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善之恶

作者: 爱码爱自由 | 来源:发表于2017-10-07 17:01 被阅读196次

    一、菊花残,满地伤

    10月3日那天,偶然的机会,获知离家不远处有一处菊园,目前花事正盛,姹紫嫣红明黄,真可谓秋花如海。为了慰问一下饥馑已久的爱花的眼睛和相机,第二天,也就是10月4日中秋节那天,我便像蜜蜂一样兴奋地飞往菊园。

    园外车很多,好不容易才找到车位,园内人更多,男女老少,三五成群,成帮结队,在菊田里如穿花百蝶。

    从门卫师傅那里得知,这不是特色农业区、也不是观光小镇,这是中国农业大学菊花培育基地,所以菊花的品种多样、长势良好。目前正处花期,成千上万朵菊花争妍斗艳,基地领导觉得好好的花放着不让人们欣赏怪可惜的,就决定在国庆假期期间对外开放,花多花美还免门票,欣赏者众再正常不过了。

    黄昏时分,“酒足饭饱”,尽兴而归,按照老规矩,第一时间发简书发美篇,很快,大家纷纷询问菊园有关情况,更有雷厉风行者第二天便欣然前往,可是,可是,反馈回来的信息却令人郁闷不已。(见下图)

    我和同行的友人提起此事,他说:当时你只顾看花、拍照,你没看到不仅有人踩踏,还有人采折花枝,折了之后又怕门卫师傅发现,就扔在地上了,许多呢。

    原来如此。中国农大之善举被游人的毁花之恶所伤,菊园关闭,只剩青春貌美的菊花日日寂寞地绽放。

    二、以怨报德的获救者

    2017年9月11日,李先生在工作时突然昏倒,随即被送往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急救中心抢救。因抢救操作需要,两名医护人员将李先生的短裤和T恤用剪刀剪断,并随手将衣物扔到抢救室某角落。直到17日,李先生的父亲声称医生不仅把儿子的衣物剪坏,还将短裤里的500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财物弄丢,要求医院赔偿1500元损失费并报了警。最终,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凑了1000元赔偿给家属。

    有网友戏称:“以后签字可能多一项,衣服同不同意剪”“要衣服还是要命”。

    在这,我不想说谁是谁非,我只想说:良心,你在哪里?以后谁还敢雷厉风行、当机立断地救人?有多少人会因此错失抢救良机?

    三、老人摔倒了,纠结了一个民族

    2009年11月14日重庆初二学生万鑫扶起摔倒的老人,但老人及其子女称其是肇事者,起诉并要求其父母赔偿。一审时多人证明少年清白,法院驳回老人诉讼请求,老人不服上诉。二审开庭这天,老人撤诉。

    2011年9月3日上午,武汉市一位88岁的老人在菜场口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9月4日成都晚报)

    以上三件事情的普遍逻辑是:善举——以恶报善——善举被迫撤销或消失——无辜者罹其毒。

    《孟子·梁惠王上》有这样一句话:“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像人而用之也。”孔子他老人家是什么样的人啊,毕生倡导并践行仁者爱人的教育家、思想家,能让他说出这重话的人,一定是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坏事了。

    伤善之恶不一定恶于始作俑者,但是影响也是极其深远的,它就像是一枚投进了池塘的废电池,清洁的水质需要很长时间的自我净化才能恢复。

    中秋节那天,在游完菊园临走时,人群中的我特意走到门卫师傅面前,对他说道:“谢谢您,您辛苦了,这里的菊花真漂亮。”我这样做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弘扬一下善举保护一下善心,这也是一种善举、善心。

          行善,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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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作一滴水:在举国欢庆的日子里说全民素质,其实全民是不喜的……
        爱码爱自由:@作一滴水 不喜就不喜,虽然举国欢庆,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谢谢滴水的鼓励和支持。
      • 陈陈_19b4:民众素质需提升,奈何非振臂可挽,唯有反躬自省,从我做起,让善良之源清澈如斯。
        爱码爱自由:@陈陈_19b4 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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