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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吧!风中的少年(第七章)

穿越吧!风中的少年(第七章)

作者: 葛康岚 | 来源:发表于2014-10-08 14:47 被阅读340次

 旅行的意义(上)

  回顾公元2000年甚至更早一段时间的中国,被记录到历史书中的事情,不是终成定案的罪行,就是众口称颂的伟绩。在这些英雄与罪犯,小丑与大丑身影闪烁之时,价值不断浮动。而唯有一道堪称雄伟壮观的景色,让人无从来个“太史公曰”式褒贬的——就是,城市化。

  乡村—城镇—城市—超级大都市,迁徙—定居—迁徙—定居,请您表示赞扬或者不满,都并非易事。个人来说,从小山村,来到厂房,收拾干净坐下,等待按下流水线之按钮,按部就班给机器人口交,我不曾意识到身处在这伟大洪流之中。观念的撞击,只有看到左手边小姑娘,突然提出辞职,才能隐约体会得到。

  她们的辞职,如果不是由于劳资纠纷,往往只有一个理由——回家相亲。

  相亲。多么乡土的字眼。相亲之后,是父母利益的衡量,是两位老人坐在一起,嘀嘀咕咕,从铁一样现实出发,看似重新安排,实际根本无力操纵的,人类的命运。即便如此,现在提起相亲,我也不会不好意思,我不会对一脸横肉的现代化表示不好意思。

  我还记得一个小故事——

  有个外国人曾经怒斥李鸿章说:你们这些中国傻逼,包办婚姻真的很野蛮!

  李鸿章则不动声色,解释说:这没什么,你们是先谈恋爱后结婚,我们是先结婚后谈恋爱而已。

  我们抛去所谓“大智慧”,“中华文明的深刻体悟”之类的不谈,这个故事,还是表现了李鸿章的外交天赋——就算脸被日本人拿枪打烂,嘴头也要硬下去。我不知道他这么说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嘀咕了一下:中国会不会继续这样。

  当然没有。

  大家慢慢看到,中国没有如外交辞令里一样,极富特色的十全十美发展下去。在我们的时代,在无数年轻人如离弦之箭奔往城市,从而落入真空般孤独的状态之后,我们最常见的景象是,比如——

  “你听过Post Rock吗?嗯?听过?还去过西藏?太好了呀。走,带你去如家”。

  或者是:

  “哇哦,你读哈耶克吗?我们谈谈自由,好吗?首先呢,从性交的自由开始,好吗?带你去如家,好吗?”

  赞成!

  性交的自由,高于一切自由!性交自由而形成的道德,高于一切陈腐的道德!

  老实说,这非常,非常棒。就像夏夜之晚风,恰如其分地,落在汗津津的衬衫上;就像永恒存在着的宇宙法则,让星星嵌在天幕,让公狗插入母狗,让老鼠一生生一大窝。我敢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两个傻逼喊出口号之后,死死抱在一起,操到死去活来,更美好的事情。

  然而在这里,在射精之后瘫软的虚脱中,大家都恍惚发现:操逼,之所以能够成功,往往要借助某种媒介。李鸿章所钟爱的,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我们钟爱的则是某种文艺的暗语,或者某种政治观点的Logo,或者对世界的某种共同偏见。牵连起旷夫怨女的红线,也许是一本小说,也许是一篇博客,或者是一部漫画,一首歌。除去谈钱说爱的现实主义青年而外,我们优秀的,饱读诗书的扩招技校青年,也许应该在胳膊上,额头上,刺上这样春情泛滥的信条——“哈耶克罩我去操逼”。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是哈耶克?或者为什么会是某流行歌手,是某个导演,指引和恩赐我去操逼?这么美好的事情,为什么让他这个糟老头子插一腿?

