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龄计算,他今年当然是七十九岁。按照中国人的习俗,当然是在他七十九岁的时候为他操办八十大寿。
老了,不中用了,一眨眼,已经是几十年的光景。
几十年了,他早已不用啃树皮,和人抢着挖野菜吃,不用害怕因为腰椎毛病在集体劳作时挣不到工分。从家里的第一幢小洋楼盖起来开始,他早已成为全村人眼里的体面人。
体面人当然是要体面的,他的一双儿女,从小都受着极其严苛的教育。物极必反,他的体面没维持几年,就没落了。大儿子已经染上赌博的恶习,最初是带女孩儿回家打着结婚的幌子开口要钱。后来简直肆无忌惮,一回家就翻箱倒柜,到处找钱。
他辛苦半生积攒的老本儿,终于被儿子掏空。像一只被榨干汁水的橙子,他被儿子忘却。
女儿倒是他的安慰,勤恳工作,赶上好时代,在一家事业单位做了十几年会计,日子还算过得去。至于女婿,简直是万里挑一的好,生意做得很大,覆盖了房产、建筑和电子产品等行业。
谁都说他好福气,找了个好女婿。儿子一次次捅下的窟窿时,他这个女婿,真是半个儿子,没少在生活上帮衬他。至于他那精神失常的妻子,女婿没少为她跑医院。
儿子已经好几年没回过家了。每年生日,都是女婿开车,和女儿一起,陪他吃顿饭,顺带捎上几条中华,几瓶五粮液。
大半生已过,除了抽烟喝酒,他的娱乐活动实在少得可怜。他那半疯不疯的妻子,大春天拔光了别人刚开花的油菜,把家里的油拿出去倒在马路上。他不是没试过把她绑在家里,看到她满是泪花的眼睛,他心里多少有些不忍。
毕竟,假如当初不是他坚持再要一个孩子,她也许就不会落下这个后遗症。失血过多,除了以疯的姿态活,只能以死的姿态安宁,他没有选择。
她比他小十二岁,在那个年代,她不顾家里反对跟了他已经逾矩。他怎么能因为一个新生命放弃她呢?
她闯祸,他就跟在后面收拾烂摊子。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
只是,他再也吃不到她煮的野菜。往常的这个日子,他们四目相对,已觉生活的苦都披上糖霜。伴随着儿子的出生,他们更觉得生活是件有劲儿的事。
如今,只是他一个人了。
在他往前回想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他的思绪拉回现实。
打开门,原来是提着大包小包的女婿。
“爸,您身体还好吧”?冯哲一边关门一边说,他接过袋子。
“七老八十的人了,没什么大病,就算万福咯”。想到自己的妻子,他忽然觉得人在苦难中会生出对自己的救赎来。
他有些疑惑女儿怎么没和女婿一起回来,忍不住径直开口,梅梅呢,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
他望向女婿的眼神,似乎在祈祷着什么。
“爸,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梅梅,她得了结核病,孩子也被感染了,没办法一起回来”。冯哲只好说实话。
“怎么会呢?怎么会呢?这孩子一向身体很好,怎么会得这种病”?他像在问冯哲,又像是问自己。
“听说单位新来了一个小姑娘,为了保住工作,隐瞒自己的结核病,同事当中,已经有好几个人被感染了”。冯哲叹口气。
他忍不住多抽了几根烟,冯哲忍不住咳嗽起来。
“爸,您先坐会儿”。冯哲和他客气几句,去厨房烧起菜来。
不一会儿,饭菜端上桌。冯哲依惯例将岳母请上桌,给他劲酒,切蛋糕。
他望着蛋糕上的生日快乐,深吸一口气,熄灭了几十根五颜六色的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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