技能与学问,是可以通过砸时间来获得的。有些不单单需要形成反射记忆的技能,也可以通过大量时间的反复练习来习得,以达到“会”的程度——虽然一般这样还是达不到“精通”的高度,但只能能会。
      但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通过反复锻炼来形成反射记忆或者习得相关技巧,很多技能与学问的要求更高。尤其在这个高科技时代,那些最尖端的科技,都不是通过反复练习就能做到的。对于这样的技能,光砸时间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

    我们可以看到,很显然,对概念的准确使用看来也不是20小时就能习得的技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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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E点英语:中间好多子集域的东西,明明前面还能懂,到后面就懵了:joy:
      • kevinou2007:扯了半天,连个稻草人谬误的例子都没有,差评!
        题目要改作什么不是稻草人谬误。
      • LostAbaddon: @李建邦Carl 时间用了多少容易有个可度量的描述,所以就成了不动脑的首选了
      • 李建邦Carl:对于砸时间学东西这个命题 我一直感觉特别傻
        我感觉这个误解最严重的高发区就是学校 无论学生还是老师都这么认为 成绩不好仅仅是因为花的时间不够 没有想到是因为老师并没有发挥自己应尽的职责 那就是激发学生的话求知欲
      • Cyberpunk:大风刮起来,木桶店就会赚钱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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