  嗯?嗯?嗯?嗯?嗯——操逼之呻吟,浮上天幕,老人之腿渐渐现出原形。从操逼出发,我们可以发现生活中无处不在的老人之腿,狠狠插在所有我们能够想象到的地方。如果人生是一个旅途,那也会是一副达利的画作,无数汗毛林立,布满静脉曲张的小腿,从天而降,高达上百米,每隔一个公交站,矗立3,4个。在腿与腿之间,或者还有伸下来大嘴巴,伸出厚厚的,流着腥臭口水的肥舌头,树立的舌苔,在每个叫春的年轻人头顶舔来舔去。

  “文艺操逼之舌”,“现实操逼之舌”,“政治操逼之舌”,如此等等。躲在分门别类的老人之腿,多嘴之舌下面,各式各样的性交姿势,有着各种各样的情趣。李中堂大人,漫步在操逼大潮中,耳闻目睹,气得浑身发抖。他一把揪住青年人的大鸡巴,吹胡子瞪眼,厉声谴责他们。而你猜我们会如何作答?

  我会挺起胸部,扶住黑框眼镜,骄傲地告诉他——

  “我操逼,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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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

  旅行操逼。或者操逼旅行。说到底,是一码事儿。如果我对我的操逼,有充足的意识形态上的理由。那么我的旅行,也是如此。

  我所自豪,我所坚持的,只有一件事儿。那个光芒四射,照耀个人自由的伟大理念,赋予操逼以合法性,赋予旅行之清新浪漫。正所谓——你看过了许多美景,你看过了许多美女,你迷失在地图上每一道短暂的光阴;你品尝了夜的的巴黎,你踏过下雪的北京,你熟记书本里每一句你最爱的真理……

  好了。别唱了好吗?别在每个晚风沉醉的夜里,一遍一遍弹唱了,好吗?我懂。自从彩票中奖,我也曾把大把时间和金钱,用到旅行上。带上耳机,上天下地。但是回到住处躺下,我想,巴黎和北京;美景与美女;对我来说,难道真的是旅行中的见闻?你确定这不是一种臆想?一种心理上的重现?

  旅行,和操逼,和如此等等的所有玩意儿,难道不是被编制成的一首幻想曲吗?不清楚。我只是隐隐觉得——这首貌似即兴的幻想曲,在旅行社制定的旅行线路;在畅销书宣扬的背包主义;在男男女女难耐寂寞,制造的约炮暗号,已经定型的时候,也随之变成了一首“主歌——副歌——主歌——Solo——副歌”式的口水单曲。我们不妨称之为《旅行的意义》。

  这首歌的意义在于,《旅行的意义》一经问世,立马会成为更多人的幻想,从而规定了更多人的“旅行的意义”。更多人将摸索着歌词提供的地图,体味着歌词提供的“情景重现”,沉浸其中,浪漫而无聊地,一步步,一公里一公里,探索已知世界,寻找被人开掘了一万遍以上的宝藏。

  这会让人恼火吗?我想不会。这是个不断循环的良好机制。如同意识形态之操逼一样——如果受欢迎的永远是伪劣商品,那么一边鼓掌一边感动流泪的观众,也确实只配喝蒙牛而已。

  与此正相反,我们决定上路,不是我想体味“明末の孤独旅程”,也不是艾孟的“蜜月浪漫双人游”——在贵妇人通过时空定位系统,好不容易搜索到技校老师(王大人)身在开封后,我立马作出决定,去找他。咱们暂时别谈别的。

  艾孟的屁股伤并没有好,虽然他承诺我,一旦伤势允许,愿意马上赶去开封。我看了看他血浓与水的烂糟屁股,失掉了耐心,还是决定自己先走一步。

  “我想跟你一块儿去看看”,贵妇人抱着狗狗,歪在门前,懒洋洋坐着,她说:“这个时间段,李自成估计在攻开封,挺刺激的一定”。

  贵妇人再次露出宛如少女的笑容。

  “那我们怎么走呢?”我转而问了艾孟一个现实的问题。

  艾孟摇了摇头:“从颍州到开封府,少说也有300公里,你们走路要走好几天,这年月,路上也还不保险”。

  “你说怎么办呢?”贵妇人发话了:“钱呢,我有”。

  “买马车?”

  “我算一下”,艾孟沉吟片刻,说:“2轮小马车,你们赶赶路,大概两天就能到”。他扭过头招呼自己老婆,想跟她商量,又像是自言自语:“这年头,到哪儿找马呀。你进城看看,有没有骡子卖”。

  之后,艾孟对我们说:“骡是慢了点,不过你们就俩人,早上早点走,大概过上一夜,第二天晚上差不多能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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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颍州到开封,我们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路向北,经亳州,过归德;一路顺颖水而西,直接进开封地界,再转而朝北。这两条路各自有利有弊——归德路线路不太好走,骡车更是颠簸;颖水路线,虽然交通便捷,至少有路,但要经由项城,郾城,襄城,鄢陵区域。据艾孟说,那里刚刚经战火扫荡,逃难到此的,都有不少人——就在几个月前,李自成大军围攻襄城,督师汪乔年死难。襄城满城文化人,全部被残破五官,成了怪物。所以现在就算不是血火连天,大概也是一片废城。

  “您也换件衣服”,决定了我们走颖水路线之后,艾孟用心的为我们操办起来。他觉得贵妇人穿得太醒目,在这乱世中,君子怀玉,难免不出事儿。阿玉随即拿出自己的衣裳,递给贵妇人换上。

  “你会赶车?”贵妇人接过衣服,突然问我一句。

  “不会”,而且不止这样,我也不会开车,不能做任何需要长时间集中注意力的活儿。我的猝睡症,会随时把我放倒。

  “嗨……”她得意地叹了口气:“到底是谁来旅游的?”

  好吧。她说,我来赶车。艾孟本来想雇一名“司机”,看这样,也省了。毕竟大家都是穿越来的,少一人知道,就少一份风险。

  于是我和贵妇人,干脆都换上了艾孟的那些破烂衣装。贵妇人天生丽质,就算一身破烂,女扮男装,也像是个落魄公子。我的头发还不够长,但罩上头巾,也勉强糊弄过去。

  事不宜迟,贵妇人掏出一包银子,交给阿玉,让她去城里找骡车。艾孟则撑着残身,拿了点钱,去邻居那里,讨点干粮,给我们路上带着。

  急赶慢赶,一直到第三天,我们才置办完毕。骡车很简单,贵妇人不放心,非要在敞篷的座位上,加装两块遮蔽的木板。我来动手,索性把车体三面封起来,只留前头一面。艾孟看见,直说太扎眼,不安全。

  “不就赶两天路吗?”贵妇人一点不担心,看样子兴致勃勃:“你呀,太婆婆妈妈,才……”

  而艾孟真的,是个真正的好人。在我们忙活的时候,他还特意跑到邻居老爷子那里,按他的记忆,手绘了一张地图,准备临别时交给我。

  万事俱备,第四天刚刚蒙蒙亮,我打着哈欠,接过贵妇人怀里熟睡的沙皮狗。而她精神抖擞,根本不用阿玉扶,一跃而上,执起马鞭。

  艾孟歪在门前一个长凳上,屁股还是没法坐,他再三强调,等到屁股伤养好了,一定会去开封找我们。我最后检查了一遍干粮,柴火,因为怕战乱地区的水污染,也带了一些水。之后,我和艾孟握了握手,以示告别。

  艾孟大概很久没有遇到过这样先进的交流方式。他僵硬地摇摆了两下,作为回应。

  这里的黎明很静。没有鸡鸣,没有犬吠,更没有人声。

  “如果我能带你回去,回你的时代”,在走之前,贵妇人回头跟艾孟说。

  “你们愿意回去吗?”

  艾孟没吭声。阿玉看了看他,扶他起来。走到车边,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看见艾孟眼中噙着的泪水。如果在我们的时代,我恐怕永远不会和一个发廊仔建立这样的感情。他们是一群爬虫。如果城市一颗是布满高楼长发的大脑袋,他们就是那些猥琐恶心的虱子和头皮屑。我知道他们富于感情,喜欢拿出手机,大放悲声;喜欢经常修改签名,表达自己的心碎甚至绝望之情。但我不愿意与他们产生任何瓜葛。他眼中的泪水,让我泛起一种奇妙的恶心感。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见到他,由于十分清楚这一点,这让告别更显无聊。

  此时,贵妇人重复了她的问题。

  艾孟瞪大眼睛,冷不防掉下几颗眼泪。他转过头去,表现出一名八星八箭,正品行货的窝囊废应有的气质。他嘟嘟囔囔地说——“都,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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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骡车上路之后,大概没到半个小时,就几乎看不到任何人烟。灰蒙蒙的月亮还挂在天角,沿着泛白的道路,冲破薄雾,我们一路狂奔。

  贵妇人兴致依然很高,她赶车的技巧也的确不错。我则靠在小车一侧,啃了半个饼,一边摊开地图给她指路。如果颠簸的太厉害,我就闭目养神,随便她跑。

  我觉得这是一种冒险。旅行之感觉,在某一刻,突然涌入全身——好像按下按钮,我的感觉系统,立马切换到一种漂浮在命运洪流之上的,上下沉浮的模式。这种感觉,我很久很久没有体会到了。

  就算中了彩票之后,我们组织了各种各样的旅行。大峡谷,北极,月球,火星,我的足迹,可以成为人类的自豪。但即便在那时,在环形山顶,在岩浆深处,我都没有这种感觉。保险杠,安全带,后勤人员,等等等,铸就了我的不死之身,我知道,我死不了。但当我知道我是不死之身之时,所有乐趣都归结为某种套路——仿佛在我身后的,不是一头活生生的,张开大嘴的鲨鱼;不是一万米高之峭壁;不是星光斑斓让人恐惧的宇宙;而是一块儿安全的,被遥控器控制着的,每隔2分钟不断切换场景的超大LED。

  而此时,在发狂的骡子身后,我微笑着体味冒险的滋味:我的人生将会重新开始。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如果人生是趟旅行。这才是真正的旅行。贵妇人见四野无人,时而尖叫,时而欢呼,大概也跟我一样。

  走了几个小时,我们就没见到几个人。快到中午的时候,贵妇人实在累了,她把骡车赶到树荫下,取来干粮和水,躺在车里吃喝了一阵。沙皮狗盘古早被颠醒,它带着一贯的玩世不恭,拒绝进食,跳下车到处散步,好像一个来到明朝考察的农业部领导。

  “唱个歌吧”,重新上路之后,贵妇人突然扭头对我说。

  “唱什么?”我有点想吐。莫名其妙睡了几阵,醒来时就头晕眼花的。不过,一阵阵将死的快感不断冲击着我,让我说起话来,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温柔。

  “随便唱”。

  “你唱吧。我看地图”。

  “哈哈”,贵妇人笑了。由于骡车颠簸,我们说话的声音也是颤抖的。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我俩简直是在操逼。虽然我没有碰她一根手指头,但我们同样兴奋,自在,快乐的快死了。

  那么,我会操她吗?我想。

  也许吧。孤男寡女,操逼是天经地义。天经地义之操逼,才是真正值得歌颂,值得享受的操逼。如果我有力气,我想一脚把她踹翻,死死按在大兵过后,寸草不生的荒原,来来回回,狂干猛操三天三夜。不管风雨雷电,春秋冬来。乌鸦蹲在枝头,坐等啄食我的鸡巴;土老鼠双爪高举,抓住她的乳头。淫水灌溉,万物生长。操到什么时候为止?不知道。我只是这么想。

  她说:“那我唱一个?”

  她解释说,她的这首歌谣,是前年穿越到江南,学会的小曲儿。但她开口唱了半天,我根本不知道她在唱些什么。

  不碍事。那些震颤的音符,跳动着,如水波荡漾,淹没我全身上下。每一个波动,脉冲,都在勾引我。它们把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声音,大声翻译出来。告诉我说——“来吧来吧,还等什么呢?”

  嗯。我马上翻身起来,从身后紧紧把她抱住。鸡巴大力顶在她的腰间。

  我说:“不许动!你他妈的唱得都是什么鸡巴?”

  她头也不回,几乎是放声大笑。我找到她的耳垂,死死咬住,双手捏紧她的奶子。听她逐字逐句地,把那支歌儿用我能听懂的语言,重新唱了一遍——

  “俏冤家,扯奴在窗儿外。

  一口儿咬住奴粉香腮。

  双手就解香罗带。

  哥哥等一等,只怕有人来。

  再一会无人也——

  裤带儿随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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